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losel ()標題 [新聞] 羅時豐父子重金聘同一大咖律師 兒涉強盜時間 Sun Aug 25 12:34:52 2024
媒體來源:ETtoday新聞雲
記者署名:黃宥寧
完整新聞標題:羅時豐父子重金聘同一大咖律師 兒涉強盜罪「紙遮臉」拒答這問題
完整新聞內文:
2024年08月23日 11:43 記者黃宥寧/台北報導
藝人羅時豐么子羅森宇與4名友人,因不滿余男的女友遭胡姓男子騷擾,涉持空氣槍與球
棒對胡男進行脅迫與毆打,羅等人被依強盜罪起訴。今(23)日士林地院首開庭,羅男在
友人陪同下現身法院,約30分鐘後,庭審結束,他以沈重的步伐走出法院,還刻意以紙張
遮下半張臉,試圖避免記者拍攝到他的全臉。
由於本案涉及性侵,故採不公開審理。庭審約30分鐘後,羅森宇在2名律師與男性友人的
陪同下步出法院,然而,與他早上大方走進法院的模樣不同,羅森宇似乎察覺到有記者在
場,因此改變策略,用紙張遮住下半張臉,試圖避免被拍攝到全臉,當記者詢問他「會不
會覺得讓爸爸失望?」時,羅未作回應,隨即上了友人的車離開。
近日,金曲歌王羅時豐與製作人侄子(張敏慎)鬧翻,將YouTube頻道影片全面下架,粉
絲團文章也全清空。羅時豐在一段沉默後,發布律師聲明解釋,影片下架之事礙於法規,
自己同樣感到不捨,最後也祝福侄子未來各自安好,而羅時豐律師聲明,正是羅森宇的辯
護律師。
能得到羅時豐父子信任的陳建中律師,背景相當卓越,目前,是遠見律師事務所的合夥律
師,曾任高雄法院刑事及民事庭法官,並且擔任多家上市上櫃公司的常年法律顧問,竭盡
全力找好律師,也顯示出羅時豐想為愛子爭取最輕量刑,因加重強盜罪,法定本刑為7年
以上有期徒刑,屬刑事犯罪中的重罪。
全案起源,余、鄭、蔡、梁姓男子與羅時豐兒子羅森宇為朋友關係,去年10月29日下午,
余得知女友收到胡姓男子糾纏訊息,夥同4人至內湖某處洗車場集合,並由余攜帶2支球棒
,鄭攜帶空氣槍,於隔日凌晨12時50分,一同前往余男女友住處。
凌晨1時許,余男女友趁胡男上廁所時,將住處大門打開,5嫌進入屋內後,由羅森宇先持
空氣槍進入廁所,並以槍抵住胡男頭部,再掐住其頸部拖行至房內,胡男見人數眾多,被
迫跪在地面,其餘人等遂徒手毆打,期間鄭、余則是拿球棒狂毆,使胡男受有有頭部外傷
併左臉瘀青腫脹、四肢多處鈍挫傷、左上臂大片瘀青、及紅腫、左膝瘀青、左上背瘀青等
等。
余男再取走胡男的iPhone12 PRO MAX後,拿自己的手機翻拍對方手機內的照片、影片,蔡
負責翻找胡包包內的財物,接著胡趁著5嫌不注意趁隙逃離,余發現人消失後與眾人分別
開2輛車逃離,胡男事後驗傷報警處理,警方循線查獲5名犯嫌。
檢方認為,5人所犯為犯刑法第328條第1項、第330條第1項、第321條第1項第3款、第4款
之結夥三人以上、攜帶兇器強盜罪嫌,依法起訴;另胡男指控5人偷走現金4萬元與車鑰匙
部分,由於5人均否認,加上檢方根據余男手機數位採證資料,認定沒有直接證據,全部
處分不起訴;胡男被控妨害性自主部分也獲不起訴。
完整新聞連結:
https://www.ettoday.net/news/20240823/2802970.htm
備註:
「爭取最輕量刑,因加重強盜罪,法定本刑為7年以上有期徒刑」
難怪沒心思搞youtube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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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 losel 2024-08-25 12:34: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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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724560495.A.925.html
→ syntax123: 感冒用嘶嘶2F 36.238.200.106 台灣 08/25 12:36
推 chouvincent: 這咖的孩兒輩問題一堆欸3F 219.70.97.143 台灣 08/25 12:41
推 domoto0101: 下次就拿95囉4F 211.22.63.164 台灣 08/25 12:41
→ angst: 所以胡男為啥在余男女友住處5F 114.33.233.161 台灣 08/25 12:42
→ magomago: 藝人子女敗類日常6F 123.252.52.217 台灣 08/25 12: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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