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nataliefc ()
標題 [心得] 霸凌成立了,然後呢?
時間 Sun Nov 24 23:25:39 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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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文長先講心得,有耐心的再繼續看下去:

先為過往無數撐不過的同仁默哀,感謝你們對國家的貢獻。
霸凌永遠不會停止,也不可能停止,不管在公部門或私部門都一樣。公部門有其體系分明地層級節制及封閉性,進來不容易,要調職或離職再任職也沒那麼容易,尤其對具有相當年資的人員而言。既然霸凌不會消失,對於那些正遭受霸凌的人,我認為政府應該給予其至少可以逃走的機會,主要有以下兩個建議:
1. 廢除擋商調及過調日期過長之陋習-為什麼公務員只能默默接受霸凌,因為走不了,除非鐵了心要離職,越是盡力完成工作的人,最後受不了也找到缺了,卻總是因為機關擋商調或是壓個半年、一年,最後商調破局繼續在原機關被霸凌。
2. 開放兼職-對於非技術職系的同仁來說,不管你本來唸什麼科系,考進來後都等於是自廢武功,日復一日地埋沒在公文中,也因此失去了在外謀生的能力,公務員要有辭職的底氣就必須培養新技能,再加以近年通膨情形嚴竣,公部門加薪幅度早已落後民間,不讓同仁有下班後增加收入養家活口的機會,本質上是剥奪公務員的生存權,因此政府應開放公務員兼職。

接下來來講講霸凌成立了會怎樣,以下是我的經歷:
霸凌是不分中央地方,也不分大小機關的。

當年我任職於鄉下地方的學校,不同處室的主管要求我做違法的事,既然我已知違法當然是不可能配合,自此之後,該單位主管不時以電話打來辱罵我,該主管很聰明,不會當面罵我,電話如果是別人接到的也不會開罵,但只要是我接起來她就開始不停地以言語辱罵我,因為是電話中辱罵,所以沒有人相信我被霸凌,直到她實在罵得太大聲而我也再也受不了用手機錄音,才有人相信這件事正在發生。在那段期間我真的感覺很痛苦,同事對我受到霸凌的事半信半疑,而我非常害怕接電話或和霸凌者見到面,內心覺得又要被辱罵了而總是覺得恐懼。

之後我直接提了霸凌申訴,經校內調查後霸凌成立,當時學校有派中間人詢問我希望的處理方式,我表示:第一我不可能會配合做違法的事,所以關於該業務就依法辦理;第二,我不需要該名主管的道歉,她是主管我只是小小承辦,而且我當時十分恐懼,我只希望以後她想要做什麼直接跟我的直屬主管聯絡,請直屬主管當中間人,短時間內不要以任何方式與我接觸;第三,我希望學校要增進反霸凌相關知能,要辦講習,好讓這些霸凌別人的人知道他們正在霸凌別人。但結果學校的處置如下:

http://i.imgur.com/S19gT1F.jpg
[圖]

我都說害怕看到霸凌者了,也說我不要道歉,還要叫我一直面對他……然後該位主管請我做的事是違法的事,我害怕看到他還要再去跟他請示協調?

因此我馬上提出申覆,再次敘明我的請求,然後學校的回覆大意是:喔~~你不想要這樣啊,那上次的處置就取消好了,然後就沒有了……更別說中間開會時間還被人事用各種小動作企圖讓我不能去出席又是另一件事。霸凌的人不需負任何責任,我一天不配合做違法的事,我就一天活在恐懼下。學校完全不想處理,只留下繼續被恐懼的我,如果繼續留著,我只有配合違法或繼續被霸凌兩個選項。後來我考上研究所,想利用進修來暫時躲避繼續被霸凌,但果然解決問題的不二法門就是解決提出問題的人,首長一開始口頭同意留職停薪,後來想想可能換個願意違法的人比較方便,
於是就把我的留停簽呈一直壓著,直到我覺得不對勁他才說不同意留停。走到這裡我想我也沒退路了,不想違法就會一直被刁難,當時的我真的也有輕生的念頭,一直受到多方針對,但叫我做違法的事我真的沒辦法…..幸好後來在外面找到了工作機會,我就直接提辭職了。但直到今日還是很生氣,為什麼是被霸凌的人要走,首長包庇霸凌縱容違法,最後升官去當了教育部所屬學校的首長,該名霸凌我的主管依然在學校繼續違法濫權……

講出我的經歷主要是想表達,就算訂立一些防霸凌準則、SOP、什麼外部專家學者又有什麼用,有一百種可以做手的方法,而就算霸凌成立,機關也會用各種手段輕放霸凌者,因為說穿了能霸凌他人的往往是權力較大的一方,也擁有較多的資源,根本不怕,機關也會幫忙粉飾太平。我當時想盡各種方法想離開機關都不可得,壓力大到真的很想死,但又不能失去這份收入,真的是運氣很好在外面找到工作,不然恐怕也不知道死在哪裡了……

被霸凌者都只是想好好做事的人,就是這種心態導致被霸凌,常常被霸凌了還在檢討自己是不是還有哪裡做不好,而那些霸凌別人的人往往利用這種心態又輔以擋商調的方式讓受霸凌者感受到無助,更多的還會一直用表現不好當藉口送你乙等,霸凌、乙等、擋商調、霸凌、乙等、擋商調,有多少認真的人在這樣的狀況下不會崩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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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01.9.70.181 (臺灣)
※ 作者: nataliefc 2024-11-24 23:25:39
※ 文章代碼(AID): #1dGqLr02 (PublicServan)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PublicServan/M.1732461941.A.002.html
milerful: 我只能說 排版很重要1F 11/24 23:28
IceFly:2F 11/24 23:32
ꄊ뀊
編輯:
nataliefc
(101.9.70.181
臺灣),
11/24/2024
23:33:34
※ 編輯: nataliefc (101.9.70.181 臺灣), 11/24/2024 23:56:07
nataliefc: 編輯有點問題,刪除文章後再編輯一次
抱歉用手機po文,排版只能這樣,再研究看看怎麼更好一些3F 11/24 23:49
ntnusleep: 所以要積極爭取不得擋商調且一個月內至新機關
照理說是霸凌別人的該調職,我們小基層退n步
請先禁止擋商調6F 11/25 00:02
marskam723: 黨演戲演戲9F 11/25 02:59
starorion: 1、內部申訴管道無用2、往民代檢舉不一定有用(會被吃案)3、違法的事情直接錄音錄影,累積證據之後再往檢調檢舉、新聞記者爆料,這些人只想升官,弄一次他們就很抖了
http://i.imgur.com/ySO36Xy.jpg
https://youtu.be/DSFkUS3AQjs?si=J82PUNdHtF03tsYe10F 11/25 06:28
[圖]
 
s92312: 推,霸凌事件多數是主管霸凌下屬,應該立法加強下屬的制度面的保護,公務人員保障法不夠16F 11/25 08:13
xeport: 擋商調的長官真的沒天良,逼死自己底下的同仁,該死的制度18F 11/25 09:05
ting701: 準備修法調高雇主責任了
修的法適用公務人員嗎?20F 11/25 10:43
justeat: 看起來是只有你一個人覺得違法 其他人都不覺得
所以覺得你白目 要逼走你
說服他們 覺得這樣搞會出事 出事你們也跑不掉22F 11/25 11:47
DAEVA: 將優先降低辭職難度(x25F 11/25 12:11
fishthehuman: 有考慮上書媒體嗎?這樣或許還能讓霸凌者受點傷害26F 11/25 12:15
luismars: 這叫階級鬥爭...得持續幹27F 11/25 13:21
asas40123: 辛苦你了...28F 11/25 15:47
dran30: 其實法律在立委手上 執政黨不用指望 那在野黨要修法保護嗎?29F 11/25 16: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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