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chal ( )
標題 Re: [討論] 翁曉玲指控參加遊行律師多是綠友友
時間 Sat Nov 16 04:32:53 2024




其實我看不懂為什麼律師要遊行

就直接宣告違憲就好了

就立法通過 → 覆議 → 公告 → 申請憲法法庭

然後直接七個大法官宣告此法違憲

理由也很簡單

意圖癱瘓憲法法庭



當然好像是有一點點爭議

但既然意圖很明顯

其實也只能宣告違憲



因為這法違憲

所以當然可以7個大法官就決定違憲



其實就邏輯來說

你怎麼可能隨便一個立法委員立法就凌駕憲法之上



你要搞體制內

是搞不過執政黨的

現在大法官還可以制憲

都不僅僅釋憲了



如果說要好看一點

大不了就是

在這個法通過之前

先釋憲不足額提名大法官是否違憲

如不足額提名則以現有大法官為總額

這樣就自然而然破解此法了



但就算沒有先為足額提名釋憲

也不可能隨便讓一個兩光立委隨便立個法就癱瘓憲法

那民主也太脆弱了



你要在體制內亂搞

別人也一樣在體制內亂搞回去

其實受傷的還是立法威信



現在擺明就是

我就是要讓憲法法庭開不了

然後執政黨的反擊

我就是要讓這法違憲



好像也只能這樣了

在野黨沒軍隊也沒行政權

你逼得行政院硬來

受傷的反而是在野黨




就好像你把臉湊過去說你有種就搧我巴掌啊

那行政院不得不搧啊

否則卡車就要撞過來了

總不能讓大法官無法開會吧




站在民主的立場我是不希望這法通過的

沒必要讓執政黨去宣告違憲

但同時又創造了一個先例

用7名大法官打臉一定要15名大法官的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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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70.147.46 (臺灣)
※ 作者: chal 2024-11-16 04:32:53
※ 文章代碼(AID): #1dDw_t8p (HatePolitics)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HatePolitics/M.1731702775.A.23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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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討論] 翁曉玲指控參加遊行律師多是綠友友
11-16 04:32 chal
Barry911: https://i.imgur.com/chOqd7Z.jpeg1F 218.166.219.33 台灣 11/16 04:34
[圖]
※ 編輯: chal (1.170.147.46 臺灣), 11/16/2024 04:37:07
Cosmoswalker: 這個的確是體制內的完美解法,除非藍白能持續過半到大法官歸零吧。2F 223.138.33.62 台灣 11/16 04:42
aflan5420: 台灣給立法委員的權力太大了,無限連任權等於幫助養成地方黑金勢力4F 101.9.199.129 台灣 11/16 05: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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