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design0606 (飛)
標題 Re: [新聞] 北檢辦柯P京華城案卡關了?資深媒體人示警
時間 Mon Sep 16 11:44:41 2024


※ 引述《breathair (拆了?簡單了)》之銘言:
: ※ 引述《kshsbug (廿年老帳號)》之銘言:
: : 我是覺得民眾黨和柯看完高虹安誣告案被判刑
: : 已有準備最少被用圖利罪硬辦是跑不掉了
: 這裡小弟比較不清楚
: 最近大量新聞法治科普的結果
: 圖利的要件是明知道違法而故意為之
: 可是如果確定違法
: 京華城就要停工,廢除建照
: 可是現在都還在施工
: 從監察院糾正至今
: 時至2024/9/16尚未確定違法
: 那以前在審核建照時
: 如何客觀認定違法事實?
: 有人可以解惑嗎?
: -----
: Sent from JPTT on my iPhone
因為還沒起訴  甚至一審都沒開始

一切都要"無罪推定"

你如果現在廢照 完全沒有依據

白癡才會現在急急忙忙廢照

如果你廢了   結果是完全合法 造成的損失誰出?

就算一審判決有罪 也不會廢照

而是勒令暫緩興建

直到法院定讞後 依據判決通常是重新審照

依法院認定的容積率重新設計並變更設計

所有的流程重來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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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4.32.154.39 (臺灣)
※ 作者: design0606 2024-09-16 11:44:41
※ 文章代碼(AID): #1cvwchng (Gossiping)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726458283.A.C6A.html
sobiNOva: 說個笑話無罪推定1F 114.37.82.114 台灣 09/16 11:45
sa87a16: 損失國家出啊2F 114.137.227.142 台灣 09/16 11:45
通常都是申請國賠

國賠還不是我們出
※ 編輯: design0606 (114.32.154.39 臺灣), 09/16/2024 11:46:23
breathair: 既然還未確認犯罪,如何明知違法?
從糾正到現在都多久了?3F 42.76.253.56 台灣 09/16 11:46
iceman10427: 圖利不是明知違法仍刻意為之嗎5F 42.73.25.233 台灣 09/16 11:47
Ben40: 停工應該也是行政庭去判吧 可以用刑事庭決定京華城能不能繼續蓋?6F 223.141.235.14 台灣 09/16 11:48
建築法第五十八條

建築物在施工中,直轄市、縣(市)(局)主管建築機關認有必要時,得隨時加以勘驗,
發現左列情事之一者,應以書面通知承造人或起造人或監造人,勒令停工或修改;必要時
,得強制拆除:
一、妨礙都市計畫者。
二、妨礙區域計畫者。
三、危害公共安全者。
四、妨礙公共交通者。
五、妨礙公共衛生者。
六、主要構造或位置或高度或面積與核定工程圖樣及說明書不符者。
七、違反本法其他規定或基於本法所發布之命令者。
iceman10427: 以這個角度 法院是心證容積率違法了8F 42.73.25.233 台灣 09/16 11:48
bkm1: 就知道這個判不了 所以現在才在亂找金流啊要用圖利這種心證判 老早就起訴了 不用亂查10F 101.9.133.91 台灣 09/16 11:49
※ 編輯: design0606 (114.32.154.39 臺灣), 09/16/2024 11:52:56
iceman10427: 再進一步說 如果容積率未違法 那羈押理由更不應該成立了呀?12F 42.73.25.233 台灣 09/16 11:51
chkao: 邏輯不對,已經講了超過560%就是明知違法,所以京華城已被刑事法官認定違反行政法了。既然已違法,就該停工。14F 110.28.33.200 台灣 09/16 11:51
認定與判決  哪一個是合法"文件"?

你可以用心證就叫監獄去抓一個人服刑嗎?
Ben40: 行政處份的違法認定不能只靠刑事法官心證
https://i.imgur.com/UMfi39s.jpeg17F 223.141.235.14 台灣 09/16 11:52
[圖]
※ 編輯: design0606 (114.32.154.39 臺灣), 09/16/2024 11:54:32
不用上升到行政處分

建築法第58條就寫得很清楚了

只是現在地檢署要跳出來玩  現在台北市政府也在等你們戲要唱到哪
※ 編輯: design0606 (114.32.154.39 臺灣), 09/16/2024 11:56:06
Ben40: 依法你民刑事庭要用到行政處分的違法判定就是得經過行政法庭爭訟 這是有法律規定的20F 223.141.235.14 台灣 09/16 11:57
iceman10427: 結論是 容積率違不違法尚未認定22F 42.73.25.233 台灣 09/16 11:57
Ben40:  可不是地院法官單靠心證就能凹過去23F 223.141.235.14 台灣 09/16 11:57
所以我一直覺得很好笑啊

為何北檢北院要跳出來認定這種行政法規違法與否

明明是主管機關與行政法院的事

你要說明知法規違法還圖利廠商

看似圖利 但你也要證明法規的確違法

這就是我很好奇的點

你北檢北院怎麼跳過主管機關國土署單獨認定法規違法
iceman10427: 那柯這個羈押理由並不正當對嗎24F 42.73.25.233 台灣 09/16 11:57

※ 編輯: design0606 (114.32.154.39 臺灣), 09/16/2024 12:00:57
Ben40: 不敢說正不正當 但羈押認定是會比較寬
畢竟主要目的是緊急防止串滅證或潛逃25F 223.141.235.14 台灣 09/16 12:02
c8000733: 到底是誰在講超過560就違法。那全台很多都超過都計上限欸要不要都關一關27F 223.137.173.109 台灣 09/16 12:04
AMDMARSHAL: 民進黨會管你損失? 核四跟一堆蚊子29F 220.129.75.112 台灣 09/16 12:05
很多人都會認為監察院"糾正" 就是違法


那就看一下 糾正的定義

監察法第24條規定,監察院於調查行政院及其所屬各機關之工作及設施後,經各有關委員
會之審查及決議,得由監察院提出糾正案,移送行政院或有關部會,促其注意改善。依同
法第25條及施行細則第20條規定,行政院或有關部會接到糾正案後,應即為適當之改善與
處置,並應以書面答復監察院;如逾2個月仍未將改善與處置之事實答復監察院時,監察
院得經有關委員會之決議,以書面質問或通知其主管人員到院質問之。

另看糾正案文

類  別:      糾正案文
審議日期:      113/01/16
公告日期:      113/01/24
字  號:      113內正0001
案  由:      林盛豐委員、蘇麗瓊委員提,臺北市政府於110年11月1日公告核定該市都
市計畫「修訂臺北市松山區西松段三小段156地號(即京華城購物中心原址,面積16,485
㎡)第三種商業區(特)土地使用分區管制規定細部計畫案」,在欠缺法令依據之下,逕於
案內創設所謂「韌性城市貢獻」、「智慧城市貢獻」及「宜居城市貢獻」等獎勵項目,據
以合計給予按基準容積(以「第三種商業區」之基準容積率上限560%計算)外加最高20%
之容積獎勵(換算給予獎勵之「容積樓地板面積」高達18,463.2㎡),並已逾越(牴觸)
該細部計畫上位法規(即臺北市土地使用分區管制自治條例第25條與內政部訂定「都市計
畫細部計畫審議原則」第8點)之容積率上限規定,且該等容積獎勵額度與申請人貢獻(負
擔)程度之間亦屬失衡而難認有該府宣稱之所謂「對價性」,足見臺北市政府及所屬都市
計畫委員會與都市發展局於本件容積獎勵細部計畫修訂案之規劃提案、審議及核定,均有
重大違失,爰依法提案糾正。
機關改善情形:
案件狀態:      尚未結案
                ^^^^^^^^


都還未結案 一堆人喊燒喊的很急
※ 編輯: design0606 (114.32.154.39 臺灣), 09/16/2024 12:11:08
AMDMARSHAL: 工程只要能打政敵跟餵飽死忠仔
民進黨把台灣弄垮都在所不惜30F 220.129.75.112 台灣 09/16 12:06
hcwang1126: 國賠跟被鴨來選 許淑華可能會說 又不是花你的錢 省什麼32F 42.75.219.73 台灣 09/16 12:09
dinosd2: 實務上除非京華城案在審核過程或施工過程有抓到什麼重大缺失,否則現狀只有行政法院可以叫京華城暫時停工,但一般都是要等審判結果出來,其他根本無權叫停
北檢北院會跳出來的原因是要有個理由羈押柯P,好笑的裁定1+防止串證逃亡裁定2就這樣把人押進去34F 59.125.98.168 台灣 09/16 12:12
Caroney: 你是不是把無罪推定當空氣41F 49.216.17.117 台灣 09/16 12:16
我就在說無罪推定啊

你哪一點看到我把無罪推定當空氣了= =a
※ 編輯: design0606 (114.32.154.39 臺灣), 09/16/2024 12:17: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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