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yoyoflag (武漢肺炎乃神罰天擇)標題 Re: [討論] 原來資進黨都出這種議員啊..時間 Mon Apr 24 13:41:10 2023
這不是議員的錯
是法律制度設計有誤 加上司法迫害
社會上對民代工作的認知
就是 月薪制
你當選民代 一個月有多少 就多少 管你是否認真工作、是否出席會議
反正 你做得不好 選民自然會下架你
如果選民不下架你 那也是民意的表現 就尊重民意
但是制度上 卻巧令名目
在薪水之外 分出 通勤費、出席費、膳食費
然後再抓你沒真的出席 用貪汙罪來判你
應該像陳水扁案那樣 立刻修法 改成 之前沒出席 領這些錢 一律無罪
未來也不要分什麼出不出席
直接全灌進月薪中
選民自己決定 民代的去留就好
不需要用這種小鼻子小眼睛的事入人於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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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 yoyoflag 2023-04-24 13:4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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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同主題文章:
Re: [討論] 原來資進黨都出這種議員啊..
04-24 13:41 yoyoflag
噓 trashpoking: 他們本來就有月薪了好嗎?..1F 223.137.106.51 台灣 04/24 13:41
所以那些也應該灌進月薪 而不是特地分出來 用簽名來判定能不能領
民代本身就很忙 要做的事很多 不可能每次都出席
你要求出席才能領 根本是誘人犯罪 逼人偽造出席紀錄
→ luciffar: 應該全面取消雜費 那個太香了 引誘犯罪2F 42.76.91.8 台灣 04/24 13:43
雜費要嘛取消 要嘛灌進月薪 不該用是否出席 來判定能不能領
→ luciffar: 彷彿惡魔的呢喃誘惑人簽名就有錢領3F 42.76.91.8 台灣 04/24 13:45
※ 編輯: yoyoflag (182.234.103.42 臺灣), 04/24/2023 13:47:27
噓 qaed: 直接全灌進月薪?!邏輯鬼才,不當綠師可惜了4F 114.44.52.187 台灣 04/24 13:46
推 MrTaxes: 其實我同意耶,像助理費也應該如此...
很多人因為人頭助理被法辦,當太多人的人都違反同樣的規定,那規定就可以檢討...取消出席費,但出席紀錄要公開並統計
直接給民代一筆錢,也省去核銷的麻煩5F 112.78.75.164 台灣 04/24 13:48
→ s9021401045: 奇怪為什麼我不但沒有出席費,沒出席還會被扣薪水,議員卻只需要簽到就可以領出席費,沒出席還不會被扣薪10F 42.76.197.45 台灣 04/24 13: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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