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Nick87061319 (Nick)標題 [討論] 緩起訴要件 立法委員們要不要也修改一下時間 Sat Apr 13 09:18:18 2024
什麼是緩起訴
「緩起訴」可以當成暫時不會被起訴的意思,且只要經過一定期間沒有再犯或有其他撤銷的情形,原來所犯的罪就不會被處罰。
現今的緩起訴要件是
所犯係「最輕本刑三年以上有期徒刑」以外之罪,檢察官認為適當,就可以給予緩起訴。通常會附加條件,如向國庫繳納一定金額的處分金或賠償被害人、向被害人道歉或參加法治教育課程等等。實務上最常見緩起訴處分的罪名,如酒駕犯刑法第185條之3之公共危險罪
那這樣我們以黃子佼案件來看
首先感謝黃捷委員提倡修法兒少法39條
但…..很重要的是
未來兒少法39條修法 就算刑期加重
只要最輕本刑在三年內
檢察官認為適當依然能夠緩起訴
例如修法完 刑期改成1年以上有期徒刑 5年以下有期徒刑(5年夠重了吧?
然而 黃子佼類似事件再發生 只要你夠有錢 夠誠懇 當下刪掉影片
就算你持有未成年的影片內容在怎麼不堪
就算你是那個邪惡網站的會員
就算你付很多錢讓他們去做這些事情
你依然有可能可以緩起訴
就跟現在的黃子佼一樣
那修法有用嗎?
你修的在重 緩起訴判下去
依然不用審判啊?
當然 緩起訴是為了降低法院工作量能這點我夠理解 避免過度不嚴重的案子浪費法律資源
降低檢察官跟法官的壓力
以這個案例為例 社會觀感來說 不嚴重嗎? 嚴重! 但問題是法律明文規定了緩起訴要件
那我們是不是應該要把緩起訴要件在內縮
雖然會增加法院的工作量
但這個社會法益不大嗎?
我們有很多方式去降低工作量能
例如增加法官檢察官數量不也是其中一個方法嗎?
所以我誠心的拜託各位立法委員
會看PTT的立法委員去修改緩起訴要件
至少能夠進入審判過程
因為不只是兒少法
很多社會案件都有可能進入緩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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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42.70.86.75 (臺灣)
※ 作者: Nick87061319 2024-04-13 09:18:18
※ 文章代碼(AID): #1c6TrSVg (HatePolitics)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HatePolitics/M.1712971100.A.7EA.html
噓 freeclouds: 挖靠 只是持有影片就最輕三年以上阿1F 1.200.77.146 台灣 04/13 09:19
我的訴求 是降低緩起訴要件 謝謝
→ freeclouds: 那拍攝未成年性影像的為啥還可交保2F 1.200.77.146 台灣 04/13 09:20
推 CavendishJr: 黃子佼的情況首先他要先認罪,他才有機會拼緩起訴,他現在根本不認說自己只買7部未成年影片3F 27.242.250.58 台灣 04/13 09:21
※ 編輯: Nick87061319 (42.70.86.75 臺灣), 04/13/2024 09:22:58
→ massi013: 檢察官認為適當的理由是???6F 223.139.234.14 台灣 04/13 09:28
行為人態度良好 案情不尚嚴重 都有可能 看檢察官怎麼認定 自由心證
推 jkhz: 和麻柯兒一樣阿,拚不起訴或緩起訴就沒事7F 125.230.7.169 台灣 04/13 09:31
※ 編輯: Nick87061319 (42.70.86.75 臺灣), 04/13/2024 09:32:49
→ jkhz: 別篇新聞有講4個理由,其中一個給的$$太多了8F 125.230.7.169 台灣 04/13 09: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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