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deann (古美門上身)
標題 Re: [討論] 賴清德真的很有魄力,檢討違規記點
時間 Tue Dec 19 09:49:32 2023


是不是有一堆智障不知道

在本次三讀完成的修法條文中,道交條例第七之一條的「開放民眾檢舉項目」分為兩大類
:「動態違規」與「靜態違規」。「靜態違規」主要則為常見的違規停車:日後僅可檢舉
路口、行人穿越道、人行道等嚴重影響交通安全與秩序等違規停車。如交岔路口、公共汽
車招呼站十公尺內、消防車出入口五公尺內違規臨時停車,違規併排臨時停車,以及占用
身障停車格等;而於其他一般路段之非並排違規停車行為將不再開放民眾檢舉。


上面這幾種違停才能由民眾檢舉阿 其他都只能打電話給警察取締好嗎

所以難道是賴清德覺得 路口停車合理 並排停車合理 擋住消防車合理

另外所謂的記點新制是 因為以前被逕行舉發的案件 無法確定駕駛人是誰


所以以前不是當場舉發的案件不與記點 https://reurl.cc/WR4LMy

 

記點制 才有真正在考核駕駛人的在取得駕照後 駕駛認知跟態度

尤其是職業駕駛人 本來就應該比一般人更熟知交通規則跟遵守交通規則

不要講一般人 對職業駕駛人以記點制考核駕駛行為 本來就是合理


還工作權哩 一個職業駕駛人連基本的交通規則不遵守 還讓他繼續駕駛危害用路人?

在目前大幅限縮違停檢舉規定下 講難聽點 除了路口人行道併排停車外

幾乎所有地方的紅線早就等於白線一樣隨便你停了

結果你職業駕駛人堅持要併排停車 停在路口跟人行道區域 是把人命當成什麼

如果真的不推違規記點制 那建議應該把職業駕駛的違規 調整成一般人的三倍以上

職業駕駛若不遵守交通規則 憑什麼繼續當職業駕駛 以駕駛為業來危害交通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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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20.128.121.214 (臺灣)
※ 作者: deann 2023-12-19 09:49:32
※ 文章代碼(AID): #1bWFQk48 (HatePolitics)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HatePolitics/M.1702950574.A.10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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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討論] 賴清德真的很有魄力,檢討違規記點
12-19 09:49 deann
xxxcv: 哭啊~你為什麼要罵賴清德頭腦不清楚1F 223.136.242.184 台灣 12/19 09:51
kiki2125: 不改就等著票崩,這是絕對的
你的文還真像Cheap那群人2F 101.12.16.155 台灣 12/19 09:52
我跟他不同喔 就像對行人禮讓的問題 我就說過了 對不守交通規則的行人沒必要禮讓
結果被噓爆 目前車板跟八卦板扣除政治因素討厭便宜外 它們都認同就算行人闖紅燈
也應該禮讓行人 我是以法律本位主義去思考的 如果法律訂了只是參考 那要法律幹嘛
※ 編輯: deann (220.128.121.214 臺灣), 12/19/2023 09:54:47
kiki2125: 現在全台灣的人都在找Cheap 他最好一輩子不要搭職業小客車
可以惹到全運將都在問cheap是三小時,他自己保重
文太長了啦 我沒看完你的文,END
理想太於實際 就是民意的反噬 交通法西斯份子選舉完後 很多職業工會要找他們4F 101.12.16.155 台灣 12/19 09:53
h90257: 選民很簡單誰管越少越好 現在新聞已經在檢討行人了11F 42.74.164.76 台灣 12/19 10:02
xulzj524: 你以為黨有在乎職業駕駛到底有沒有職業道德? 選票比較重要13F 1.34.72.168 台灣 12/19 10:06
ayler88: 除非是常態性的檢舉人
一般民眾根本記不住這樣的法規
路人隨身帶一把捲尺,方便測量5或10公尺?基本上 就是除了有重大違規或交通阻礙
就是不開放檢舉啦15F 210.243.150.205 台灣 12/19 1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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