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generalfungi (香菇將軍)
標題 [黑特] 防禦權又是什麼鬼?
時間 Thu Sep  5 13:57:39 2024



第一次檢察官說:「可以羈押他嗎」

台北地院:「不行」

所以阿北就回家惹

然後檢察官跑去找高等法院

檢察官:「我收集了更多證據,可以羈押他嗎」

高等法院:「好。那台北地方法院你再重新判斷看看。」

結果現在到了地院,講起了「防禦權」,說新證據不能提?

那搞屁啊,那不就照舊?

奇怪 我抗告成功 不就是憑著我抓到新證據嗎?

然後又不能提出新證據?那我新證據什麼時候派上用場?

第三次抗告成功時用?還是第三次又要講防禦權了窩草

法院上奇襲不是戰術一環,神聖彗星反射力量嗎?

憲法第16條防禦權哪有說不得提出新事證啊?

"憲法第16條規定人民有訴訟權,落實到刑事程序中的被告上,就是被告有防禦權,意思是給予被告於審判中與檢方類似地位、或給予其法律上的優惠以平衡國家機關與個人間的能力差異,內容包含委任律師、緘默權等等,交互詰問權亦屬之。"

莫名其妙

-----
Sent from JPTT on my Google Pixel 6a.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4.136.248.191 (臺灣)
※ 作者: generalfungi 2024-09-05 13:57:39
※ 文章代碼(AID): #1csKXNB- (HatePolitics)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HatePolitics/M.1725515863.A.2FE.html
nnbg: 其他被收押的人也算新事證阿1F 223.138.212.106 台灣 09/05 13:58
a5687920: 高院沒說有新證據所以抗告成功阿2F 180.217.131.15 台灣 09/05 13:59
q347: 應該是限制羈押券的內容吧?3F 211.78.38.134 台灣 09/05 13:59
sleepdog56: 前幾篇就有人解釋了 傻鳥還不看4F 49.216.233.225 台灣 09/05 13:59
ayokayok: 刑訴翻完再發文5F 114.136.226.129 台灣 09/05 13:59
fluffyradish: #1csKE0Bx 看下吧6F 137.201.207.42 台灣 09/05 14:00
aaa80563: 應該指的是要跟給高院看的事證一樣?7F 27.240.168.76 台灣 09/05 14:01
DOOT: 放棄理解 -.- 是因為限制閱卷才發動的?8F 59.126.75.112 台灣 09/05 14:02
DFTT: 那篇刪了 搞屁喔9F 1.161.93.141 台灣 09/05 14:02
artning: 胡亂講一通10F 111.254.187.60 台灣 09/05 14:05
bengowa: 那篇我刪掉了,因為新聞又自己改內
文,害我也搞不清楚,先刪掉免得誤
11F 49.216.233.225 台灣 09/05 14:05
lostsky93: 檢方若也同意,應該沒啥大爭議,所以靜待結果就好14F 59.120.221.139 台灣 09/05 14:07
LYS5566: 我很懷疑 怎麼會用美國佬這一套 這是被國16F 61.228.24.20 台灣 09/05 14:17

--
作者 generalfungi 的最新發文:
點此顯示更多發文記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