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yukihira (△_△▲)標題 [新聞] 國道大貨車連撞7車釀2死 駕駛肇逃竟找「時間 Tue Aug 20 19:35:43 2024
國道大貨車連撞7車釀2死 駕駛肇逃竟找「胞弟頂替」下場曝
中時 記者 葉靜美
今年2月5日已遭吊銷駕照的張男駕駛營業大貨車,行經國1南向197.1公里處時,撞上排隊
準備下交流道的車輛,釀成3大貨車、4轎車連環追撞車禍,造成2人死亡,因怕駕照吊銷
後駕車肇事,保險公司無法理賠,竟找來胞弟頂替,自己落跑,近日彰化地院審結,判張
男應執行有期徒刑4年,其胞弟處有期徒刑2月。
判決書指出,張男明知駕駛執照已遭吊銷,仍在今年2月5日上午駕駛營業大貨車,沿國道
一號高速公路由北往南方向行駛,在同日11時25分許行至高速公路南向197.1公里處彰化
交流道輔助車道時,未及時察覺前方車輛正排隊準備自出口匝道離開高速公路,因而駕車
由後撞擊同向自用小客車,造成7車連環撞車禍。
其中,黃男、許男車輛全毀,黃男頭部軀幹及肢體多處擦傷,經送醫急救不治死亡;許男
則因多台車輛車禍擠壓,導致頭頸胸腹盆及左下肢體多發性外傷骨折,經送醫急救後,3
日後因出血性休克併呼吸衰竭死亡。
張男在肇事後,因怕駕駛執照經吊銷後駕車肇事,保險公司無法理賠,竟未向警察機關報
案及通知救護人員到場,反而聯繫其胞弟到場,等到其胞弟駕駛貨車抵達後,趁著員警到
場處理前,駕車離開現場肇事逃逸。其胞弟頂替張男向警方製作調查筆錄,經在場駕駛指
認及比對行車紀錄器影像而查獲。
法院審酌,張男於駕駛執照經吊銷期間駕駛車輛,疏未注意車前狀況肇事,致連環推撞事
故,致黃、許2人死亡,造成無可挽救之遺憾;肇事後雖有在現場手持滅火器滅火,卻因
怕保險公司無法理賠,竟聯繫其胞弟駕駛貨車抵達現場,並於員警到場處理前,駕駛胞弟
的貨車離開現場,罔顧事故現場之處理。
法院考量2人犯後均坦承犯行,張男雖有意願與被害人家屬和解,但歷經3次調解,仍未能
調解成立,亦未得到家屬的原諒,張男依駕駛執照經吊銷駕車而犯過失致死罪,處有期徒
刑2年,犯駕駛動力交通工具發生交通事故致人於死而逃逸罪,處有期徒刑2年6月,應執
行有期徒刑4年,其胞弟犯意圖使犯人隱避而頂替罪,處有期徒刑2月。全案可上訴。
https://www.chinatimes.com/realtimenews/20240820004392-2604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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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ASHOCK: 大車日常 感謝交通部1F 220.137.214.130 台灣 08/20 19:36
噓 tonyxfg: 2年+2年6個月=4年,法官的數學我不懂3F 59.115.51.157 台灣 08/20 19:37
→ DASHOCK: 亂開車肇事的部分4F 220.137.214.130 台灣 08/20 19: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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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 LifeReset: 殺兩個人四年 哈哈7F 140.113.136.218 台灣 08/20 19: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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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 windcity: 撞死2個人才判4年???根本合法殺人9F 218.166.91.84 台灣 08/20 19:39
推 kotorichan: 傻 本來過失致死1年2個月 變4年10F 42.71.1.17 台灣 08/20 19: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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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 tchialen: 過失致死最高五年 鄉民不要哭么12F 114.40.163.75 台灣 08/20 19: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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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 mersma: 這就是台灣啊 一切都扭曲不像話14F 27.247.30.17 台灣 08/20 19:40
噓 shintz: 2+2.5=4,肇逃找人頂替沒加重還減少15F 219.91.54.114 台灣 08/20 19: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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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shintz: 法官人真好耶,死者一定會住意你的17F 219.91.54.114 台灣 08/20 19: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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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chialen: 2年+2年6月=4年 法官數學不意外19F 114.40.163.75 台灣 08/20 19:42
→ babuarea: 死2個判4年,這叫下場還是做功德20F 118.165.242.147 台灣 08/20 19: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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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 scott20144: 這種撞死人的職業駕駛應該直接死刑
反正也只會開車28F 223.137.22.62 台灣 08/20 2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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