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autokey (該起床啦)
標題 [討論] 建議政府對於酒駕者處罰方式
時間 Mon May  8 19:14:15 2023


第一次給點空間與容忍度
有人情味的台灣

第一次酒駕
就罰錢就好~根據資產比例來罰
沒資產就扣薪或從事社會勞動

第二次酒駕
一樣根據資產比例來罰
但是"必須先關1個月"冷靜冷靜
我相信會大幅減少酒駕

第三次酒駕
合理判斷是病人
強制送精神病院治療1年後出院

第四次酒駕
合理判斷這個人沒有台灣價值
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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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天使 噗 我沒有壓你阿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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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59.115.207.143 (臺灣)
※ 作者: autokey 2023-05-08 19:14:15
※ 文章代碼(AID): #1aMDcBhm (HatePolitics)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HatePolitics/M.1683544459.A.AF0.html
Gallardo: 很棒 11月記得去登記選立委1F 125.231.30.95 台灣 05/08 19:16
autokey: XD2F 59.115.207.143 台灣 05/08 19:16
polong1: 聰明 台大法律系應該邀請你去當教授3F 27.242.195.192 台灣 05/08 19:17
SunnyBrian: 一次都不可以4F 223.140.136.231 台灣 05/08 19:17
kkman1123: 酒駕的法規去年就有修了啊怎麼感覺沒什麼人注意到?5F 42.77.204.114 台灣 05/08 19:18
mynumber55: 第一次就撞死的呢7F 42.72.163.197 台灣 05/08 19:18
SunnyBrian: 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
曾犯刑第185-3不能安全駕駛動力交通工具罪,經有罪判決確定或經緩起訴處分確定,於10年內再犯而(1)致人於死:處無期徒刑或5年以上有期徒刑,得併科300萬元以下罰金;(2)致重傷:處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200萬元以下罰金。
累犯的十年建議可以拿掉,毒酒駕死鬼根本沒在怕這種的8F 223.140.136.231 台灣 05/08 19:19
catatta: 建議去完新加坡的候侯,引進鞭刑,酒駕一次就來鞭刑,一次就乖了。然後性侵犯也要鞭刑。18F 101.9.103.62 台灣 05/08 19:23
SunnyBrian: 太小看酒鬼了,尤其是會酒駕的酒鬼,以前遇過每年都至少一次摔斷自己手腳的,越喝越多還越摔越重,也沒在改的,怎麼會覺得鞭刑有用?21F 223.140.136.231 台灣 05/08 19:25
toole: 累犯直接沒入車輛最快25F 112.78.69.142 台灣 05/08 19:27
SunnyBrian: 酒駕者必須再加上強制治療、終身吊照選一個,要嘛就開車不喝酒、不然喝酒不准碰車
而且不用等到累犯了,會被抓到的基本上都不是第一次酒駕,太清楚了26F 223.140.136.231 台灣 05/08 1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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