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yowhatsupsli (賣火柴的小女孩)標題 Re: [閒聊] 統神說自己被po11搞時間 Tue Aug 1 14:28:45 2023
※ 引述《az134679258 (AZ)》之銘言:
: 特別去翻了一下以前簽的東西
: 在4.4這段
: 不過不確定他們現在還有沒有這份東西
: 僅供參考
: 好想看...統神...打季後賽
: https://imgur.com/6XazDvu
:
小弟法律英文跟商業英語簡單人機翻一下,如有錯誤還請多多指教及包含。
4.4 非英雄聯盟相關及實況
隊伍擁有者需確保在此協議有效期間,其隊伍成員、教練、和總經理在RIOT事先以書面同意參與該項活動前在全球皆不得參加或是參賽於其他電動遊戲比賽、錦標賽、表演賽、示範、電玩展(除了英雄聯盟贊助的比賽、展示或行銷活動),為了避免疑慮,本協議並未限制隊伍參與或是遊玩非英雄聯盟遊戲線上遊戲,但隊伍擁有者、隊伍教練、總經理不得參與。
更明確一點舉例說明,a) 此協議並未限制隊伍參與Dota 2賽事,只要提交隊員名單不得有LOL隊伍成員,b) 此協議也限制LOL隊伍成員參與以色列或印度等非英雄聯盟贊助的比賽、展示或行銷活動。 此外,隊伍擁有者在此協議有效期間,應確保其隊伍成員、教練、總經理不得公開實況其他遊戲時利用其隊員名稱、教練職稱、總經理職稱收取任何來自非英雄聯盟電玩遊戲發行商或經銷商的金錢或是其他贊助,這類的行為會被視為是行銷其他非英雄聯盟電玩的行為。
所以簡單說是可以工商,只是不能用隊伍成員名義去工商電玩,或是工商非電玩類的像是鼎王。
舉例:
FW NL推薦賽賽軍團 (X)
FW 熊問安推薦 賽賽軍團(O)
FW NL 推薦Surf shark (O)
HPS GODTONE 推薦老二花生(O)
AHQ 小呆瓜參加麻將大師賽(幹,他又不是LOL職業選手本來就可以)
如果真的要參加比賽,例如快打旋風,也不是不行,跟Riot取得書面同意即可。
與其春季賽不打,我比較想看到統神每週都帶不一樣的工商去對戰室。或是穿補丁球衣。
https://i.imgur.com/ZOEB0tR.jpg
《老二花生,狙擊你的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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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 yowhatsupsli 2023-08-01 14:28: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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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同主題文章:
Re: [閒聊] 統神說自己被po11搞
08-01 14:28 yowhatsupsli
推 jackylin1999: 差不多 但至於工商產品行不行還要看有沒有別篇吧
說不定工商產品不是寫在這個細則下 啊不過統神不都是工商遊戲1F 08/01 14:31
推 haha98: 亞洲統神 張嘉航 都比HPS Godton 還有名吧4F 08/01 14:32
→ yowhatsupsli: 我們只討論4.4 畢竟沒有看過其他章節 而且也沒有看到罰則,如果沒有規定罰則或是罰則很輕(例如罰一空ban )那就自己評估5F 08/01 14:33
推 ilikeroc: 那為啥他不能工商 這規則看起來對他的工商沒影響呀8F 08/01 14:34
→ haha98: 這樣用亞洲統神張嘉航名義工商遊戲有事嗎9F 08/01 14:35
→ tianyu: 猜測用特別追加條款,禁止直播主工商?10F 08/01 14:36
→ gcobc12632: 看起來是沒事啊 會不會是有人錯誤解釋規章導致誤卡11F 08/01 14:36
→ tianyu: 不然每個直播主都來花錢打比賽又加工商,賽區會變笑話嗎?雖然現在也差不多12F 08/01 14:36
推 w320230: 哦哦懂了 要工商可以 但要用個人名義 不能用戰隊名義對吧15F 08/01 14:37
→ yowhatsupsli: 戰隊加ID應該都不行,但肉羹麵 隱翅蟲 阿舟 糖太宗豬元璋 族繁不及備載應該都可以18F 08/01 14:39
推 jackylin1999: 為什麼會翻不能利用隊員名稱啊
我的理解是就是所有戰隊成員都不能因為玩別的遊戲獲得利益餒 當然我不是專業20F 08/01 14:40
→ sheep531531: 那就用個人名義工商啊,還是肉羹麵以為地獄豬比他更有名還是更值錢23F 08/01 14:42
→ Kai877: 叫Po11自己出來講啦25F 08/01 14:42
推 jackylin1999: 我知道啊 老闆要確保這些人不會因玩其他遊戲獲取利益贊助不是嗎 我的意思是怎麼看出不能用戰隊名義而已 而可以用個人名義28F 08/01 14:44
→ yowhatsupsli: PO11其實不用出來講,合約是他跟阿航簽的,即使合約規定阿舟要幫Taco他也是得乖乖去幫Taco(亂講的,民法第七十二條規定:「法律行為有背於公共秩序或善良風俗者,無效」)31F 08/01 14:46
→ yowhatsupsli: 可以公開玩但不能有利益輸送,但其實這裡還有招在DC實況就不算公開玩38F 08/01 14:51
推 jackylin1999: Streaming 在dc也算streaming啦
法務才沒笨這樣
我的意思是有利益的公開玩就是不行 不能獲得好處40F 08/01 14:51
推 ddir: 今天他可以學丁特去拉金控贊助43F 08/01 15:37
→ JohnSick: 簡單來說你要玩可以,就是你不能玩還附帶商業價值。那簡單問一下,那不玩純代言可不可以把?44F 08/01 15:38
推 q347: 合約不是規章阿....46F 08/01 15:46
→ JohnSick: 其實說老實話,咱們就化外之地,之前還什麼戰隊財務資格審查,審查到IMP台南老闆都可以沒錢不玩審查個鳥東西。
PCS就是Po11硬湊10隊的賽區,很好懂吧?47F 08/01 15:49
→ kosoj6: 所以16年 faker代言某某王座手遊 來台灣宣傳 用的是哪條? 看起來都不符合啊51F 08/01 16:04
推 hongyan: 16年 23年 時空背景不同了54F 08/01 16:08
推 artwu: 豬豬寶貝是想用地獄豬的名義工商提升戰隊知名度後賣個好價錢嗎?56F 08/01 16:28
→ shiueyang: 以聯盟的翻譯為最終版..你的翻譯聯盟不接受不行嗎?58F 08/01 16:30
推 chigo520: 16年到現在多久了= =那個時候r社有給底薪麼?61F 08/01 21: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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