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ff760725 (這肉燥飯有台灣價值)
標題 [請益] 關於IPO閉鎖期的小白問題
時間 Thu May 18 19:45:55 2023


眾所皆知,IPO的原始股東可能會有段閉鎖期

但假如A公司要募資,某個自然人或法人不直接注資,而是成立B公司對A公司注資

IPO後,可以在閉鎖期內直接將B公司賣出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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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 ff760725 2023-05-18 19:45: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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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asonfm89: 作業自己寫1F 05/18 20:10
ff760725: 帳號就是我的出生年月日,我已經離開學校很久了 XD就只是思維發散中突然想到而已...2F 05/18 20:24
kuoalan0819: 在台灣叫集保。董事及大股東,掛牌滿半年可領回一半,滿一年領回另一半。
通常大老闆要上市櫃前幾年,會部份把股份分散至親友或個人投資公司
只要親友或該投資公司不當董事,也不是大股東(定義是5%以上),就不會被集保
如果想賣股,就賣這些户頭的股票4F 05/18 20:25
ff760725: 那麼如果沒有進行分散的話,集保期間內可以將個人投資公司整個賣出嗎?11F 05/18 20:58
linyuchuen: 好問題,想知道+113F 05/18 21:07
yannicklatte: 推認真推文14F 05/18 21:41
winston06: 伯伯您好15F 05/18 22:23
kirinstar: 董事大股東要強制集保,若前述人強制集保股數未達法定成數,公司就要協調其他股東自願集保,這些人在閉鎖期不能賣
一般A董事都會透過親戚人頭設立甲公司持有發行公司股票,甲不會當發行公司的董事或大股東,甲根本不會被鎖集保,A利用甲賣發行公司股票就好,一般A不用賣甲不會搞這麼複雜。不過要藏也要做漂亮一點,主管機關還是會查,就有發行公司董事用fini帳戶持有股票未申報被電16F 05/19 0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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