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IAMCSH (MCMLXXXVIII)
標題 [問卦] 所以要法官一致同意才能判死刑
時間 Fri Sep 20 17:42:10 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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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只是那三點的話。

精神病還有可能網到那些太誇張的。再不濟,國家的醫學程度也比法學程度還有可能說服
人。

可是要參審裁判一致同意,不就比天還高?
你想想你要上訴,殺人的跟被殺的要說服的法官數量差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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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42.78.60.132 (臺灣)
※ 作者: IAMCSH 2024-09-20 17:42:10
※ 文章代碼(AID): #1cxKDqh_ (Gossiping)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726825332.A.AFF.html
neoa01: https://i.imgur.com/1F83b6F.jpeg1F 223.137.217.97 台灣 09/20 17:42
LawLawDer: 光這點就實質廢死了
也廢國民法官
2F 223.136.91.253 台灣 09/20 17:43
pauljet: 自己投的5F 101.12.155.38 台灣 09/20 17:46
tim910282: 所以全部都可以非常上訴,重審,然後6F 180.176.73.132 台灣 09/20 17:48
kmt11242001: 大法官可以直接立法,真棒7F 223.138.52.221 台灣 09/20 17:49
tim910282: 要符合那3個該死的條件才會判死,如果不符合就原地解散,我應該沒理解錯吧8F 180.176.73.132 台灣 09/20 17: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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