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rdadi (不專業技術員)
標題 [討論] 吳欣盈的配偶財產申報?
時間 Fri Jan 19 10:08:12 2024



剛剛看到八卦有類似的問題

但是她的配偶沒意外的話

是沒有中華民國國籍的

在法條的介定上
真的有適用性嗎?
還是說
又是東湊一條解釋
西湊一條講解?

因為配偶確實有
但是財產又不是在你中華民國管轄的範圍?

你總不能去管到非我國籍的境外人員吧!

像這種爭議就很需要再討論再修法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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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61.70.16.32 (臺灣)
※ 作者: rdadi 2024-01-19 10:08:12
※ 文章代碼(AID): #1bgTcEKY (HatePolitics)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HatePolitics/M.1705630094.A.522.html
※ 同主題文章:
[討論] 吳欣盈的配偶財產申報?
01-19 10:08 rdadi
e52155: 外籍配偶印象還是要,但她堅持不申報,可男方的身分有關吧,誰知道?1F 218.173.73.29 台灣 01/19 10:09
josh79103: 對方可能認為我們不是國家 不用遵守3F 218.166.178.112 台灣 01/19 10:09

現在有的財產分開報
如果另一半堅持不給

也沒辦法報啊!
所以修法要修要可以在適用範圍內

不是挺重要的嗎?

miler22020: 要申報4F 223.139.162.199 台灣 01/19 10:09
※ 編輯: rdadi (1.200.155.192 臺灣), 01/19/2024 10:11:34
banmi: 沒選上就沒申報,這會開惡例5F 42.77.69.50 台灣 01/19 10:11

立院黨團就要去審視該有的介定範圍

semicoma: 參選的是吳欣盈 當然是吳欣盈要搞定這事6F 72.69.61.98 美國 01/19 10:12

當事人可以合法的當做沒這回事
也無關道德

而是法規的適用性必需檢討才對!
※ 編輯: rdadi (1.200.155.192 臺灣), 01/19/2024 10:13:58
MVPGGYY: 那政治人物大家的配偶都去拿外國籍來閃就好了……7F 27.52.96.51 台灣 01/19 10:12
semicoma: 而不是他配偶不想申報而覺得是他配偶的9F 72.69.61.98 美國 01/19 10:12
stock01: 可能想又沒選上,違法也沒差10F 42.79.96.26 台灣 01/19 10:12
kobebryant08: 翻頁了11F 101.136.122.177 台灣 01/19 10:12
semicoma: 問題 所以真正要問的是吳欣盈無法讓配偶申報財產的話 參選資格有影響嗎? 沒有的的話 就只是選民觀感而已 交給民主投票機制就好12F 72.69.61.98 美國 01/19 10:13

這就是沒有明定觀感介限
等到某天又拿出來轟

其實現在國會大多席次的立委就可以開始拿出來討論了

有案例歸入處置結果
當成案例之類的

不是只有政論名嘴在講
以後才在有爭議
※ 編輯: rdadi (1.200.155.192 臺灣), 01/19/2024 10:18:06
semicoma: 我不是反駁你 我覺得你提這疑問出來很好16F 72.69.61.98 美國 01/19 10:14
Dopeman666: 沒關係 民眾黨比國家大 不用報17F 223.137.70.104 台灣 01/19 10:15
semicoma: 只是說影響的該是吳欣盈這側 不是她配偶18F 72.69.61.98 美國 01/19 10:15
b22779200: 佩偶外籍人就可以洗錢?19F 42.70.8.116 台灣 01/19 10:15
semicoma: 那側20F 72.69.61.98 美國 01/19 1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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