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oftisa (oo)
標題 [討論] 醫生買農地投資 罵礦工悲歌
時間 Tue Dec 19 14:38:34 2023


https://youtu.be/ZQjGcCfn6-I?si=zv6YFfNDqH0THwB5

笑死,醫生買農地又不耕田,卻變成遊覽車停車場
假如是醫生家的祖產,以前都在耕田那是一回事
但是根本是當上醫生後才買的農地,卻不農用,反而改建成遊覽車停車場
這就是業務使用了,比當成小客車停車場的等級更高

礦工在艱苦的環境工作,只想找個棲身之所而已卻被無限上綱

法律不完備的時候就有礦區、工寮的問題了
但是醫生買農地改建成遊覽車停車場是近代的事情
兩者在法律面都不一樣

在使用狀況上
一個是礦工尋找棲身之所;一個是投資
根本不一樣
正當性也不一樣

兩者的狀況完全不一樣
一個是礦工悲歌;一個是投資
到底要比甚麼?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4.45.74.60 (臺灣)
※ 作者: oftisa 2023-12-19 14:38:34
※ 文章代碼(AID): #1bWJfiHF (HatePolitics)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HatePolitics/M.1702967916.A.44F.html
※ 同主題文章:
[討論] 醫生買農地投資 罵礦工悲歌
12-19 14:38 oftisa
eierom: 停遊覽車可賺了,跟一般停車收費不一樣1F 116.59.54.215 台灣 12/19 14:39
農地出租賺錢;礦工寮根本沒賺錢
slayptter: 畢竟是副總統
賴導:我貪污 錯了嗎?2F 112.78.71.97 台灣 12/19 14:40
leon771170: 嘿嘿 月收入十萬起跳4F 111.82.80.194 台灣 12/19 14:40
sd09090: 最關心電動汽車的男人?5F 1.200.255.41 台灣 12/19 14:40
massrelay: 白粉只會賴皮6F 59.127.47.130 台灣 12/19 14:41
eierom: 2F的雙標不忍直視,一個因法規因素造成的既存違建跟一個農地建用知法犯法還有收益的根本完全無法比7F 116.59.54.215 台灣 12/19 14:41
herrowui: 不要這樣,柯粉會氣哭10F 42.76.164.208 台灣 12/19 14:42
nnkj: 賴清德是礦工喔?11F 118.160.1.124 台灣 12/19 14:42
herrowui: 已經好幾個帳號語無倫次了!12F 42.76.164.208 台灣 12/19 14:42
cena421: 違建之子 全家違建 是國恥13F 1.172.104.15 台灣 12/19 14:42
※ 編輯: oftisa (114.45.74.60 臺灣), 12/19/2023 14:43:48
ALAN781215: 皇都說超買不是走私了!法是三小?14F 101.8.39.145 台灣 12/19 14:43
ken841520: 2樓那個帳號每一篇都是這副德行15F 223.137.171.138 台灣 12/19 14:44
DeltaX: 還在硬凹是什麼回新竹當醫生,買農地等變16F 220.133.90.3 台灣 12/19 14:44
fytnship: 別再騙說工寮改建 明明原本是樹林空地https://i.imgur.com/115rnbT.jpg17F 175.182.202.143 台灣 12/19 14:44
[圖]
DeltaX: 更投資炒作啦
哭粉閉嘴還護航勒19F 220.133.90.3 台灣 12/19 14:44
Zenryaku: 哭粉還在造謠 新北市政府都說明了還抹21F 39.9.74.230 台灣 12/19 14:46
meicon5566: 哭粉跟綠粉都抓到浮木開始互批了 笑死22F 114.33.254.248 台灣 12/19 14:46
Zenryaku: 遇到神跑去炒地皮停遊覽車就當沒看到23F 39.9.74.230 台灣 12/19 14:47
ramirez: 綠粉浮木+1
白綠互咬 侯侯得利24F 36.237.220.222 台灣 12/19 14:47
jaricho: 收租多少年了啊??包租公耶!!!!!!!!!26F 101.9.175.58 台灣 12/19 14:47
Dolphtw: 都有什麼「好好挖礦蓋什麼房子」的論述了 本來就不指望這些人有人性啦28F 101.137.173.168 台灣 12/19 14:47
t12345664: 農業用地作非農業使用或任意變更容許項目使用者,經查報將依區域計畫法第21條規定由該管直轄市、縣(市) 政府處新台幣六萬元以上三十萬元以下罰鍰,並得限期令其變更使用、停止使用或拆除其地上物恢復原狀。30F 1.200.171.197 台灣 12/19 14:48

--
作者 oftisa 的最新發文:
點此顯示更多發文記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