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BMWi3 (在那叫什麼)
標題 [問卦] 法綠怎判補油門撞死東海學生的巨業施瑞隆
時間 Fri Sep 27 01:05:55 2024


法綠怎判補油門撞死東海學生的巨業施瑞隆?


[新聞] 東海女大生遭撞當下還活著 司機補油門「輾斷頸部」稱:怕壓到才移車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727353920.A.E6F.html
[新聞] 東海女大生遭撞當下還活著 司機補油門「輾斷頸部」稱:怕壓到才移車 - Gossiping板 - Disp BBS
[圖]
[圖]
huiyin220923 台中市東海大學林姓女大生日前穿越馬路時,被巨業客運施姓司機不慎撞擊,不幸身亡, 但家屬指出,其實案發當下女大生未亡,只是手臂遭輾斷,施男雖然有下車卻沒有注意到 ,返回車內後再度踩下油門,才導致女大生頸

有夠垃圾,這算直接故意殺人了吧!
過失致死可教化?

法綠人會繼續採用廢死的修復式司法判緩刑,
而不理會家屬要求的應報式正義嗎?


還是第二次撞死人,
第一次肇責是超速且行經無號誌之交岔路口,無減速慢行


巨業公司都沒有行政懲處淘汰機制嗎?

===

https://reurl.cc/E6WEYa
https://i.meee.com.tw/He8eiA0.jpg
[圖]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刑事判決      100年度交訴字第247號
公 訴 人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
被   告 施瑞隆
上列被告因業務過失致死等案件,經檢察官提起公訴(100 年度
偵字第12638 號)後,聲請改依協商程序而為判決,本院合議庭
裁定由受命法官獨任進行認罪協商程序,判決如下:

    主      文
施瑞隆從事業務之人,因業務上之過失致人於死,處有期徒刑捌
月。緩刑貳年,並向張淵源支付新臺幣貳拾叁萬元,給付方法為
:自民國壹佰零壹年貳月拾陸日起,於每月拾陸日前各給付壹萬
元,至全部清償完畢止。

    事實及理由
一、施瑞隆係巨業交通股份有限公司(下稱巨業公司)公車司機
    ,為從事駕駛業務之人。其於民國100 年2 月9 日9 時40分
    許,駕駛巨業公司所有之車牌號碼00-000號營業用大客車搭
    載乘客,自臺中市○○區○○路發車,欲前往臺中市○區○
    ○路之終點站。嗣於同日9 時57分許,其駕駛上開車輛沿臺
    中市○○區○○路內側車道由北往南方向直行,行經中山路
    580 號前之無號誌之交岔路口時,原應注意行車速度,依速
    限標誌或標線之規定,無標誌或標線者,行車時速不得超過
    50公里,且行經無號誌之交岔路口,應減速慢行,作隨時停
    車之準備,並應注意車前狀況,隨時採取必要之安全措施。
    而當時天候為晴,日間自然光線,路面乾燥、無缺陷,亦無
    障礙物,視距良好,並無不能注意之情形,竟疏未注意及此
    ,非但未注意車前狀況,並減速慢行,作隨時停車之準備,
    猶貿然以時速約60至70公里之速度超速行駛,欲通過上開路
    口。適有陳淑蕙騎乘車牌號碼000-000 號重型機車附載其女
    張○○(未滿18歲,姓名年籍詳卷),○○○區○○路外側
    車道同向行駛於施瑞隆所駕駛上開車輛之右前方,於行經上
    開路口時,亦應注意汽車行駛至交岔路口,左轉彎時,應距
    交岔路口30公尺前顯示方向燈或手勢,換入內側車道或左轉
    車道,行至交岔路口中心處左轉,而當時並無不能注意之情
    形,竟疏於注意,未先換入內側車道,即逕行自外側車道左
    轉。由於雙方之上開過失,致施瑞隆發現陳淑蕙之機車左轉
    至其前方時,已閃避不及,其車輛之前車頭因而撞及陳淑蕙
    所騎乘機車之左側車身,致陳淑蕙與張○○均人車倒、地滑
    行,造成陳淑蕙受有頭頸部及胸部外傷、顱內出血與頸椎骨
    折及胸腔內出血等嚴重傷勢,經送醫急救後,於同日11時許
    ,仍因傷重不治死亡;張○○則受有骨盆骨折、右肱骨骨折
    、左橈骨及尺骨骨折、左脛骨骨折、雙側肺挫傷併血胸、低
    血容積性休克併後腹膜腔血腫、肝臟破裂、左手腕及左手指
    伸張無力等傷害。


= =
廢死的修復式司法
https://i.imgur.com/1ZMXhRC.jpeg
[圖]
https://i.imgur.com/k4VvLts.jpeg
[圖]


--
大法官朱富美:一致決是極端要求,無論修憲、憲法法庭宣告彈劾總統、副總統或政黨違憲
解散的判決都未要求一致決,也未見於現行司法裁判及一般政治決議規則,審判牽涉諸多價
值判斷,要求各級法院合議庭法官對科處死刑一致決,有違憲法審判獨立之虞
https://i.imgur.com/qPGzYp2.jpeg https://i.imgur.com/Xzj6NZm.gif
https://reurl.cc/qvay1q https://reurl.cc/ReRArx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01.137.44.124 (臺灣)
※ 作者: BMWi3 2024-09-27 01:05:55
※ 文章代碼(AID): #1czPHs6I (Gossiping)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727370358.A.192.html
jacket664: 死豬價1F 36.227.164.5 台灣 09/27 01:06
WIGGINS22: 殺個人而已嘛 有比柯文哲可惡嗎?2F 1.200.29.114 台灣 09/27 01:06
※ 編輯: BMWi3 (101.137.44.124 臺灣), 09/27/2024 01:07:14
monok: 應注意而未注意3F 61.224.96.149 台灣 09/27 01:07
amethystboy: 可教化4F 1.164.81.19 台灣 09/27 01:08
selfhu: 看$$$多少5F 42.76.216.3 台灣 09/27 01:09
teiamatozero: 不然你要開公車嗎?都沒人要開了6F 36.237.150.218 台灣 09/27 01:10
sorrywow: 過失致死 輕輕鬆鬆 罰玩再開再撞死人7F 114.41.176.84 台灣 09/27 01:14
clotmen: 以後記得帶盾牌上街 還能保命8F 27.52.6.212 台灣 09/27 01:20
Qinsect: 笑死,共匪滯支直接抹綠不演了9F 1.169.188.107 台灣 09/27 01:24
liban: 現在這件情形不知道。但是就你貼出的判決文,緩刑是應該的,那件是碰上鬼切三寶耶10F 39.10.0.5 台灣 09/27 01:25
vatog: 下賤綠畜最愛包庇縱容犯罪了12F 220.133.52.251 台灣 09/27 01:30
zenan321: 在日本,非常重視あおる運転(路怒症)的「危險駕駛」要件,若符合則採危險駕13F 220.135.131.51 台灣 09/27 01:33
liban: 但是這次是故意殺人,可是法官會當作沒看到15F 39.10.0.5 台灣 09/27 01:34
zenan321: 駛罪起訴最重刑期20年,從諸多證人證詞中發現台中客運司機普遍存在路怒行為(咆哮用路人與乘客)與違規行為。好好思考司法劇中是如何搜集證據,雖然是電視劇,其實在實務上意外地有說服力。
其實你們把矛頭指向法官是完全搞錯對象16F 220.135.131.51 台灣 09/27 01:34
donotggyy: 情節不重大 重判兩年22F 42.77.139.183 台灣 09/27 01:35
hesashiaaron: 有圖利客運老闆的嫌疑23F 223.136.217.252 台灣 09/27 02:56

--
作者 BMWi3 的最新發文:
點此顯示更多發文記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