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smik (xx)
標題 Re: [討論] 律師分析,若陳智菡真這樣答辯將列為被告
時間 Wed Dec 18 07:15:36 2024


  大概是這樣,民眾黨一直在凹一件事
  是他們一開始就自以爲的可以遊走法律邊緣玩法

  他們成立了木可當第三放
  柯文哲授權個人肖像權給木可

  木可以柯文哲和民眾黨的形象在總統大選期間

  販賣週邊商品

  民眾黨負責幫忙宣傳,獲利算木可的
  所以不算政獻,算第三方獲利


  欸,可是你木可的人都沒法跟柯脫勾
  也沒法跟選舉核心脫勾,然後對外有說明
  錢不是要給柯賺,是賣週邊而已嗎?
  不是吧,都是拿這些小物宣傳是幫柯選舉吧

  到頭來成立第三方公司,把錢全轉過去
  就能都不算政獻了哦?
  沒人這樣玩的啦,柯是第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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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8.168.20.129 (臺灣)
※ 作者: smik 2024-12-18 07:15:36
※ 文章代碼(AID): #1dOWOQQD (HatePolitics)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HatePolitics/M.1734477338.A.68D.html
etset: 阿北 李姓 柯學 誤植1F 222.250.190.107 台灣 12/18 07:16
daleptt: 阿北肖像授權給公司,還要付錢給公司,又不是CD滯銷,自己花錢拜託別人賣,多少打打知名度2F 106.107.240.159 台灣 12/18 07:45
howardliao: 就157 的新政治啊,5F 1.164.103.89 台灣 12/18 07:47
smik: 這公司都是跟柯大選有關的人,成立期間又是競選期間,結束時間也是選後沒多久,目的性太明顯,當大家都傻子,都認爲沒錯幹嘛要收
再來,柯賣的肖像權要不要也列政獻,還是他自己收口袋?
157其實以前選舉就這樣幹過了,但他們是真的委託幫忙的志工關係比較遠的做,而且量也不夠大6F 122.146.93.96 台灣 12/18 07: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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