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ppit12345 (汪喵)標題 Re: [新聞] 5月失業率3.46% 創近23年新低時間 Tue Jun 27 21:32:54 2023
: 推 MonkeyCL: 柯韓粉都快活不下去了 114.137.141.38 06/27 18:24
: 推 lovegensokyo: 同時在中國,以每週有一小時工作就 118.163.8.59 06/27 18:25
: → lovegensokyo: 不算失業的標準來計算青年失業率仍 118.163.8.59 06/27 18:25
: → lovegensokyo: 達到20%,然後有人說要開放服貿 118.163.8.59 06/27 18:25
: → kymco9999: 中國4月5.2% 42.77.198.8 06/27 18:29
: 推 GAP5566: 失業率23年新低,厲害了。 118.166.228.12 06/27 19:14
: → vicklin: 反觀中國 1.171.225.150 06/27 19:15
: 推 suyusian: 中國青年失業率20%以上,這個還是美化過 118.161.224.140 06/27 19:41
: → suyusian: 後的,每週工作一小時以上就算就業,還 118.161.224.140 06/27 19:41
: → suyusian: 有一堆強迫下鄉務農的,柯布林在這個時 118.161.224.140 06/27 19:41
: → suyusian: 候提要簽服貿真的是居心叵測,根本是想 118.161.224.140 06/27 19:41
: → suyusian: 資敵,無顧中國低薪人力大舉入台會把台 118.161.224.140 06/27 19:41
: → suyusian: 灣青年就業市場吃乾抹淨的後果 118.161.224.140 06/27 19:41
後來看了一下還是久違的回一下文好了
不然每天都看到扭曲的言論實在滿煩的
一小時那篇新聞主要是在德國之聲,然後德國之聲也有平衡報導:
單從就業來講,在德國就有兩種不同的定義。德國聯邦勞動局新聞處的施瓦布
(Olga Schwalbe)女士介紹說,按照國際勞工組織(ILO)對於"從業"
(Erwerbstätigkeit)的定義,15歲以上的人每周至少一小時接受報酬從事
某個行業的工作,或者作為自由職業者從事手工業、農業等行業,
再或者不領工資在家族企業幫忙,這都屬於"從業"的範疇。
而對於德國聯邦勞動局而言,他們所統計的就業(Beschäftigung)就有更嚴格
的前提條件,通常是指繳納社保的雇員。這既包括全職員工,也包括半職員工。
但所謂打零工(Minijob)的人員--月收入在520歐元或者每年工作天數不超過70
天--不算在就業以內。自由職業者和國家公務員不在他們所統計的"就業"範疇之內。
而德國聯邦勞動局同時也負責統計失業率。統計在失業率內的條件則為,每周的工
作時間不到15個小時,並且向勞動局登記失業,處於找工作狀態,也就是說隨時可
以接受一個就業崗位。
也就是說,中國的一周一小時是ILO的定義,不知道啥組織自己去google
在德國之聲上來講,而不是BBC還是CNN,其實就是德國另訂標準跟其他國不同
另外有人說到美國的15小時,雖然我沒有直接找原文,不過台灣有人做論文
我直接拿結論,不然太累了
美國:
在資料標準週內:(a)從事至少1小時之有酬工作,或15小時以上之無酬家屬
工作者;或(b)有工作但因休假、生病、天氣惡劣、育兒、婚喪、勞資糾紛、
在職訓練、及其他家庭因素而暫停工作者,不管他們是否在這段期間支領報酬,
或是否他們已再尋找其他工作。
注意一點"無酬家屬工作者",因為ILO其實定義了就業者有四種
雇主,受雇者,自營工作者,無酬家屬工作者
韓國:
在資料標準週內從事至少1小時以上之有酬工作或18小時以上之無酬家屬工作者
,有工作但因天氣惡劣、短暫生病等暫時未做也視為就業者
加拿大:
在資料標準週內:(a)所有從事任何有酬工作(勞雇關係、自營作業者)或無
酬家屬工作者;或(b)有工作但因生病或失能、個人或家庭責任、休假、勞資
爭議或其他原因而未做者(不包含短暫性被資遣、臨時性工作,及定於未來開
始工作者)
英國:
在資料標準週內年滿十六歲:(a)至少從事1小時之有酬工作(受雇者或自營
作業者);或(b)因休假而暫停工作;或(c)參加政府贊助之訓練與就業計
劃;或(d)從事無酬家屬工作者
澳洲:
在資料標準週內年滿十五歲:(a)從事至少1小時之有酬或無酬家屬工作;或
(b)受雇者有工作而未做,包括:未工作時間至資料標準週結束為止未超過
四週、未工作時間超過四週且領有報酬、輪班、罷工、持續收到勞工之賠償金
且期待回復目前雇主的工作;或(c)雇主或自營作業者擁有工作、企業或農
場而未做者。
以上算英美法系國家
日本:
就業且在工作:所有為薪資或利潤而工作的人或在資料標準週內至少工作1小時
之無酬家屬工作者。 就業,但未在工作:(1)資料標準週不在工作卻領有報
酬之受雇者;(2)未工作時間未超過30天之自營作業者
新加坡:
在資料標準週內年滿十五歲:(1)為薪資、利潤或家庭所得至少工作1小時者;
或(2)因生病、受傷、機器故障,及勞資爭議或其他原因而暫時未工作者。
最後,台灣:
在資料標準週內年滿十五歲從事有酬工作者,或從事15小時以上之無酬家屬工作者
其實大部分國家都有規定最少一小時,台灣則是連最低時數都沒有,也就是只要你
有薪水,一周內只有做一秒也算是就業者,這部分還有函釋。
我想勞動部是把失業率的爛事丟給健保局負責了吧。
而某些人亂傳的美國的十五小時下限就業者,指的是無酬家屬工作者
兩個條件,無酬,家屬
也就是你不拿錢和在家幫忙家業都算是就業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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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36.228.17.66 (臺灣)
※ 作者: ppit12345 2023-06-27 21:32:54
※ 文章代碼(AID): #1ackK87G (HatePolitics)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HatePolitics/M.1687872776.A.1D0.html
※ 同主題文章:
Re: [新聞] 5月失業率3.46% 創近23年新低
06-27 21:32 ppit12345
→ yuan1985: 現在這個年代失業率低不工作是等著餓死嗎?有合法安樂死一堆人搶著去1F 36.233.221.36 台灣 06/27 21:35
→ ppit12345: 德國的失業率其實很接近中國登記制
就業率算法很嚴格失業率算法很鬆
我不太懂德國幽默3F 36.228.17.66 台灣 06/27 21:36
→ ff704: 安樂死要300萬,你有嗎6F 101.136.167.70 台灣 06/27 21:42
噓 ohohohya: 笑死 照你這樣講台灣失業率應該是0捏7F 1.162.39.197 台灣 06/27 21:42
感謝多年後的噓,可以證明塔綠斑果然只有抹黑人的功能
重複一下我下面的推文,就業調查一直都是採用問卷抽樣
問完後再以比例與加成方式處理,等到結束後再納入勞保者一併處理
不過在台灣有個奇妙的慣例,就是很多補助都依附勞保,所以會產生
沒工作也要找地方保勞保的奇妙情況,搞得一堆無酬者變成自營工作者
→ ppit12345: 另外,就業調查是採用問卷形式
也就是抽樣調查後再採用加成與比例調整所以一定會問到想工作但是沒收入的人8F 36.228.17.66 台灣 06/27 21:46
※ 編輯: ppit12345 (36.228.17.66 臺灣), 06/27/2023 21:52:01
→ banmi: 你說的其實都沒錯,但這個制度沒變過....
除非蔡政府有改過算法,不然23年最低沒問題11F 122.117.219.42 台灣 06/27 21:53
→ ppit12345: 算法沒變,但是問卷是可以調整的
尤其是減班休假這種算法納進問卷
減班應該不是算法,而是讓問卷中的待業變成有工作身分13F 36.228.17.66 台灣 06/27 21:55
→ banmi: 減班休假是無薪假嗎? 有朋友休無薪假,但好像還是有薪水,不多是真的。17F 122.117.219.42 台灣 06/27 21:57
→ ppit12345: 對,再加上台灣的制度太鬆散,導致減班休變成有酬就業者,自然得到諾貝爾獎19F 36.228.17.66 台灣 06/27 21:58
→ banmi: 那,休無薪假要不要算在失業率裡?21F 122.117.219.42 台灣 06/27 21:59
→ ppit12345: 民國99年的函釋就已經確定減班休是就業說錯,89年22F 36.228.17.66 台灣 06/27 22:00
→ banmi: 說實在話這個我不太懂,意思是2000年就有減班休假了....??24F 122.117.219.42 台灣 06/27 22:02
→ ppit12345: 換個政府總是要把無薪便減班休啊
不然多不好聽啊26F 36.228.17.66 台灣 06/27 22:03
→ banmi: 哈哈,我一直以為無薪假是馬政府任內才有的所以吳院長才會有諾貝爾獎那個說法....28F 122.117.219.42 台灣 06/27 22:04
推 williamllll: 好啦,台灣假數據真滴爛,中國好棒棒,趕快去對岸找工作吧!
反正原po就是想inception 台灣有很多人一週只有做一秒的工作,造成失業率創新低30F 123.194.180.30 台灣 06/27 22:14
噓 ohohohya: 代表絕對不是你講的這種算法35F 1.162.39.197 台灣 06/27 22:19
感謝再噓,幸好我手上有問卷,不然就信你的道了
※ 編輯: ppit12345 (36.228.17.66 臺灣), 06/27/2023 22:25:22
噓 ohohohya: 主計處採用一樣採用ilo規範 ilo規範比需具備以下4條件才為失業者 一、必須年滿十五歲;二、必須具有工作能力;三、有工作意願;四、正在尋找工作,而在每月含有十五日那個日期的資料標準週未能獲得有酬工作者 有酬勞就有勞報 我也是不懂你規範哪裡找到 我找的是官方公開的計算方法
我也是不懂堅持那1小時是要表達什麼36F 1.162.39.197 台灣 06/27 22:33
1.你文中提到ilo規範的"失業率",這的確是一樣的
2.ilo規範的"就業者"就是這樣,反而主計處沒提到
來,英文原版送你
A person in employment as defined by the International Labour Office
(ILO) is a person aged 15 or over who has done at least one hour's p
aid work in a given week
你要去問ILO為何在1982年開會去制定那規定時間內一小時了
而且大多數國家都寫在法規內,台灣反而沒寫,你卻只認識主計處版本?
哎呀呀果然是抹黑專門網軍,加油好嗎?
不要左右臉同時撞過來被打
※ 編輯: ppit12345 (36.228.17.66 臺灣), 06/27/2023 22:44:21
→ ohohohya: 你是想表達其他國家的每個月15號那週有工作1小時就算有工作比較準 但台灣只要有拿酬勞有勞報就算工作比較隨便?那你也是很厲害捏
還是台灣老闆比較蠢 沒工作也會給錢?45F 1.162.39.197 台灣 06/27 22:37
好腫喔,人家主計處就沒說清楚你還在硬撞,加油,好嗎?
※ 編輯: ppit12345 (36.228.17.66 臺灣), 06/27/2023 22:46:06
噓 ohohohya: 笑了 硬要放大那個1小時來說統計數字不準 是誰在撞牆50F 1.162.39.197 台灣 06/27 22:49
這代表你台灣的統計上完全不能跟其他國家比
反而中國的統計是可以跟英美做同樣討論
就你台灣算法跟其他國比較,連德國都用雙軌制統計
所以你信了主計處就沒跟世界接軌喔
上面看來已經撞了四次次還不夠,還決定要台灣脫離世界就是?
※ 編輯: ppit12345 (36.228.17.66 臺灣), 06/27/2023 22:54:00
→ ohohohya: 照你醬講好像工作不買1小時的人很多吧 找來看看 順便證明你的陰謀論52F 1.162.39.197 台灣 06/27 22: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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