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cigaretteass (NONE)
標題 Re: [討論] 智商157,8年無法解決台智光
時間 Wed Mar 27 09:53:30 2024


※ 引述《ke0119 ()》之銘言:
: 欸,本來外傳郝龍斌簽的是霸王條款,
: 以為台北市非台智光不可,結果合約
: 攤開一看,只不過是「優先」使用,
: 拜託,這不代表台北市政府「只能」
: 使用台智光的線路捏,如果後續台北市
: 政府發現自己是冤大頭,完全可以找其他
: 廠商報價、之後再跟台智光議價啊。
: 為什麼柯市府要乖乖當八年的冤大頭?
: 是蠢?傻傻任人擺佈?
: 還是壞?反正花的是稅金不是我個人的錢。

安安

「優先權」通常在商業合約中基本上就是霸王條款

以台北市政府甲方的立場 乙方台智光有優先權

代表只能給他做沒有第二句話 那麼什麼狀況下可以跳過優先權

一般是甲乙方兩造無法達成共識的時候 甲方可以忽略乙方優先權尋找備案

不過通常走到這一步就是訴訟了

以上是本魯跟業主多次攻防與訴訟的心得

供參考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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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39.14.17.134 (臺灣)
※ 作者: cigaretteass 2024-03-27 09:53:30
※ 文章代碼(AID): #1c0tmUrA (HatePolitics)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HatePolitics/M.1711504414.A.D4A.html
timeriver235: 謝國樑有訴訟嗎
謝不是直接說你不合格哪來訴訟1F 49.216.221.94 台灣 03/27 10:08
Hoty69: Net不是跟政府的契約主體,小提醒3F 49.216.192.12 台灣 03/27 10:09
cigaretteass: 那就要看他們的合約怎麼定了4F 39.14.17.134 台灣 03/27 10:10
Hoty69: 以後霸王條款要在契約上加註,本條為「霸王條款」,方便後人檢視5F 49.216.192.12 台灣 03/27 10:11
cigaretteass: 其實合約看久了 是不是霸王條款稍微看一下整體架構就知道嘍7F 39.14.17.134 台灣 03/27 10:12
sciss1: 其實柯市府有找國巨和安侯兩家法律事務所出具意見過,律師意見在資訊局給議會的調查報告看的到。
#1b_lVj9J (HatePolitics)
安侯說找其他廠商,台智光均有請求賠償違約之訴訟風險。9F 220.138.126.250 台灣 03/27 10:13
[討論] 臺北市光纖網路委外建設暨營運案調查資料 - 看板 HatePolitics - 批踢踢實業坊
作者: maxmaster (    Corleone) 今天最熱門就是 北市光纖案了 所以乾脆就認真地看一下所有文件 發現  這裡面有個調查報告寫得滿詳細的
w814015: 蔣市府也簽了不少子約15F 42.76.81.121 台灣 03/27 10:16
Hoty69: 本案已經從議員涉嫌收賄失焦到費率訂定跟母子約去了16F 49.216.192.12 台灣 03/27 10:17
sciss1: 國民黨的魚目混珠手法啊18F 220.138.126.250 台灣 03/27 1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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