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 KoreaStar作者 XOD (XOD)標題 [新聞] 法院批准禁令後,HYBE立刻進行緊急會議時間 Thu May 30 16:33:40 2024
法院出乎意料地批准了閔熙珍禁令後,HYBE立刻進行緊急會議!
edaily記者全亨花
執行長閔熙珍將在31日舉行的ADOR臨時股東大會上保留代表職務。
這是因為,HYBE似乎不會違反法院的命令支付200億韓元的賠償金。
不過,預計除執行長閔熙珍之外的兩名ADOR董事將在臨時股東大會上被解職,
並由HYBE人員接替。
這樣的話,ADOR將有兩個家庭同在一個屋簷下,
一段不舒服的同居生活即將開始。
此外,如果已經確保了董事會多數席位的HYBE在新董事任命後一周至十天後
召開的董事會會議上推動解除執行長閔熙珍的職務,
而執行長閔熙珍以違反股東協議為由對HYBE提起民事訴訟,可能會引發法律糾紛。
因此,除非雙方達成戲劇性的妥協,否則HYBE和閔熙珍之間的衝突將會變得更加激烈。
也就是說,如果HYBE承認閔熙珍的代表制度,
轉而與HYBE的董事建立制衡,雙方持續一個多月的矛盾將會得到解決。
另一方面,如果HYBE召開董事會並罷免了閔熙珍,並且執行長閔熙珍提起訴訟,
雙方之間的衝突將進入第二幕,局勢將持續下去。
在這種情況下,NewJeans的活動預計將不可避免地受到某種程度的影響。
此外,隨著長期風險的出現,預計會對HYBE的股價產生影響。
另一方面,閔熙珍法律代表世宗律師事務所在法院做出批准禁令決定後立即表示:
在這次審判進行期間,惡意編輯的第三方之間的私人對話被不分青紅皂白
地分發給媒體,甚至現在,一些YouTuber 和blogger按照自己的意願解讀
編輯後的KakaoTalk,侵犯了閔熙珍和ADOR員工的隱私。
我們計劃採取行動,包括提出投訴,因此我們要求您立即刪除目前發布的影片。
此外,希望HYBE尊重法院的禁令決定。如果HYBE違反禁令決定,
採取行動將執行長閔熙珍排除在執行長和執行董事職務之外,
這將直接違反股東之間的合約。
另外,由於執行長閔熙珍沒有理由被解除董事職務,
因此執行長閔熙珍的兩名內部董事也沒有理由被解除董事職務,
所以如果HYBE解僱上述董事,不尊重法院的判決,行為將無正當理由。
據稱,法院出乎意料地批准了初步禁令請求後,HYBE已進入緊急會議。
https://isplus.com/article/view/isp202405300214
心得評論:
“NewJeans之母”閔熙珍仍然存在! ADOR董事會受到HYBE的控制
副執行長和兩名關係密切的同事被解僱,三名HYBE高層將被任命。
法院接受了ADOR執行長閔熙珍提出的臨時禁令請求,
以阻止HYBE在臨時股東大會上行使投票權。
因此,執行長閔熙珍將保留其職位,
但由於除她之外的所有董事會成員都將由HYBE高層組成,
預計她最終將處於孤立的地位。
HYBE正在尋求更換現任ADOR管理團隊,包括執行長閔熙珍,
理由是「涉嫌竊取管理權」。然而,由於這項初步禁令,
預計只能更換董事會(不包括執行長閔熙珍)。
HYBE透過臨時股東大會,解聘了閔熙珍之外的的執行董事副總裁和Kim董事,
並新任命了HYBE高層-人事主管、CSO及財務長。
如果發生這種情況,HYBE將能夠控制執行長閔熙珍,
並以3比1的投票權控制董事會。
儘管閔熙珍繼續管理ADOR,但公司的重大決策只能透過董事會做出。
目前,HYBE已向調查機構提告執行長閔熙珍,指控其違反背信行為。
無論禁令結果如何,有觀察認為,執行長閔熙珍被解職只是時間問題。
https://theqoo.net/square/3254752103
法院:閔熙珍顯然曾試圖帶著NewJeans離開HYBE...但沒有採取任何具體行動
法院表示 :「根據目前提交的主張和資料,
認為HYBE所主張的(閔熙珍代表)開除理由或辭職理由尚未充分證明」,
因此決定准許假處分。法院命令,若HYBE違反此決定並開除閔熙珍代表,
須支付200億韓元的賠償金。
不過,法院指出 :「可以明確認定閔熙珍曾試圖帶著NewJeans脫離HYBE的控制範圍,
或透過施壓迫使HYBE出售所持有的ADOR股份,以削弱HYBE對ADOR的控制力,
並尋找能讓閔熙珍獨立控制ADOR的方法」,
但「難以認為這些試圖已經進入具體實施階段,
更難以說明這些行為構成對HYBE的背信行為」。
1.我每天都想辭職
2.有沒有人在生活中沒有這樣的想法呢?
3.我總是和朋友們一起制定離職計劃,但只是不實施。
4.今天也是,我們很多人聚在一起討論離開公司kkk
長此以來,我們是不是都該被起訴?
5.我也想逃離公司,因為公司太爛了所以我想逃離^^
6.當我在公司工作時,我每天都會說幾十次我想燒公司。
7.就算是我,如果是這樣的環境,我每天都會想著要離開。
8.我一直在尋找推翻我們公司的方法……我只是不去實施。
9.我也每天都在想辭職kkk
10.我想辭職~我想打老闆耳光~
https://theqoo.net/square/3254668904
許多HYBE粉絲輿論不接受法院裁決!
HYBE粉絲也批評法院,說即使是普通企業也會因這項裁決而受到傷害,這是荒謬的。
https://theqoo.net/square/32549102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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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200.6.122 (臺灣)
※ 作者: XOD 2024-05-30 16:33:40
※ 文章代碼(AID): #1cM3dc_y (KoreaStar)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KoreaStar/M.1717058022.A.FFC.html
→ Motor: 今晚嗨逼要和律師團加班到半夜了1F 111.235.215.102 台灣 05/30 16:35
推 ys1995: HYBE已經公告會遵照法院判決了2F 111.83.71.205 台灣 05/30 16:35
推 crisp0617: 一段不舒服的同居生活XDDDDD3F 49.216.134.89 台灣 05/30 16:37
推 Meowcc: 前夫前妻還共處一室的概念嗎4F 118.232.80.91 台灣 05/30 16:37
→ Motor: 房:那就先把電梯權限關掉5F 111.235.215.102 台灣 05/30 16:38
推 icemc: 沒給贍養費要我走啊?6F 114.137.191.180 台灣 05/30 16:39
推 blessbless: 就是兩個還是同床共枕但是睡的不舒服ww7F 42.71.67.67 台灣 05/30 16:39
推 gotohikaru: 解除兩名內部董事=不尊重法院的判決?10F 175.182.9.191 台灣 05/30 16:39
→ blessbless: 話說才一個月就能解決嗎 我還以為還要更久(?11F 42.71.67.67 台灣 05/30 16:40
→ gotohikaru: 除了閔之外的董事都有條款嗎?13F 175.182.9.191 台灣 05/30 16:40
推 beejoe: 子公司體制要被檢討囉?14F 140.110.200.35 台灣 05/30 16:42
推 LesBleus: 今晚大樓又要燈火通明了嗎?上下鄰居那兩層15F 223.137.75.108 台灣 05/30 16:45
推 blessbless: 在同一棟大樓打起來XD17F 42.71.67.67 台灣 05/30 16:46
推 puppy5271: 抓馬馬馬馬….18F 59.124.167.151 台灣 05/30 16:47
推 yeh0216: 電梯戰神要出現了嗎(想到經典的碧昂絲妹妹暴打姐夫的畫面19F 118.238.210.199 日本 05/30 16:48
→ fluta: 現在就已經是一棟不舒服的上下房客關係了吧XDDD22F 114.42.0.62 台灣 05/30 16:50
→ blessbless: 釘子戶房客的意思(?24F 42.71.67.67 台灣 05/30 16:51
推 pocky0511: 不給錢不給資源 叫閔獨立運作阿25F 1.162.115.58 台灣 05/30 16:58
推 arx3721: 不然200億給他叫他滾出去自己從頭開始 看他200億可以混多久,畢竟newjeans她不可能贖出來26F 223.141.238.67 台灣 05/30 16:59
推 icemc: 有200億就遊山玩水了 誰還給你弄個NJ29F 114.137.191.180 台灣 05/30 17:02
→ Miseryz: 對啊!我是滿好奇後續背信官司會承認這個判決嗎?32F 42.73.20.127 台灣 05/30 17:05
推 icemc: 沒用啦 我只是在繡龍袍 我起兵了嗎?34F 114.137.191.180 台灣 05/30 17:06
推 blessbless: 不確定 但是背信官司應該還沒開始打35F 42.71.67.67 台灣 05/30 17:06
→ icemc: 真正要實質利益損害背信跟企圖是兩回事36F 114.137.191.180 台灣 05/30 17:07
推 mikado2: 200億衝了啦XD37F 223.139.120.191 台灣 05/30 17:07
→ blessbless: 就要看hybe手上損失的證據是否充分38F 42.71.67.67 台灣 05/30 17:07
→ icemc: 在此之前 合約就是大於一切39F 114.137.191.180 台灣 05/30 17:07
推 yougottt: hybe沒辦法趕閔走已經夠爛了 要是連旁邊40F 1.200.57.34 台灣 05/30 17:08
推 s8800892000: 明天真成功換成1:3
200億就不用花了41F 223.136.84.222 台灣 05/30 17:08
→ yougottt: 那兩個理事也趕不走 那可以退回家喝奶了XDD43F 1.200.57.34 台灣 05/30 17:08
→ blessbless: 不過大概就像這篇說的 會先架空閔(?45F 42.71.67.67 台灣 05/30 17:08
→ icemc: 你隨便找幾個律師來問問就知道46F 114.137.191.180 台灣 05/30 17:08
推 gotohikaru: 是說 如果沒有該條款 即使不構成刑事背信 但光是企圖 正常公司應該能作為開除員工的依據吧?47F 175.182.9.191 台灣 05/30 17:08
→ oxygenh2o: 對啊,200億乾脆一點給,HYBE 美國都賠50F 49.217.198.129 台灣 05/30 17:09
推 HCU0501: 我比較好奇其他兩個董事有合約嗎?還是閔51F 118.232.104.156 台灣 05/30 17:09
→ oxygenh2o: 了一兆,200不就是零頭嗎?反正之後再52F 49.217.198.129 台灣 05/30 17:09
→ HCU0501: 的合約擴張到其他董事,不然怎麼解除其他53F 118.232.104.156 台灣 05/30 17:09
→ oxygenh2o: 用商術從歌迷身上拿不就好54F 49.217.198.129 台灣 05/30 17:09
→ HCU0501: 兩位會是不尊重判決?55F 118.232.104.156 台灣 05/30 17:09
推 icemc: 如果今天閔是在HYBE那的確可以立刻開除56F 114.137.191.180 台灣 05/30 17:10
推 blessbless: 就看兩位董事有沒有五年合約了 不然延伸說法應該是不太能成立57F 42.71.67.67 台灣 05/30 17:10
→ icemc: 但今天不是 法律上兩個本來就是不同公司
我在B公司 對你A公司有企圖 然後要開除我 有病吧!59F 114.137.191.180 台灣 05/30 17:10
→ Miseryz: 所以要怪hybe沒請到厲害的律師?62F 42.73.20.127 台灣 05/30 17:12
推 blessbless: 應該是當時雙方都簽綁定合約 未來閔要離開hybe那個奴隸合約也會捆綁她 獵人頭就這樣64F 42.71.67.67 台灣 05/30 17:13
→ ILNARA: 怎麼可能讓閔爽爽拿200億拍拍屁股閃人67F 203.204.70.54 台灣 05/30 17:13
推 JGatsby: 劉禹錫表示:打不過你不過我可以熬死你68F 114.26.70.246 台灣 05/30 17:13
→ ILNARA: 那接下來所有子公司來一輪就飽了XDD
反正接下來兩邊就是耗 耗 耗 耗下去...
沒意外的會拖很久...69F 203.204.70.54 台灣 05/30 17:13
推 mamamiya00: 上面說得很好 200億給一給 然後壓榨NJ再賺回來就好 反正羊毛出在羊身上嘻嘻72F 219.85.173.159 台灣 05/30 17:14
推 pininfarina: 沒那麼簡單強行違約解職違反任用期保障制度也要賠償加上2年的旋轉門也要給相對賠償加一加價錢遠遠超出想像所以hybe才會說要遵守判決74F 185.172.113.163 日本 05/30 17:18
推 tsai18: NJ要賺200E感覺不難78F 118.167.173.143 台灣 05/30 17:20
→ gotohikaru: 若HYBE拿下ADOR董事會 能玩的只有
解職嗎?還是能乾脆解散?79F 175.182.9.191 台灣 05/30 17:21
推 icemc: 可以不投資等死卡你NJ啊81F 114.137.191.180 台灣 05/30 17:22
推 blessbless: 如果hybe拿下董事會 我猜架空 然後等五年期到 讓閔走人應該是方法一 不過解散也是有可能82F 42.71.67.67 台灣 05/30 17:22
→ JGatsby: 解散變hybe要賠閔跟NJ,冷凍的話NJ可以提出不信任訴訟不用賠錢就能離開公司85F 114.26.70.246 台灣 05/30 17:23
→ icemc: 董事會決議不發行專輯 單曲 不宣傳87F 114.137.191.180 台灣 05/30 17:23
→ gotohikaru: 前面有板友說 資金有協議 不能卡88F 175.182.9.191 台灣 05/30 17:23
→ blessbless: 未來皆有可能89F 42.71.67.67 台灣 05/30 17:23
→ icemc: 那就只能給足最低要求資金了90F 114.137.191.180 台灣 05/30 17:24
推 ILNARA: 比較粗暴一點就是 一直巡演 繼續賺錢91F 203.204.70.54 台灣 05/30 17:24
→ icemc: 不會多給總行了吧92F 114.137.191.180 台灣 05/30 17:24
→ blessbless: 架空閔應該是最快的方法93F 42.71.67.67 台灣 05/30 17:24
→ ILNARA: 然後耗到閔走94F 203.204.70.54 台灣 05/30 17:24
→ grace520909: 不止200億啦,熙妃手上1000億到時候也要一起,也就是hybe至少得拿出1200億95F 223.139.157.20 台灣 05/30 17:24
→ icemc: 其實要玩你有很多方式啦98F 114.137.191.180 台灣 05/30 17:25
→ blessbless: 明天如果股東大會成功換人 閔的權利會限縮99F 42.71.67.67 台灣 05/30 17:25
推 aigame: 200億不是解約金是強行解職的法院罰款,解約金要另計233F 114.26.70.246 台灣 05/31 00:11
→ suba1121: 可是我不懂 強行解職為何需要罰款
違反了韓國國家的哪一個條文?
這篇是寫賠償金不是罰金內235F 220.141.209.36 台灣 05/31 02:36
推 stephanie12: 200億不是違反合約義務的賠償金嗎?238F 223.136.35.43 台灣 05/31 02: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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