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swommy (鮪魚)
標題 [問卦] 商務中心算住宅嗎
時間 Tue Oct  8 14:54:34 2024


社會住宅的法源依據
住宅法

就住宅法第三條
第二點
二、社會住宅:指由政府興辦或獎勵民間興辦,專供出租之用之住宅及其必要附屬設施。
                          ^^^^^

結果
可供出租之住宅
變成商務中心
變成辦公室
我是很好奇啦
青創中心
怎麼設立登記
又不是商業區

辦公室絕對不是住宅欸
是我有理解錯
還是花教授理解錯
https://i.imgur.com/4LqR3qO.jpeg
[圖]

這樣到底有沒有違法
有卦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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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23.140.37.30 (臺灣)
※ 作者: swommy 2024-10-08 14:54:34
※ 文章代碼(AID): #1d1DSikH (Gossiping)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728370476.A.B91.html
devidevi: 算阿
黨說不違法就不違法1F 49.159.219.21 台灣 10/08 14:56
puritylife: 他可以是必要附屬設施啊3F 211.20.88.40 台灣 10/08 14:56
moriyako: 黨不喜歡這篇4F 42.124.124.142 日本 10/08 14:57
magicchase: 看顏色5F 36.230.208.41 台灣 10/08 14:57
devidevi: 上班族睡辦公室很正常6F 49.159.219.21 台灣 10/08 14:57
snow3804: 算阿
哪裡不算7F 111.71.212.90 台灣 10/08 14:57
dapei842110: 花教授會說已經租給經濟部中小企業屬他們怎麼亂搞住都中學管不到9F 123.204.158.83 台灣 10/08 15:01
有合約吧 違法就收回來啊 檢視合約不就好了
※ 編輯: swommy (223.140.37.30 臺灣), 10/08/2024 15:02:10
nashpan7: 社宅租廠商 廠商再民眾 廠商發大財11F 118.99.178.18 台灣 10/08 15:05
dapei842110: 合約只有載明35%做新創其他沒講 你是廠商當然是 科科12F 123.204.158.83 台灣 10/08 15:06
GOOGLEISGOD: 綠色沒事啦14F 42.70.29.239 台灣 10/08 15: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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