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lesnaree2 ( )
標題 Re: [新聞] 東岸廣場產權糾紛!NET貼警語「別碰」
時間 Wed Jan 31 19:54:31 2024


稍微看了一下今天點交的新聞

1.

為了避免爭議,市政府只點交了B1-B4

等於微風的權益受損,不知道要如何處理

必須等待司法和監察院的介入





2.

NET本來就知道OT變ROT會有漏洞

所以他當初蓋就沒有要還市政府的意思

等於NET在沒有經過招商、投標、簽約

的程序下就在市政府的土地上蓋了建築

因為跳過太多行政程序了,現在2-4樓商場

是一個沒有地上權也沒有一樓的空中花園



3.

交通處拿出3年前和大日的續約合約,

合約裡面已經有包含地下4樓到地上4樓

合約結束後都要還給市政府

所以地上2-4樓在三年前的合約就有了

也不是這次變出來的東西

奇怪的是,NET當初並沒有抗議




我只有想到以下幾個解決方法,

1.告NET侵占,拆屋還地

2.整塊地送給NET

3.讓NET簽永久地上權

當然2、3都是不可能的


但是1又會傷害市民感情,輿論也不會支持

不過我是蠻支持市府要做對的事,告NET侵占而不是為了選票討好民眾,繼續讓NET佔地為王
,視法律為無物,反而才是不對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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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49.216.90.21 (臺灣)
※ 作者: lesnaree2 2024-01-31 19:54:31
※ 文章代碼(AID): #1bkZJvXk (Keelung)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Keelung/M.1706702073.A.86E.html
※ 同主題文章:
Re: [新聞] 東岸廣場產權糾紛!NET貼警語「別碰」
01-31 19:54 lesnaree2
sheepinair: 支持拆屋啦,拆光請微風重蓋吧
然後謝國樑不就說他只做一屆,所以基本上他想幹嘛就幹嘛,不管是對的事還是錯的事都做你也不能怎樣1F 01/31 19:56
Iraq: 你的2、3怎麼都這麼極端阿,不是送就是永久期限,明明就有中間值(雖然未必是好選擇4F 01/31 20:18
cool022683: 上法院是一定要上,至少要法院判決,不然光圖利這兩個字就有的鬧了6F 01/31 20:38
castlabell: https://i.imgur.com/Uzq4KAE.jpg
台派講義8F 01/31 20:39
[圖]
whale12: 如果走1的話 那前市府豈不是包庇違建?10F 01/31 20:44
Iraq: 不算包庇吧當時也是合法佔有11F 01/31 20:52
fatuo: 你好單純,沒有經過基隆市府建管單位的審核,那就是違建,12F 01/31 20:53
Iraq: 是不是違建不知道,但現市府也是把他打包標出去了13F 01/31 20:53
fatuo: 沒有經過市府的單位的同意興建,市府也不可能審過建照,那就是違建,市府同意也審過,侵占?天真14F 01/31 20:53
lesnaree2: 只要土地還是市政府的,上面有不是市政府的東西就可以16F 01/31 20:55
fatuo: 市府都兩次發文要登記建物所有權的建物,還叫違建啊?這淺17F 01/31 20:55
lesnaree2: 叫他拆除18F 01/31 20:55
fatuo: 顯易懂的邏輯…唉19F 01/31 20:55
Iraq: 當然可以要他拆阿
但拆了之後還有人要嗎...20F 01/31 20:56
castlabell: 謝國樑跟廖之前有情侶關係 這門內餡?22F 01/31 20:57
fatuo: 自己去查一下要申請建照所需文件…土地所有權人要同意啦
  唉23F 01/31 20:58
bobbytsi: 帶風風風...25F 01/31 20:59
lesnaree2: 前市府同意 後面市府就要全吞 您真是可愛喔26F 01/31 20:59
fatuo: 如果是違建更好笑,基隆市府拿不是自己所有權又是違建的建物來招商?你市長以為你的名字叫賴清德喔?27F 01/31 21:06
Iraq: 前市府同意的事後市府當然要吞(反悔也要有依據),換市長是經過選舉不是革命欸29F 01/31 21:07
bobbytsi: 法院都還沒開庭不要那麼急啦!31F 01/31 21:17
[圖]
 
[圖]
SONICBYSONY: https://i.imgur.com/laYtIeQ.jpg 貼了一堆34F 01/31 21:29
[圖]
s40012: ROT最後要移轉回政府啊,NET巴著說他蓋的,當釘子戶真的很難看35F 01/31 21:29
s1an: 新市府違約就付違約金 看看桃園37F 01/31 21:34
Arodz: 還有別的方式 不要帶風向了啦38F 01/31 21:36
cloverfan: 什麼方式?給net永久續約99年?新租借條款嗎?39F 01/31 21:38
lesnaree2: 風向哥 你有別的方式就提出來建議一下囉40F 01/31 21:45
Erechtheus: NET就是偷吃步賭輸又死不認賠41F 01/31 21:46
house40105: 好笑的是NET這次自己也去投標 啊自己財產被政府招標不抗議 沒標中才在吵那是我的財產 笑死www42F 01/31 22:08
AMSTERDAM14: 垃圾政府 不知道在硬什麼
好好跟NET談不行?
搞到NET登報   這種政府有拿出處理事情的能力?
地方政府有需要這麼高姿態嗎?
是不是微風比NET知名就可以這樣?
以前的政府也搞過誠品不是嗎?44F 01/31 23:07
ghghfftjack: 乞丐趕廟公喔 笑死50F 01/31 23:10
AMSTERDAM14: 看不出來換市長有好到哪去?
有看過掏三億的乞丐?
真厲害51F 01/31 23:11
ghghfftjack: 自己掏錢就是自己的東西 笑死
我去你家前面蓋個雨遮 你家就是我家 這樣對吼
你還要跟我好好商量 不然我拿大聲公就是你理虧54F 01/31 23:12
hotanger: 掏三億的乞丐XD 笑翻了57F 01/31 23:21
ggian123: 不是錒幹 到底明天NET有沒有營業58F 01/31 23:29
diskck: 怎麼有人這麼傻相信他說一任就一任
要賭他下一任還會出來嗎?59F 01/31 23:52
chauhoo: 簽20年也是有夠扯,政商勾結也是很噁啊61F 02/01 01:11
ipipi304: 謝國樑廖曉喬,20年,看也知道!62F 02/01 01:11
sonyz3: 20年+10年優先權,微風吃飽30年63F 02/01 01:59
generalfungi: 1哪會不支持,我支持把違建仔趕走64F 02/01 03:05
tonyhsie: NET為什麼會在上面蓋上億建物 是不是有什麼秘辛65F 02/01 04:47
arbun: 你內文不是寫的很清楚了嗎?3年前簽的約包含地上4樓,約滿後還給市政府,現在不就是約滿了?66F 02/01 06:59
dppkmt: 簡單說,就謝國樑吃相難看68F 02/01 07:06
cloverfan: 不過這件事最好笑的是,原來東岸商場的改變,不是林右昌的政績,是net的功勞喔69F 02/01 07:08
Iraq: 那是大日跟市府的約,現在還在吵那部分的所有權,net可能可以透過出資來原始取得,但這部分是不是屬於ot/rot範圍就是下一步要吵的
(無法得知net是否知情大日跟市府租約的內容,畢竟他並非契約雙方,現在都只是推論
搞不好大日覺得沒差這部分沒在意呢71F 02/01 07:22
cloverfan: 樓上,根據某媒體的內文,2018林前市長就行文給大日,要求協助移轉登記產權,但大日不理,林早就發現問題了不走法律程序,到底是原始契約有問題,還是怕媒體報導害了自己前程77F 02/01 07:35
RX78NT1: 那…當初消防怎麼過的呀?一堆餐飲業在那邊81F 02/01 07:56
Iraq: 要提林可以直接提不用好像在回覆某樓一樣,我們應該是在講不同方面的東西82F 02/01 08:17
double5915: 支持賴著不拆,賴皮寮沒拆了84F 02/01 08:17
Iraq: 這件事就是林埋的炸彈但謝完全沒要拆彈的意思所以現在爆了85F 02/01 08:18
castlabell: 那謝也只能給微風4年啊 因為4年後卸任
微風現在蓋4年後跟net 一樣有這樣狀況啊86F 02/01 08:24
AntiEntropy: 滿好奇今天到底會怎樣的?88F 02/01 08:36
Tako55: 剛經過NET燈火通明89F 02/01 08:39
Iraq: 搞不好就把一樓清空上面不動?90F 02/01 08:40
Tako55: 市長已經完全開戰了91F 02/01 09:51
eon4: 兩造各執一詞,鄉民兩邊互有攻防,唯一可確定的輸家是在座各位基隆市民!92F 02/01 10:23
AMSTERDAM14: 市長憑什麼跟NET開戰?
NET有欺壓市民嗎?
市長在硬幾點的?
事情搞成這樣  市長真的把基隆的臉都丟光了
要就好好談  來硬的誰不會?
這種市長有發揮什麼作用嗎?如果有罷免我一定投他一94F 02/01 10:37
Iraq: 市長又說了什麼嗎101F 02/01 10:46
lesnaree2: NET沒直接欺壓市民,但是他佔了市政府的地,也就是人民的地蓋房子 ,也差不多意思了102F 02/01 11:16
visa9527: 來硬的不是 NET 嗎?104F 02/01 11:17
bramn: 看了眾多報導.只看合約的話不是只有基隆市府跟大日開發?105F 02/01 11:19
lesnaree2: 對啊 NET沒有合約 不知道要市府跟他談什麼106F 02/01 11:24
swatch2: 沒欺壓基隆市民啦  但是佔了國土,算不算竊佔國土罪
有待法院去解決啦,但是不是大聲就贏107F 02/01 11:35
cloverfan: 還有不是情緒勒索就贏
net其實可以用法律戰來拖,拖過四年,等綠色上又有機會109F 02/01 12:21
torosome: 謝市長知情 但不先溝通 弄得這麼僵111F 02/01 12:23
smena: 這麼大的房子每天經過他隔壁去市府上班的市長都不會好奇明明市府沒出錢那這棟難道是蓋慈善?
現在標案給別人再來說我市府可以使用誰吞的下去呢,要阻止當初丟錢進去改建就應該阻止了112F 02/01 12:25
clement80161: ROT的精神不就是政府出地、民間出錢改建,換來讓你期限內經營賺錢,最終轉回政府
前任和現任市長都認定是ROT,但現在net不認116F 02/01 12:44
AntiEntropy: 挺net的是忽略合約問題嗎?當然不排除市府也有責任119F 02/01 13:20
Iraq: net跟市府是沒有合約的喔,當然就是兩邊都有問題才會變這樣,當看熱鬧的就好不用硬要選邊站120F 02/01 13:34
castlabell: 謝只剩2年
廖跟謝有之前情侶關係圖利簽20年法規也不合啊122F 02/01 14:42
cloverfan: 因為不是rot,簽20年這個很不符合行政慣例,但是你說圖利微風就過了,畢竟有公開招標,然後你net出價還比微風低,所以要說啥?124F 02/01 15: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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