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Teentop (Teentop)標題 [新聞] 閔熙珍對HYBE提告!HYBE反告其誣告!時間 Wed Jul 24 23:50:47 2024
NewJeans和閔熙珍對HYBE提告!”非法獲取及洩露資訊、業務妨害、誹謗名譽。”
媒體名稱:kpopdays
新聞連結:
https://www.kpopdays.com/?p=101173
https://www.kpopdays.com/wp-content/uploads/2024/07/NewJeans-2-18.jpg
ADOR於24日表示:「閔熙珍代表等人今日(7月24日)向龍山警察署控告了HYBE代表取締役
朴智元、監察委員會委員長林秀賢、最高法律責任者鄭鎮洙、最高財務責任者李京俊、最高
通信責任者朴太熙,指控其涉嫌業務妨害、電子記錄等內容探知、情報通信網利用促進暨情
報保護等相關法律(誹謗名譽)。」
https://www.kpopdays.com/wp-content/uploads/2024/05/003-21.jpg
ADOR接著說:「上述被告人非法獲取了私人之間的訊息對話和個人資訊,並無端洩露,無數
次反覆編造編輯以符合他們的意圖。」
前一天,23日,Dispatch發佈了一篇文章,指控「閔熙珍奪取了Source Music練習生,並將
Source Music的女子組合項目占為己有。」該文章還包含了KakaoTalk的對話內容,內容偏
向HYBE,被認為是根據HYBE提供的資訊構成的。
ADOR表示:「被告在4月對閔熙珍代表的兩次內部告發,以解除ADOR代表取締役職務為目的
,藉『母公司對子公司進行審查』的名義,強行取得告發人(閔熙珍代表等)使用的ADOR所
有的業務用筆記型電腦。通過這種方式,確保了告發人的個人KakaoTalk對話內容等,並對2
022年閔熙珍代表調任ADOR時初步清理後歸還的筆記型電腦進行了數據恢復,非法獲取了與
業務無關的個人對話。」
https://www.kpopdays.com/wp-content/uploads/2024/06/NewJeans-3-1.jpg
此外,「被告人編輯並歪曲所獲得的個人對話內容,製作了與告發人閔熙珍的經營及業務執
行不符的報導資料,並分發給媒體,形成對告發人閔熙珍的不利輿論。他們還數次正式和非
正式地要求停止這些行為,因為這些行為不僅對藝人和ADOR員工造成損害,還引起了大眾的
混亂,但被告人的非法行為持續到最近。不能再放任這些非法行為所帶來的損害,因此決定
採取行動。」
對於閔熙珍提告,HYBE表示:「將以誣告應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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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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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ewJeans所屬的「ADOR」控告母公司HYBE的經營陣營,對此,HYBE表示將以「虛假訴訟」應
對。
「ADOR在24日表示:「閔熙珍代表等人於今日(7月24日)向龍山警察署提起控告,控告HYB
E代表取締役朴智元、監察委員會委員長林秀賢、最高法律責任者鄭鎮洙、最高財務責任者
李京俊、最高通信責任者朴太熙,指控其涉嫌業務妨害、電子記錄等內容探知、情報通信網
利用促進暨情報保護等相關法律(誹謗名譽)。」
https://www.kpopdays.com/wp-content/uploads/2024/06/NewJeans-2-3.jpg
針對此事,HYBE也發表聲明:「閔熙珍代表迄今從未向HYBE提交任何筆記型電腦或其他資訊
資產。她曾參與過監察,但她從未強制要求兩名副代表提供資訊資產。我們沒有強行獲取。
」
接著表示:「我們公司在法庭上已經明確表示,從未對閔熙珍代表過去歸還的筆記型電腦進
行過數位鑑識(解析和復原)。閔代表曾使用她的HYBE業務用電子郵件帳戶將包括與巫師的
對話記錄在內的大量業務資料傳送至外部,這些資料仍然保存在我們的伺服器上。這些郵件
的外部接收者被確認為合作公司B公司的高層人士。」
https://www.kpopdays.com/wp-content/uploads/2024/05/NewJeans-1-47.jpg
此外,「閔代表在加入HYBE時同意了個人資訊的處理,這一點已經在臨時禁制令審問日期上
說明過。雖然我們多次解釋了資料的獲取過程,但閔代表等人依然以虛假事實提起訴訟,對
此,我們將以誣告(虛假訴訟)應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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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2.78.68.123 (臺灣)
※ 作者: Teentop 2024-07-24 23:50:47
※ 文章代碼(AID): #1ceIBSJ8 (KoreaStar)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KoreaStar/M.1721836252.A.4C8.html
推 iamhcy: HYBE法務不等被誣告事件調查完畢,不起訴之後再反告誣告嗎???好神奇 XD1F 210.66.250.226 台灣 07/25 00:00
推 Iamtitlehgm: 哈哈,看這篇才知道原來閔大媽不懂電腦,以為別人要還原電腦才能獲取他的對話紀錄,科技業會雲端自動備份所有公司電腦或筆電及手機傳送的郵件和通訊紀錄不是很正常的事嗎?朴智元出身遊戲公司怎建置時早就搞了吧。3F 223.136.6.121 台灣 07/25 00:05
推 Carters1109: 不神奇啊 誣告連起訴都超難的 單純找理由反告10F 118.231.201.132 台灣 07/25 00:06
→ Iamtitlehgm: 1樓不需要啊,ador是告HYBE用非法手段取得資料啊,HYBE明確告知是由自己的雲端伺服器撈出來的啊
拿到筆電實體可能只是想知道“電腦名稱”或“網卡ID”或"識別金鑰‘’
而已,否則資料庫大海撈針撈資料會想死。12F 223.136.6.121 台灣 07/25 00:06
推 dg7158: hybe方如果要足夠的證據證明閔上師指控是不實指控直接告也不是什麼問題
誣告會麻煩就是因為提出告訴的一方必須舉證證明對方做的是不實指控
而且必須是非常明確的證據19F 118.231.198.23 台灣 07/25 00:12
→ Iamtitlehgm: dg7158,HYBE的說法就是上次HYBE在法庭上就已經敘述過資料來源了,ADOR律師已知其事實卻還故意提起訴訟。所以雖然ador方提出新的懷疑理由就能躲誣告,但理論上ador現有的告訴就不成立了。24F 223.136.6.121 台灣 07/25 00:17
推 dg7158: 這個Ador另外提起的訴訟嗎?
也就是打算模糊這幾天的輿論焦點嘍30F 118.231.198.23 台灣 07/25 00:27
→ ILNARA: 也不是模糊 算雙方攻防
D社跟父母出來也是 反正越挖真相越多32F 203.204.70.54 台灣 07/25 00:29
推 dg7158: 是喔,還以為抄襲那個事閔上師雖然嘴上說的斬釘截鐵但其實心裡虛到不不行,乾脆打起烏賊戰34F 118.231.198.23 台灣 07/25 00:34
→ ILNARA: 我覺得是兩碼事 再者閔本來就喜歡亂開戰場但同棟大樓這樣玩起來 瘋瘋的很有趣XDD37F 203.204.70.54 台灣 07/25 00:37
推 pininfarina: 通訊內容被第三方披露本來就告的成,原本打算和解才一直沒告吧
公司透過監控軟體取得會多一項非法監控連檢察官都要有文件才能申請監控一般民眾公司沒那麼大權利
如果任何人都能隨意取得他人通訊內容還無罪憲法都可以廢了39F 193.38.139.77 日本 07/25 02:04
隱私權是人民的基本權本國憲法第二46F 193.38.139.69 日本 07/25 02:14
十二條韓國憲法第十條第十七條都是47F 193.38.139.69 日本 07/25 02:14
保障隱私的基本權48F 193.38.139.69 日本 07/25 02:14
基本上閔一定勝訴她要敗訴韓國憲法49F 193.38.139.69 日本 07/25 02:16
可以廢了50F 193.38.139.69 日本 07/25 02:16
推 Garrys: 好喔看戲51F 114.42.223.101 台灣 07/25 02:34
→ ev331: 我真的好奇為什麼一堆演員推NJ52F 114.24.217.126 台灣 07/25 02:36
推 gotohikaru: 取得是透過監查 之前假處分申請時
亦作為書面證據呈上 法院也採納了
違法問題比較嚴重的部分應該是外洩
至於是否有新聞沒提過的非法取得部分就不清楚了53F 123.204.1.103 台灣 07/25 03:06
推 asd755033: 為什麼推Nj 因為潮流的象徵啊 不推等等被當成農村大媽58F 175.182.111.198 台灣 07/25 03:15
推 nihow78: 啥小農村大媽 都當演員是要農個毛
我看閔後面都接大媽 害我以前以為閔超老60F 101.9.202.120 台灣 07/25 03:19
→ nvidia123: 講非法監控就好笑了 你以為HYBE調查局有裝監控軟體何需要查扣電腦 XDDDD
講這些東西以前要不要先了解一下差別感覺只是ador不懂這些所以提告63F 61.227.53.202 台灣 07/25 03:21
→ goingtoofar: 兩邊互咬 咱們一般人就看戲而已67F 61.231.25.219 台灣 07/25 08:30
→ ev331: 潮流象徵? 本來想說是在演藝圈 可能知道些什麼 這個看到YTER的中年男在推 真的是...粉絲看起來不舒服
不知道他們潮流是怎麼抓TIMING的68F 114.24.217.126 台灣 07/25 08:35
推 genkiol001: 為什麼樓上有人提中華民國憲法?
請提示大韓民國憲法關於隱私權的條文72F 114.24.211.235 台灣 07/25 09:18
→ ev331: 他們都有專業大律師74F 114.24.217.126 台灣 07/25 09:49
→ bulls: 還是要看是否有非法吧,HYBE做了這麼多蠢事 搞不好還真的有被抓到75F 1.161.214.217 台灣 07/25 10:20
→ Garrys: 板凳看戲77F 114.42.193.18 台灣 07/25 10:32
推 AllenHuang: 告 都告 通通告78F 140.112.5.92 台灣 07/25 11:10
推 ru899: 支持告起來!79F 118.170.154.30 台灣 07/25 11:18
→ Iamtitlehgm: 用公司的軟體發信通訊且依HYBE說法入職時資安說明也有告知,粉絲還能控非法監控?依粉絲的說法台積電之前用公司郵件內容抓員工洩密也是非法監控了80F 223.136.6.121 台灣 07/25 13:19
推 aigame: KakaoTalk是hybe的嗎?85F 114.26.67.139 台灣 07/25 13:35
→ u1988926: ai大師來了86F 27.247.34.231 台灣 07/25 13:58
推 bighdogs: AI大師,妳知道Kakaotalk用電腦版透過公司網路出去就會被公司伺服器紀錄下來這件事嗎?
妳真是可惜了,早點知道的話記得提醒妳們教主下次不要再用公司網路談非法的事好嗎?87F 220.137.29.165 台灣 07/25 14:10
推 Mugen0413: 我認為閔連這些對話內容曝光都是她精心設計的,慢慢看下去^^93F 219.68.246.5 台灣 07/25 14:58
推 stephanie12: 看到一個粉說擔心雪藏所以支持閔,所以是NJ長期被PUA導致心理出問題也無所謂,只要閔企劃包裝的五個閔氏NJ在鏡頭前美美就好?95F 36.230.110.14 台灣 07/25 15:03
→ ev331: 哇 靠 從公司伺服器撈出來?99F 114.24.217.126 台灣 07/25 15:26
→ fgrss721: 反正讓子彈飛一會兒 就知道了 手上沒多少資訊時 強行站隊 最蠢了100F 101.9.177.171 台灣 07/25 16: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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