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MrTaxes (謝謝提醒)
標題 Re: [討論] 信義區的選民是不是很悲哀
時間 Wed Jul 17 07:18:22 2024


※ 引述《urgrandpa (林鄒公)》之銘言:
: 兩任市長,兩任立委
: 都放任信義區選民的小孩被狼師侵犯
: 毫無作為
: 噁心的議員在狼師被抓後還出來開“協調會”
: 這種時候還協調啥小,直接法扶集體訴訟了吧
: 當信義的選民是不是很悲哀?
:


刑事的部分  有檢察官針對行為人起訴究責

民事的部分  有關園方後續相關賠償是可以協調的啊

打訴訟當然是個人的權利  但並不一定是最有效率的方式

首先原告要繳訴訟費用  還要負舉證責任  當事人小朋友還要出庭陳述

而且雖然同一間幼稚園  同一位行為人  但每一件侵權事實卻是各自獨立

要透過訴訟程序合併審理   曠日廢時要好幾年才會有判決結果

而且這麼多年之後  判賠多少也是個問號  能否強制執行也是個問號

那不如趁早園方有意願也有財力的情況下  試圖協調看看

如果協調不成  依然可以採用訴訟方式求償

所以考量當事人的實體利益和程序利益的平衡

先以協調會的方式讓大家有一個溝通的機會  並沒有太大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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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200.6.204 (臺灣)
※ 作者: MrTaxes 2024-07-17 07:18:22
※ 文章代碼(AID): #1cbl_0XT (HatePolitics)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HatePolitics/M.1721171904.A.85D.html
benothing: 你的小孩,幼童,被侵犯。你以為家長要的是錢?
要一個公道,要被說出來,要兇手負責,要斷絕下一個受害的可能。協調會三小..1F 150.117.19.77 台灣 07/17 07:22
協調會也是聽取家長意見啊..
benothing: .5F 150.117.19.77 台灣 07/17 07:23
win8719: 民事最主要告的事加害人..6F 114.44.31.71 台灣 07/17 07:23
刑事被告是加害人  民事被告是加害人跟園方
※ 編輯: MrTaxes (1.200.6.204 臺灣), 07/17/2024 07:27:15
win8719: 還有律師可以對財產假扣押之類的7F 114.44.31.71 台灣 07/17 07:24
processior: 幫園方協調後續賠償8F 49.216.225.130 台灣 07/17 07:25
win8719: 都忘了台北市之前食安案件脫產情況嗎9F 114.44.31.71 台灣 07/17 07:25
processior: 邏輯怪怪的?10F 49.216.225.130 台灣 07/17 07:25
win8719: 我是沒看過寶林茶室食物中毒案朝開協調11F 114.44.31.71 台灣 07/17 07:26
processior: 如果是協調應該只需要幫家長做法扶吧,園方就不必出現了吧12F 49.216.225.130 台灣 07/17 07:27
園方要道歉跟負賠償責任  當然也要現場聽家長的訴求啊
※ 編輯: MrTaxes (1.200.6.204 臺灣), 07/17/2024 07:29:45
win8719: 說難聽點搞集體訴訟的話~協調就律師跟對方過去就好
律師專業程度更知道如何開金額14F 114.44.31.71 台灣 07/17 07:29
錯了  開多少金額跟律師專業無關   訴訟金額多少是要透過審理舉證的
※ 編輯: MrTaxes (1.200.6.204 臺灣), 07/17/2024 07:31:30
benothing: 實際效果只有加害者表現出悔意,請求減輕刑責。不然你告訴我家長可以得到什麼。17F 150.117.19.77 台灣 07/17 07:30
實務上就是加害者被關跟賠錢,不然還有什麼?
win8719: 訴求~園方不一定要在~就集中訴求由別人代理跟園方說就好20F 114.44.31.71 台灣 07/17 07:30
園方總是要在現場跟家長道歉吧   園方在現場也不妨礙家長日後訴訟請求啊
※ 編輯: MrTaxes (1.200.6.204 臺灣), 07/17/2024 07:34:03
win8719: 通常這個場就是要說加害方有跟被害方達成和解
減低判刑
精神撫慰金就跟律師專業有關了好嗎22F 114.44.31.71 台灣 07/17 07:31
只要走訴訟都是要法院按照舉證審理  不是任何一方說得算
※ 編輯: MrTaxes (1.200.6.204 臺灣), 07/17/2024 07:36:00
win8719: 為何園方一定在現場跟家長道歉?家長有要求嗎?
如果家長方面沒要求的話~園方就不需要出26F 114.44.31.71 台灣 07/17 07:34
身為家長理論上當然會希望園方先給個交代  園方出現沒甚麼問題
※ 編輯: MrTaxes (1.200.6.204 臺灣), 07/17/2024 07:37:57
win8719: 對阿~所以精神撫慰金就是要靠律師專業評
不然普通人是知道用啥標準去評估嗎30F 114.44.31.71 台灣 07/17 07:36
賠償多少當然是先看當事人的認為的訴求啊
律師只是根據當事人期望去起訴  金額的估算不是律師說的蒜
※ 編輯: MrTaxes (1.200.6.204 臺灣), 07/17/2024 07:43:04
win8719: 身為家長理論上也不想看到加害方
所以園方出現很有問題33F 114.44.31.71 台灣 07/17 07:38
你又不是家長  而且協調會的通知單應該也有寫明參與的對象與開會的目的
※ 編輯: MrTaxes (1.200.6.204 臺灣), 07/17/2024 07:44:25
win8719: 你有請過律師嗎~律師會給你專業意見告訴35F 114.44.31.71 台灣 07/17 07:44
呵呵...你可以去問問看所有念過法律的人...
※ 編輯: MrTaxes (1.200.6.204 臺灣), 07/17/2024 07:47:59
win8719: 你這金額可不可能~最後可能有多少~如果你不接受在用他們提的金額來告
然後你也不是家長~你的理論上怎出來的
然後有新聞出來~家長連幼兒園都不想去
怎會想見幼兒園那一方的人36F 114.44.31.71 台灣 07/17 07:44
不見面怎麼談賠償?
※ 編輯: MrTaxes (1.200.6.204 臺灣), 07/17/2024 07:49:38
urgrandpa: 一堆里長辦公室都有律師駐點義務提供法律咨詢了,妳他媽拉基大餅當到議員還只想用喬的,廢物嗎,好啊,很會喬是嗎?那請問喬出什麼了?賠多少了?41F 174.202.230.84 美國 07/17 07:49
win8719: 呵呵~我請過45F 114.44.31.71 台灣 07/17 07:49
我唸過法律的,慰撫金並沒有所謂專業的計算公式。
※ 編輯: MrTaxes (1.200.6.204 臺灣), 07/17/2024 07:51:58
win8719: 由律師代表就可以談賠償~誰告訴你一定要家長跟園方見面才可以談46F 114.44.31.71 台灣 07/17 07:50
每個家長都有本錢請律師嗎?  這麼多家長一定有想當面知道園方說法的吧
urgrandpa: 然後妳既然已居中協調這件事,事後還裝作不知道讓這個園長繼續營運下去?48F 174.202.230.84 美國 07/17 07:50
※ 編輯: MrTaxes (1.200.6.204 臺灣), 07/17/2024 07:54:39
win8719: 精神撫慰金就是沒有專業計算公式才要請律師
這個就是靠經驗50F 114.44.31.71 台灣 07/17 07:52
就算事先由家長跟園方談,也不妨礙之後家長請律師。兩者也不衝突。
※ 編輯: MrTaxes (1.200.6.204 臺灣), 07/17/2024 07:56:56
win8719: 有法扶也可以集體訴訟~誰告訴你每個家長都要請一個的53F 114.44.31.71 台灣 07/17 07:55
metam: 法律是道德標準的最低限,這說法就別丟臉了55F 1.173.96.198 台灣 07/17 07:55
win8719: 還有很多這方面的基金會~56F 114.44.31.71 台灣 07/17 07:55
metam: 民代跟園方責無旁貸,不要亂給建議57F 1.173.96.198 台灣 07/17 07:56
win8719: 然後住在信義區讀私立幼稚園你擔心他沒錢58F 114.44.31.71 台灣 07/17 07:56
metam: 覺得別人的方法一定很虧,那是他小孩被強姦59F 1.173.96.198 台灣 07/17 07:56
win8719: 還有你是家長嗎你怎知道一定會有60F 114.44.31.71 台灣 07/17 07:56
所以先參與協調會讓各方陳述意見和說法,對家長有損失嗎?
※ 編輯: MrTaxes (1.200.6.204 臺灣), 07/17/2024 07:58:52
win8719: 為何要事先家長跟園方談~直接律師談不就61F 114.44.31.71 台灣 07/17 07:57
首先,能否申請法扶律師是個問題。法扶律師是否積極又是個問題。
當事人自己要先了解狀況,清楚自己的訴求,並不能完全仰賴律師。
※ 編輯: MrTaxes (1.200.6.204 臺灣), 07/17/2024 08:03:36
win8719: 因為一定會有不想見的造成二次傷害
你有沒有發現這件事只對園方有好處沒壞處但是對不想見到園方的家長有壞處63F 114.44.31.71 台灣 07/17 08:00
家長是法定代理人耶,上法庭也是會要家長出庭跟園方各自陳述意見。
身為家長就要挺身而出,律師只是輔助司法程序而已。
metam: 讀得起北市私立幼稚園的,還需要外人來煩惱66F 1.173.96.198 台灣 07/17 08:01
重點是說,先舉辦個協調會並不妨礙後續的司法追訴,若能先對賠償有共識也是進展。
※ 編輯: MrTaxes (1.200.6.204 臺灣), 07/17/2024 08:09:26
win8719: 首先你不是當事人~當事人一定有不想見到園方造成第二次傷害的
所以清楚自己訴求告訴律師叫他們去處理就好~還有一點~你又知道他們只會申請法扶不要忘了他們住信義區讀私立幼稚園不用擔心他們請不起律師~
是誰告訴你他們會請不起律師的讓你一直假設這個狀況67F 114.44.31.71 台灣 07/17 08:04
metam: 真的別丟臉了,讀得起北市幼稚園的
不需要你來煩惱這些75F 1.173.96.198 台灣 07/17 08:07
win8719: 來我告訴你啦這間幼兒園2020年平均學費77F 114.44.31.71 台灣 07/17 08:09
不能這樣推定喔。 通常負責任的律師一定也會幫當事人衡量程序與實體利益。
※ 編輯: MrTaxes (1.200.6.204 臺灣), 07/17/2024 08:11:26
win8719: 每個月23000-24000啦你擔心家長會請不起律師78F 114.44.31.71 台灣 07/17 08:10
Berotec: 民事求償金額還要協調?
都碼喊高讓法官去衡量實際判賠金額80F 218.173.72.146 台灣 07/17 08:10
先協調可能可以先拿到部分賠償。打官司可能要三五年才判決喔。
win8719: 還有民事提告當事人可以不用出庭
誰告訴你家長他會上法庭陳述意見的82F 114.44.31.71 台灣 07/17 08:10
當事人訊問本來就是證據方法之一,這種案子家長一定會上法庭。一定!
※ 編輯: MrTaxes (1.200.6.204 臺灣), 07/17/2024 08:15:02
win8719: 然後重點說你沒必要辦這場協調會
因為這場協調會只有對園方有好處的東西對家長可不一定
你真的有念過法律不知道民事只要律師出庭84F 114.44.31.71 台灣 07/17 08:12
chiangdapang: 在美國,這個男的在還沒上法院前早就被家長擊斃88F 39.12.33.134 台灣 07/17 08:14
win8719: 就好?90F 114.44.31.71 台灣 07/17 08:14
法官要判斷精神慰撫金,一定會想知道當事人的精神狀況,
法官當然要透過訊問來了解,不然法官會通靈喔?
※ 編輯: MrTaxes (1.200.6.204 臺灣), 07/17/2024 08:17:25
win8719: 誰告訴你一定的自己想像?91F 114.44.31.71 台灣 07/17 08:15
不是。當事人訊問是證據法方之一,法條有明文。
※ 編輯: MrTaxes (1.200.6.204 臺灣), 07/17/2024 08:18: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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