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CavendishJr (梅西務實梅西可愛)
標題 [黑特] 所以為啥立法院裁罰不送法院裁定?
時間 Sun May 26 15:07:32 2024





立法院決議就要罰不就有爭議

當然不一定違憲

還是要看裁罰的程序跟手段



那個釋字585理由書就有建議了

對違反調查義務者科處罰鍰

除了規範要明確外

得經司法審查加以確認

以符合比例原則跟法律明確性

https://i.imgur.com/toVzl0d.jpeg
[圖]

雖然不是“應”只有“得”

但就暗示你們決議之後送法院裁定

這樣比較能合憲嘛

為什麼藍白版本的罰鍰沒一個要移送法院

要不服裁罰去打行政訴訟才有司法審查?




照大法官釋字的方向去修

好像很困難一樣

就說釋字585很好用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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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7.53.237.13 (臺灣)
※ 作者: CavendishJr 2024-05-26 15:07:32
※ 文章代碼(AID): #1cKj-s7a (HatePolitics)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HatePolitics/M.1716707254.A.1E4.html
※ 編輯: CavendishJr (27.53.237.13 臺灣), 05/26/2024 15:07:58
kuninaka: 因為把國家還給人民阿
代議士,代表民意
法官有代表民意嗎1F 1.174.67.132 台灣 05/26 15:08
ct412133: 那要廢司法庭了嗎4F 114.35.240.149 台灣 05/26 15:09
jetalpha: 那幹嘛不把國家直接還給人民,要給立委擴權呢?5F 1.175.110.184 台灣 05/26 15:10
ct412133: 法務部檢察體系應該也要廢一廢
有立委就夠了7F 114.35.240.149 台灣 05/26 15:10
kuninaka: 美國的DA很多都是選舉產生的ㄛ
你敢質疑美國9F 1.174.67.132 台灣 05/26 15:11
fdtu0928: 一樓根本法盲
美國還有槍嘞
用民意來審判,大約明天黃國昌就因叛國罪處死了11F 180.218.232.43 台灣 05/26 15:12
kuninaka: 你這法源在哪?
我現在說的法源,已經二讀了ㄛ
很快就三讀了15F 1.174.67.132 台灣 05/26 15:17
saviora: 用民意來審判 那賴清德的票比黃國昌多 可不可以直接審黃 講之前先想一想吧18F 42.72.39.132 台灣 05/26 15:17
lostsky93: 難道不相信顏寬恒與傅崑琪及黃國昌的判決公正性?
法官的民意有這三人多嗎20F 59.120.221.139 台灣 05/26 15:17
kuninaka: 你推文的時候想想已經二讀法條了吧
民進黨這麼厲害可以修法給賴清德權力阿23F 1.174.67.132 台灣 05/26 15:18
misslover: 立委不是法官25F 223.137.225.16 台灣 05/26 1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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