作者 idunhav1 (你知道天空為什麼是藍的?)
標題 [新聞] 監委:調查局外勤站也有主管小金庫 每人每
時間 Thu Aug  1 20:46:02 2024



1.媒體來源:
newtalk

2.記者署名:
林朝億

3.完整新聞標題:
監委:調查局外勤站也有主管小金庫 每人每月被扣1千元

4.完整新聞內文:

https://images.newtalk.tw/resize_action2/800/album/news/81/66ab20eabd948.jpg
[圖]
總統蔡英文先前視察調查局,與反毒有功調查員合影留念。   圖:林朝億/攝(資料照片)

高虹安遭控詐領助理費用,成立小金庫,詐領助理費11萬餘元,遭重判7年4個月。不過,
監委高涌誠等人日前接獲檢舉,調查局外勤單位每月苛扣每位調查員業務費1,000元,當
作首長發放獎金的小金庫。甚至抽查111年的核銷憑證,還發現有早已於108年就歇業的廠
商。其中,台北、新北地檢署偵辦自己人犯案,都以行政簽結方式結案,確有疏失。


監委高涌誠、林郁容、王美玉接受檢舉指出,調查局每月核發「據點工作費」4,500元額
度,給與據點調查官從事公務活動,例如油資、電話費、請客送禮等,如同首長特別費的
概念,幫助在地方經營人脈活動,與當地重要諮詢結交建立聯繫管道,獲取重要國安情資
與重大犯罪線索,順利推展調查局業務職掌工作。


檢舉指出,但調查局各外勤處站,卻在沒有法令依據下,長期將每位每月4,500元的工作
費,從中抽取1,000 元起來集中管理,藉以發放給績效排名前段的據點調查官,已經明顯
涉及刑法第129條第2項苛扣公款罪嫌。


檢舉還指出,這種從中抽取1,000元起來集中管理,藉以發放給績效排名前段的據點調查
官,已經明顯涉及刑法第129條第2項苛扣公款罪嫌以及貪污治罪條例第5條:「意圖得利
,擅提或截留公款……」等罪嫌。


檢舉指出,這種行為與民意代表要求公費助理上繳助理費情況相同,將應當發放給每人的
公款 在沒有法令依據下直接縮減據點工作費,苛扣每位據點調查官的工作費用,成為供
主管集中管理的小金庫再編立藉口私自發放給特定調查官,等於就是在調查局內部建立公
積金,掠奪其他調查官應得的公款費用,用以圖利少數調查官。


檢舉還具體指明,現今新北市調查處林處長就依循非法慣例長期從中苛扣據點調查官每月
1,000元的工作費用,交由單位主管集中保管配發,等於就是成立公積金小金庫,供單位
主管自行配發,然後再由新北市調查處業務單位主管「一科耿科長」、 「 二科李科長」
想辦法在業務上灌分數給特定據點調查官。


檢舉人建請,調閱新北市調查處據點調查官111年每月的「據點工作費分配表」 即可得知
新北市調查處的績效獎金明顯都是集中在2位新店站調查官「 A員 」與「 B員 」身上。

檢舉人表示,調查局長期苛扣據點工作費集中圖利特定調查官,長期累積金額龐大,苛扣
每人每月1,000元,1單位1年就有數十萬元,全局將近500位據點,1年就會有600萬元,20
多年來更是超過上億元。


監委展開調查發現,調查局局據點工作費核銷,免用統一發票收據,部分單據與公示資料
不同且商工登記為歇業、停業、查無資料、非營業中等態樣,憑證核銷難謂適法。但監院
審核台北地檢署全卷資料,未見該署就此進行偵查,即以行政簽結方式結案,確有違失。
另外,監委也發現新北調查處也有類似情形,但法務部行政調查避重就輕,新北地檢署也
不當簽結。


對此,調查局回復,據點工作費核發方式依調查局93年10月6日函說明四,各外勤處站據
點工作費核發規定為,一、採固定與浮動併列方式辦理,浮動部分授權外勤單位主管依據
轄區狀況,在10%至20%範圍內報局核定。二、外勤據點工作費必須專款專用,悉數發給
外勤據點,不得以任何理由移作其他用途 。三、浮動工作費部分,請外勤單位訂定辦法
, 以公開、公平、公正方式發放。


調查局主計室李主任答復,政府公務預算財源有限,沒有辦法去足額編列轄區活動所需要
的費用,所以我們只能在局裡面獲分配的預算,去匡列一定額度來做處理,作為據點工作
費。


不過,審計部批評調查局做法,與現行規定有間,明明是業務費,卻用績效考核,手段之
目的連結性、合理性可能有問題。

審計部也指出,一般據點工作費按每人每月固定金額編列預算,核發採固定及浮動併列方
式辦理,但實際核發有部分浮動據點工作費有集中特定人員之虞,且部分調查處以獎金名
義作為核發分配案由,衍生誤解據點工作費屬個人獎金等爭議。


111年度調查局各外勤處站(扣除花蓮站)核發最高之一般據點工作費介於16,300元至
5,500元不等,以台中市外勤處之16,300元為最高。

另外,審計部抽查調查局 111 年度5月、6月及12月份據點工作費原始憑證,發現有機關
統一編號錯誤、原始憑證未記明機關名稱或統一編號等情事;甚至還有部分營利事業從
108年就歇業。


監委調查後也表示,檢察機關不僅以偵查不公開拒絕提供監院調查必要資料,甚至他們要
求調閱的11件調查文件,就有10件逾期提供,最多還延宕210日,妨礙監院行使調查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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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newtalk.tw/news/view/2024-08-01/930528
監委:調查局外勤站也有主管小金庫 每人每月被扣1千元 | 政治 | Newtalk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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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虹安遭控詐領助理費用,成立小金庫,詐領助理費11萬餘元,遭重判7年4個月。不過,監委高涌誠等人日前接獲檢舉,調查局外勤單位每月苛扣每位調查員業務費1,000元,當作首長發放獎金的小金庫。甚至抽查111年的核銷憑證,還發現有早已於108年就歇業的廠商。其中,台北、新北地檢署偵辦自己人犯案,都以行政簽 ...

 

6.備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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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 idunhav1 2024-08-01 20:46: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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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evenyu82: 有466元嚴重嗎1F 101.9.131.114 台灣 08/01 20:46
uniqlo5566: 查無不法2F 223.138.51.217 台灣 08/01 20:46
cunankimo: 重點:已經簽結了,沒事!3F 42.70.250.23 台灣 08/01 20:47
acent: 笑死反觀466罪大惡極4F 101.12.160.110 台灣 08/01 20:47
whitenoise: 小金庫耶,這外面有人配合洗吧5F 114.40.52.190 台灣 08/01 20:47
sted0101: 辦自己人,簽結,沒事~6F 123.194.132.237 台灣 08/01 20:47
angel902037: 認罪 緩刑 不認罪 可能判3年 緩5年7F 36.226.173.175 台灣 08/01 20:48
eeccms: https://i.imgur.com/JdA3AVo.png8F 27.240.209.169 台灣 08/01 20:48
sted0101: 都用安安標準,通通進去關好嗎?9F 123.194.132.237 台灣 08/01 20:49
neoa01: https://i.imgur.com/JQZQH1K.jpg10F 223.138.63.66 台灣 08/01 20:50
usnavyseal: 扯11F 111.248.217.214 台灣 08/01 20:50
neoa01: 特別預算的小金庫更好用12F 223.138.63.66 台灣 08/01 20:50
Ben40: 用歇業停業的商家洗耶 還有偽造文書問題吧13F 223.138.205.132 台灣 08/01 20:52
relax1129: 公積金?14F 111.71.214.15 台灣 08/01 20:52
sted0101: 貪一元也是貪,北檢自己也該進去了吧15F 123.194.132.237 台灣 08/01 20:52
usnavyseal: 怎麼沒有繼續查16F 111.248.217.214 台灣 08/01 20:52
neoa01: 台北、新北地檢署偵辦自己人犯案,都以行政簽結方式結案,確有疏失?????17F 223.138.63.66 台灣 08/01 20:53
kming327: 這種事情真的很多,難怪官官相護19F 42.74.5.7 台灣 08/01 20:53
neoa01: 涉及民進黨的應該都再拿出來給台灣人檢視20F 223.138.63.66 台灣 08/01 20:53
kicca: 自己查自己行政簽結 呵21F 180.217.234.63 台灣 08/01 20:53
BIGETC: 標準一致 幾年自己折算22F 220.138.31.114 台灣 08/01 20:55
whitenoise: 績效獎金只給特定人?23F 114.40.52.190 台灣 08/01 20:55
neoa01: 現在im.b  oppo ,台灣人應該聚焦在此24F 223.138.63.66 台灣 08/01 20:55
keith780902: 這個要關幾年25F 42.72.43.224 台灣 08/01 20:56
features: 起訴刑求7年以上啊 幹26F 42.73.46.17 台灣 08/01 20:57
Mesenne: 調查局高虹安27F 116.241.254.130 台灣 08/01 20:58
neoa01: 這個查下去,每人7年以上,根本比高虹安案更可惡28F 223.138.63.66 台灣 08/01 20:58
kenco: 能在貪腐綠共朝中為官,很難不貪30F 118.170.68.169 台灣 08/01 21:00
imkp: 沒事兒31F 36.227.206.147 台灣 08/01 21:00
neoa01: 然後不當簽結的那些 民進黨法務部底下的,根本類似共犯結構,助長這種歪風32F 223.138.63.66 台灣 08/01 21:00
jasonyeh: 依照高虹安的標準,這些人都是十年起跳34F 124.218.135.163 台灣 08/01 21:02
nitvx: 沒事的,顏色錯誤才會被處理35F 27.52.164.120 台灣 08/01 21:02
Diver123: 是不是該起訴了36F 1.163.17.203 台灣 08/01 21:04
puritylife: 越來越多更嚴重的案子都直接簽結XDDD還有人信檢察官不是硬要起訴高的嗎37F 219.70.196.116 台灣 08/01 21:04
godblesses: 都七年起跳陪高虹安39F 180.217.72.18 台灣 08/01 2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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