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seibu (難過)標題 [新聞] 比丘尼誤認被錄影狂罵「下三濫」 判無罪時間 Sat Aug 3 16:20:28 2024
1.媒體來源:
自由時報
2.記者署名:
林宜樟
3.完整新聞標題:
比丘尼誤認被錄影狂罵「下三濫」 判無罪原因曝
4.完整新聞內文:
2024/08/03 16:07
宮姓比丘尼在高鐵嘉義站候車,誤認男子拿手機對他錄影,在候車處和車廂狂罵對方「下
三濫」、「詐騙集團」,無端被罵的男子因而提告,嘉義檢方以公然侮辱罪嫌提起公訴;
嘉義地院法官則認為,宮姓比丘尼僅是在衝突過程中,自認遭受侵犯,一時情緒衝動對男
子口出惡言,在場其他人未必認同侮辱性評價,難認男子的社會名譽受到實際損害,判決
比丘尼無罪。
宮姓比丘尼去年12月11日11點36分在高鐵嘉義站候車,誤認男子持手機對其錄影,在候車
處、車廂內公然對男子狂罵「他媽的,你錄什麼錄」、「破麻」、「下三濫」、「詐騙集
團」、「騙子」等穢語,男子感到非常不舒服,向警方及列車長通報處理。
判決書指出,「侮辱」雖是指以粗鄙言語等對他人侮謾及辱罵,減損他人聲望等負面影響
,仍可能具有言論市場的溝通思辯及輿論批評功能,評價涉及言論自由的保障核心,個人
價值立場的表達;侮辱性言論的表意脈絡及所涉事務領域相當複雜及多元,可能兼有抒發
情感或表達風格,不應僅因使用髒話或其言論對他人具有冒犯性,一律認定侮辱性言論僅
為無價值或低價值的言論,失去憲法言論自由的保障。
法官認為,公然侮辱罪立法目的為保護他人名譽權,一人對他人公然侮辱言論是否足以損
害其真實社會名譽,仍須依其表意脈絡個案認定,侮辱性言論僅影響他人社會名譽中虛名
,或對真實社會名譽可能損害尚非明顯、重大,仍可能透過言論市場消除或對抗此等侮辱
性言論,未必須動用刑法予以處罰。
法官認為,語言文字等意見表達是否構成侮辱,不得僅因該語言文字本身具有貶損他人名
譽意涵即認定,而應就其表意脈絡整體觀察評價,若僅因言詞文字用語負面、粗鄙,一律
處以公然侮辱罪,恐成為「髒話罪」;宮姓比丘尼是因自認男子對其錄影,感覺受侵犯,
一時情緒衝動,心生不滿才辱罵。
法官認為,在場乘客全程目睹始末,未必認同或接受宮姓比丘尼的侮辱性評價,甚至還可
能反過來譴責侮辱性言論,難認男子的社會名譽受到實際損害,判決宮姓比丘尼無罪;法
官也強調,冒犯男子名譽感情的侮辱性言論,仍可能成立民事責任。
5.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不可用YAHOO、LINE、MSN等轉載媒體:
https://news.ltn.com.tw/news/society/breakingnews/4757798
比丘尼誤認被錄影狂罵「下三濫」 判無罪原因曝 - 社會 - 自由時報電子報
宮姓比丘尼在高鐵嘉義站候車,誤認男子拿手機對他錄影,在候車處和車廂狂罵對方「下三濫」、「詐騙集團」,無端被罵的男子因而提告,嘉義檢方以公然侮辱罪嫌提起公訴;嘉義地院法官則認為,宮姓比丘尼僅是在衝突過程中,自認遭受侵犯,一時情緒衝動對男子口出惡言,在場其他人未必認同侮辱性評價,難認男子的社會名譽受到實 ...
6.備註:
這比丘尼看起來也來悍,之前有韓國正妹開直播被男子狂罵還跟蹤,如果照這個比
丘尼罵人的判決,那個男的是不是也會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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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36.237.2.206 (臺灣)
※ 作者: seibu 2024-08-03 16:2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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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 ZakkWylde: 罵破麻沒事??1F 49.216.222.162 台灣 08/03 16:21
噓 tearness: 出家人不是因該修身養性嗎 還這麼火爆2F 36.231.167.164 台灣 08/03 16:22
→ gunfighter: 有雞雞是原罪 你是男生耶3F 111.82.1.45 台灣 08/03 16:22
推 pokemon: 謝謝 法官4F 1.170.188.40 台灣 08/03 16:22
推 a31324285: 學到了5F 101.12.113.98 台灣 08/03 16:22
推 huhu0830: 鏡頭對著別人 別說罵 被打也是剛好6F 101.137.66.224 台灣 08/03 16:23
推 tt6380: 這是因為大法官憲法判決的關係 名譽感情歸屬民事 現在只罰名譽人格跟社會名譽7F 180.217.202.166 台灣 08/03 16:23
推 lince2357: 哪個宗教啊,在嘉義9F 1.171.10.41 台灣 08/03 16:24
→ lewdster: 男的被罵就無罪了喔台灣法匠10F 223.139.129.1 台灣 08/03 16:24
推 lpbrother: 還有這招,被罵的倒楣了?11F 180.176.65.253 台灣 08/03 16:25
推 auxiliary11: 在台灣的佛教都不正統 不EY啦12F 223.139.216.220 台灣 08/03 16:25
推 MK47: 原來現在可以這樣罵路人了喔 什麼鬼法律13F 36.235.230.54 台灣 08/03 16:25
噓 RayTn: 這樣都無罪?嘉義的法官腦袋裝什麼
?14F 42.73.59.172 台灣 08/03 16:26
→ MarcPolo: 兇哦 罵男生破麻? 然後還無罪16F 101.9.193.185 台灣 08/03 16:27
推 ss88812: 以後隨機罵法匠 也有機會這樣脫身嗎?17F 36.224.109.79 台灣 08/03 16:27
→ kamisanma: 法律人整天談邏輯 但根本沒有標準18F 61.230.26.18 台灣 08/03 16:29
推 orz151426: 簡單來說髒話不算侮辱19F 114.136.134.238 台灣 08/03 16:30
推 sunluna: 鬼島司法不意外 初一十五不一樣20F 1.164.21.85 台灣 08/03 16:31
→ hw1: 妖尼姑
出家人口吐芬芳21F 223.136.75.58 台灣 08/03 16:32
推 a28200266: 誤會可以口出惡言 好喔
台灣司法莫名其妙23F 36.224.214.186 台灣 08/03 16:34
→ ziso: 罵人家下三濫沒問題???那當庭罵法官下三濫呢25F 111.240.145.185 台灣 08/03 16:35
推 e8e88: 原來這就是出家人26F 39.9.40.17 台灣 08/03 16:36
推 niceswd: 瞎判一通27F 49.216.131.231 台灣 08/03 16:37
推 Eide: 法律是不科學的^^28F 114.27.34.236 台灣 08/03 16:38
推 ohfulow: 恐龍法官29F 101.12.21.20 台灣 08/03 16:40
推 a19851106: 法官待在象牙塔是不是太久? 真的北七30F 150.116.90.32 台灣 08/03 16:41
推 Acheqitate: 法律人會跳針說不然一律死刑好不好31F 101.10.45.180 台灣 08/03 16:41
→ stloqa: 法官 ㄏㄏ32F 27.53.152.227 台灣 08/03 16:45
→ crescentmt: 其它人未必認同?那以後可以四處罵了33F 1.161.70.27 台灣 08/03 16: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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