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Tosca ( )
標題 Re: [討論] 為何台灣在野黨不太願意上街要求執行死刑
時間 Fri Jan 26 09:29:20 2024


1.死刑根本假議題
因為嚴重到會去討論該不該判死的這些人
至少刑期也都是好幾十年或無期
也就是這些人其實已經很難離開監獄在出來傷害社會了
所以有沒有死刑
差別只是民眾有沒有爽到報復心態而已
實質用處不大

或許這也是民進黨走向實質廢死的原因
阿這些死刑犯關到最後也是會死
反正不會放出來在社會上害人了
有差嗎?
不好嗎?


2.所以你這樣看就知道
台灣真正該解決的問題是嚴重精神病患的刑期
說穿了會嚴重到去砍人砍小燈泡的
那個其實康復機會很低
腦子已經壞的差不多了
在美國這類人都是要關到死的
不太可能讓他出來

台灣鄉民常會爭議在精神病患到底能不能判死?
但其實台灣的問題不是能不能判死
而是為什麼沒有治好也可以放出來?
所以才一再發生傷人事件

https://news.pts.org.tw/article/610865
屏東超商女店員挖眼案 嫌犯遭判5年定讞 | 公視新聞網 PNN
[圖]
去年9月,屏東高樹鄉潘姓超商女店員,因勸阻上門的楊姓男子不要在超商門口抽菸,被對方攻擊雙眼,引發全國譁然,楊姓男子一、二審依傷害及重傷害未遂罪論處判刑5年,檢方不服上訴,但最高法院駁回,全案5年定讞。 ...

 
去年9月,屏東高樹鄉潘姓超商女店員,因勸阻上門的楊姓男子不要在超商門口抽菸,被
對方攻擊雙眼,引發全國譁然,楊姓男子一、二審依傷害及重傷害未遂罪論處判刑5年,
檢方不服上訴,但最高法院駁回,全案5年定讞。


像屏東挖眼案
最後判了五年
好啦 五年後
放出來了
他是不是有可能又去砍人又去挖眼?

這才是真正該上街頭的訴求
法院只管判決
法院不管精神病患有沒有醫好
刑期到了就放出來
然後他哪天又跑去砍人挖眼 看誰倒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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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03.75.79.40 (臺灣)
※ 作者: Tosca 2024-01-26 09:29:20
※ 文章代碼(AID): #1bimhoy8 (HatePolitics)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HatePolitics/M.1706232562.A.F08.html
※ 同主題文章:
Re: [討論] 為何台灣在野黨不太願意上街要求執行死刑
01-26 09:29 Tosca
clifflee: 大家明明對司法/警政的信任度很低
卻對死刑判決這麼虔信 這也是好笑了1F 118.168.9.233 台灣 01/26 09:30
hoos891405: 不會奇怪啊,因為對司法不信任是雙標3F 140.112.230.70 台灣 01/26 09:31
clifflee: 然後 "治好"這個概念 又是另一個大吵鍋5F 118.168.9.233 台灣 01/26 09:31
hoos891405: 自己支持的立場輸了,才是司法最黑暗的一天6F 140.112.230.70 台灣 01/26 09:31
benqlove: 精神病又不一定會傷人,你這樣會害人家不敢上診所8F 42.78.31.148 台灣 01/26 09:32
我自己也吃過一堆精神科藥物
我當然知道精神病不一定會傷人
但我要強調的是
會去傷人的都已經是很嚴重的
台灣法院讓這些人這麼輕易就出來社會根本讓社會更不安全!
WINDHEAD: 我對精神病減刑也是蠻有意見的,很常看到法官把減刑的判斷推給精神鑑定醫師
不管精神鑑定如何, 應該還是要由法官10F 126.170.19.116 日本 01/26 09:32
※ 編輯: Tosca (203.75.79.40 臺灣), 01/26/2024 09:33:28
WINDHEAD: 自己來負起判斷判決的責任才對13F 126.170.19.116 日本 01/26 09:32
wen17: 精神病不一定會傷人14F 31.205.109.42 英國 01/26 09:35
會去傷人的都已經是很嚴重的!
你們不能夠故意忽略這類精神病患在美國都是要關很久的
※ 編輯: Tosca (203.75.79.40 臺灣), 01/26/2024 09:36:15
wen17: 但已經嚴重傷人的精神病 出來繼續傷人
只能說比率就高多了15F 31.205.109.42 英國 01/26 09:35
超高阿
所以美國把這些人關超久
※ 編輯: Tosca (203.75.79.40 臺灣), 01/26/2024 09:36:35
wen17: 我是支持減刑的  強制醫療不是刑罰17F 31.205.109.42 英國 01/26 09:36
我支持的是無限期的司法精神病院
基本這種嚴重到去砍人傷人的精神病患
最好一輩子待在醫院裡面
對它們也比較好
對社會也比較好
國家不能這樣不負責任的把這些人關完就放出來傷害社會
國家不該是這樣的
※ 編輯: Tosca (203.75.79.40 臺灣), 01/26/2024 09:37:36
wen17: 我話還沒講完 哈哈18F 31.205.109.42 英國 01/26 09:36
WINDHEAD: 不過司法精神醫院 又是一個超燒資源大坑19F 126.170.19.116 日本 01/26 09:37
wen17: 該強制醫療多久與怎樣是一回事 刑罰另一回20F 31.205.109.42 英國 01/26 09:37
dash007: 精神醫師根本也無法判斷,所以才不少人想走漏洞,用精神有狀況逃避刑罰21F 36.228.31.82 台灣 01/26 09:38
都已經嚴重到去砍人挖眼的怎麼會無法判斷啦
才關五年是怎樣
你看居民都嚇壞了
wen17: 刑罰輕重考量的還有犯意啥的23F 31.205.109.42 英國 01/26 09:38
※ 編輯: Tosca (203.75.79.40 臺灣), 01/26/2024 09:39:13
wen17: 所以我覺得強制醫療不應該由刑罰決定
有沒有醫好是醫生專業 不是法官說5年24F 31.205.109.42 英國 01/26 09:38
dash007: 法官判5年那案沒有精神醫師鑑定?原來是法官自行認定?(抖)26F 36.228.31.82 台灣 01/26 09:41
https://ptd.judicial.gov.tw/tw/cp-4689-1216537-2e954-291.html
臺灣屏東地方法院-新聞公告-新聞稿-臺灣屏東地方法院111 年度訴字第130號殺人未遂案(挖眼案)新聞稿 臺灣屏東地方法院-新聞公告-新聞稿-臺灣屏東地方法院111 年度訴字第130號殺人未遂案(挖眼案)新聞稿 ...

 
暨領有中度身心障礙證明,且患有妄想型思覺失調症,其辨識行為違法或依其辨識而行為
之能力,有輕微降低情形,有屏安醫院診斷證明書及高雄市立凱旋醫院精神鑑定報告等件
可佐等一切情狀,就其所犯分別量處如主文所示之刑,並定其應執行刑如主文所示


法院都知道他有精神病
連身心障礙證明都有
這種人關五年就出來
然後又不保證乖乖吃藥
繼續去砍人看誰倒楣?!
WINDHEAD: 法官很愛把司法責任推給精神鑑定醫師啦28F 126.170.19.116 日本 01/26 09:41
hydra3179: 精神病跟未成年的修法都沒人敢去動,以前喊唯一死刑的立委被問到這兩點都不講話或扯別的29F 59.124.165.188 台灣 01/26 09:42
WINDHEAD: 以現在教育水準來說我覺得可以下修16歲32F 126.170.19.116 日本 01/26 09:42
※ 編輯: Tosca (203.75.79.40 臺灣), 01/26/2024 09:44:14
dash007: 我覺得這種人就關到死吧,領了身心障礙證明就像吃無敵星星33F 36.228.31.82 台灣 01/26 09:48
wen17: 有沒有犯意是法律判刑大邏輯啊
所以我才說讓強制醫療規強制醫療
刑罰歸刑罰
法官只判定需要需要強制醫療35F 31.205.109.42 英國 01/26 09:50
toole: 不是無期關一半就能假釋,目前嚴重的是很多集體虐殺都用傷害致死來判,平均判5年左右2年多就可以出來,都是社會上隱藏的炸彈39F 180.217.5.109 台灣 01/26 09:50
wen17: 時間由相關醫生決定42F 31.205.109.42 英國 01/26 09:50
jerrylin: 法官: 反正不在我家附近  關我屁事
很多累犯的一直放出來根本莫名其妙
偷竊的放出來也就算了
性侵累犯的也一直放出來是怎樣43F 36.233.113.33 台灣 01/26 09: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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