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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isp BBS
作者
aass5566
(挑戰國考第5年)
標題
Re: [討論] 說違憲很好笑,找大法官解釋就好了
時間
Fri Nov 17 14:06:35 2023
※ 引述《oftisa》之銘言
: 常常有人攻擊別人違憲,但是只要提名跟自己觀念相同的大法官釋憲就好了
: 攻擊者又不是大法官,根本沒有資格解釋
: 遇到這種問題,一律去問大法官
: 大法官沒有資格躲起來不講話,大法官是活人、又不是讀稿機,更何況大法官躲到找不到
人
: ,沒人知道是誰,連讀搞都不做,根本是獨裁政權
確實是這樣沒錯
只要掌握了大法官 法律要怎麼解釋都是可以
之前大家都認為
公務員的退休年金是法律保留原則
以一般的正常國家運作來說
只要是法治國國家
這個是絕對不可能改變的
but
最後就是利用大法官
重新解釋了這個法律原則
最後被視為不可能改變的公務員退休金
就可以這樣子任意改變了
何況是其他的事?
至於這樣子可以隨意改變法律原則的國家
還是不是法治國國家呢?
這個應該不是大法官們在意的事了
----
Sent from
BePT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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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42.77.179.203 (臺灣)
※ 作者:
aass5566
2023-11-17 14:06:35
※ 文章代碼(AID): #1bLmBjSW (HatePolitics)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HatePolitics/M.1700201197.A.720.html
噓
xra686
: 它又沒有入法
1F 114.32.148.18 台灣 11/17 14:08
→
kamayer
: 還有情事變更原則阿
2F 61.227.122.244 台灣 11/17 14:09
噓
riverT
: 原來法國跟西班還有希臘牙都不是法治國
西班牙跟希臘啦 幹
3F 36.224.223.183 台灣 11/17 14:24
推
stocktonty
: 黨職併公職本來就該廢
5F 180.217.156.153 台灣 11/17 14:25
噓
tentaikanso
: 當初爭執的法律原則包含不溯及既往
、信賴保護原則跟比例原則。
剛好就跟法律保留原則無關啊哈哈哈
6F 114.32.6.101 台灣 11/17 1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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