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elynn889 (NcMar47)標題 [新聞] 法學家李茂生批拒協助運送遺失物 台鐵局時間 Fri Nov 3 18:30:29 2023
法學家李茂生批拒協助運送遺失物 台鐵局:明定部分物品不受理託運
https://news.ltn.com.tw/news/life/breakingnews/4478738
〔記者鄭瑋奇/台北報導〕台灣大學法律學院名譽教授李茂生昨日在臉書發文表示,他日
前搭車時忘記電子書閱讀器遺留在車上,想請便當局(編按:台鐵局)從列車終點站的台
東,協助送到瑞穗或台北遭拒。對此,台鐵局表示,遺失物運送有明定包含裸裝3C、易碎
品、貴重品都是不受理迴送託運的遺失物。
李茂生指出,他參加旅遊要到瑞穗泡溫泉,搭車時將電子書閱讀器放在座位前的置物袋中
忘記帶下車,到了旅館想到此事,打電話給台鐵局說明隔天會搭車回台北,希望能協助將
物品送到瑞穗或台北站,不料卻被拒絕,要求他自行到台東車站領取,就連要簽署放棄運
送中受損的損害賠償請求,並負擔運費也被拒絕。後來只好透過台東地院同仁到台東站領
取再寄回台北,讓他對台鐵局最後的善意消失殆盡。
今年5月1日起,台鐵局對於旅客遺失物指名要送到特定車站,都需要先支付費用託運後,
才會協助運送,台鐵局表示,相關制定遺失(留)物處理原則,都已公告於台鐵官方網站
上,當中明定不受理迴送託運的遺失物,包含易碎品、貴重品、裸裝3C、現金1萬1元以上
、需冷藏或冷凍物品(含生鮮品),及長寬高重超過標準的物品等。
台鐵局表示,該名旅客遺失的物品屬於不受理託運的品項,即使有簽署放棄運送中受損的
損害賠償請求,但物品真的受損時,也不見得能完全免責,可能會被指是非運送時損壞要
求賠償等情況;所以對於不受理託運的物品,都是會請旅客或委託人自行到車站領取。
現行遺失物運送費用,10公斤以下物品,運送300公里以內收35元,若旅客未於物品送達
後2日內領取,每多1天收25元物品保管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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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22.116.119.176 (臺灣)
※ 作者: elynn889 2023-11-03 18:30:29
※ 文章代碼(AID): #1bHClJOW (Railway)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Railway/M.1699007443.A.620.html
→ a88152660: 這種東西就要求簽個放棄損害賠償的切結書就好了 不知道在堅持甚麼 叫上頭把遺失物收回去統一管理也沒人要幹到最後一堆東西還是堆在車站 還要撥時間去管理 浪費人時間5F 11/03 19:03
上次遇過樹林站拍賣遺失物@@
※ 編輯: elynn889 (122.116.119.176 臺灣), 11/03/2023 19:07:07
推 longreach: 不過也謝謝李教授,原來台東地院有代領遺失物服務10F 11/03 19:21
→ geesegeese: 不喜歡用台大名譽教授身份施壓台鐵的人
文明開化的國家是法律之前人人平等12F 11/03 19:57
推 akeji: 便當局對旅客真的很好,直接說沒看到就好17F 11/03 20:26
推 ThomasWei919: 李老師這次做的我也不贊同,挺不符他格調的
但說他是三流法學家的,你又是老幾?23F 11/03 21:16
噓 qmaper: 噁爛的行為~
還啥最後的善意咧~可悲老害25F 11/03 21:17
噓 g10: 刁民最大27F 11/03 21:22
推 trtc: 五樓的大大有沒有看到新聞倒數第二段的內容?29F 11/03 21:48
噓 hedgehogs: 可以送雜七雜八的垃圾,高價物反而不能送喔
不過李老師這次不ok30F 11/03 21:57
推 MiaoXin: @a88152660 倒數第二段,不是簽了放棄臺鐵就能免責。33F 11/03 23:09
噓 edison: 台灣刁正常表現34F 11/03 23:13
推 MiaoXin: 叫臺鐵自己違反規定的法學家,就算一流又怎樣?35F 11/03 23:14
→ Hfy0920: 說高價物能送的要不要去看554次等有辦行包列車等裡面行李車的環境36F 11/03 23:14
→ j21802: 這種視規定為無物的還怕人家講喔 就是有這種教授難怪教出一堆跟社會脫節的法匠39F 11/04 00:01
推 sept1: 台鐵難得堅持自己的規定,只怕41F 11/04 00:10
→ a88152660: 台鐵這麼愛切結書 怎麼可能想不到沒辦法切結到台鐵免責的方法 只是怠惰而已 反正東西堆在車站困擾的也不是自己
台鐵自己就有針對3C包裹的費率了 這時又可以寄了42F 11/04 00:52
→ Hfy0920: 遺失物你是要找誰來包裝46F 11/04 01:11
→ b99703117: 李老師根本沒有強迫台鐵運 最後還是屈服自己想辦法
難道奇怪規定不能被批評嗎? 切結不求償損害 支付運費台鐵只是被害妄想很重外加懶得理你
切結還怕被求償 那切結書是好玩的嗎? 這當然很困惑吧52F 11/04 02:05
推 zzzz8931: 太自以為是了,但他有知法犯法嗎?56F 11/04 03:03
推 MiaoXin: @a88152660 人類就是有辦法開老鼠洞鑽成大象都能通過的大洞。還有臺鐵現在還是公家機關,承辦人顧好自己的範圍就很好了。
至於為何別的國家的公務體系有效率,就留給大院跟大立委來改善了。57F 11/04 07:17
推 ltytw: 可以翻譯他的心聲為「服務真差 我要客訴」 嘛?62F 11/04 07:26
推 trtc: 你大教授光明磊落,東西在運送過程中萬一怎麼了,事後可能還願意恪遵切結書的聲明進行;但換做其他人呢?站員還要先猜看看今天這客人會不會事後不認帳?就像新聞常報導某顧客質疑店家某規定不合理,但記者街訪時會有人認為如果店家有先公告或說明了,那就沒關係。路局規定就寫在那邊了。是說台灣人應該都知道,有些規定看起來很不通人情或不合理,還不都是因為之前一定有發生什麼事所以才衍伸出相關規定。(比方最近新聞報導的清境農場停車場因有車輛長期停放不移車而從原先免費改採要計時收費)63F 11/04 08:28
噓 s8803s: 曾局長有新的事故可以給你消遣了,你可以慶祝了72F 11/04 09:56
→ qmaper: 原來只要鯛魚是自己老師就可以瞎護航阿~~失敬了老害
應該請這位大法學家 開一門課講解 切結書的效力
只要我一簽切結~啥規定通通奈我何!!!!74F 11/04 12:03
噓 start0917: 遺失物跟客服諮詢早該統一成立單位 都各站兼辦77F 11/04 12:17
→ Yenfu35: 是不是很多法律學者對人性抱有妄想、把人性中善的成分想得太多、惡的成分想得太少?81F 11/04 13:27
推 zxcc79: 這種論調的法律人還有人會支持,開眼界83F 11/04 13:41
推 an123456781: 其實我也是看到才發現原來3c不能運,其實這就變成很看運氣,到底這件遺失物被發現後是被送到哪裡?因為有時是旅客發現幫你帶下車放在某車站,有時是打電話通報後列車長發現,不曉得有沒有規範列車長發現後要放在哪一站?因為這會影響到最後旅客要去哪裡拿(如果是不能運的東西)84F 11/04 14:13
→ jout3502: 這次事件也突顯了臺灣人多愛用這種類似人情來綁架服務業的人,看他貼文下面很多留言就知道,每次都愛把通不通融給方便掛在嘴邊,視規定於無物,更何況臺鐵跟本不能看成全服務業性質,還自以為自己很正義91F 11/04 15:00
推 smena: 今天如果是拾獲送警局你會自己去拿還是頃警察送?純粹凹軟單位吧95F 11/04 16: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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