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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capssan (Miracle)
標題 Re: [新聞] 陸下重手整頓網遊 禁首充、每日登錄獎勵
時間 Fri Dec 22 15:21:04 2023


※ 引述《Mohism (墨者)》之銘言:
: 這消息一出,A股和港股的遊戲股大崩跌!!
: 轉一下大陸那邊的股市新聞(已翻正體中文)
: 突發!騰訊一度跌超15%、網易一度跌超27%,A股遊戲股集體下挫!網遊將出新規,有這些
: 變化
: 每日經濟新聞
: 2023年12月22日14:03
: 12月22日,遊戲板塊突然大跌。
: 截至發稿,港股遊戲公司中,騰訊控股(HK0700,股價279.4港元,市值2.7兆港元)一度跌
: 超15%;網易(HK9999,股價125.4港元,市值4332.7億港元)跌幅一度22%,盤中跌幅一度
: 超27%。心動公司跌13%、禪遊科技跌19%、友誼時光跌11%、中手遊跌11%。
: https://i.imgur.com/MiVZafQ.jpg
: https://i.imgur.com/miIrKep.jpg
: https://i.imgur.com/hBkkFPJ.jpg
: https://i.imgur.com/8nq2r3h.jpg
: A股方面,傳媒股、遊戲股午後開盤下挫,三七互娛、名臣健康、姚記科技、吉比特等多股
: 跌停,掌趣科技、寶通科技跌超10%。
: https://i.imgur.com/5faiW3e.jpg

我去看了一下中國發出來的文件

感覺應該還有滿多東西能討論(吐槽)的

首先這是一份草案徵集意見稿,至少不是馬上就會上線的法規

新聞中提到的是第十八條


第十八條【限制遊戲過度使用及高額消費】

網路遊戲不得設定每日登入、首次儲值、連續儲值等誘導性獎勵。
網路遊戲出版經營單位不得以炒作、拍賣等形式提供或縱容虛擬道具高價交易行為。
所有網路遊戲須設定用戶儲值限額,並在其服務規則中予以公示,對用戶非理性消費行為
,應進行彈出式警告提醒。



但其實還有其他很多條



第七條【網路遊戲出版單位許可審批流程】

從事網路遊戲出版活動,應向所在地省級出版主管機關提出申請,
經審核同意後,報國家出版主管機關核准。
國家出版主管機關應自受理申請之日起60日內,作出批准或不予批准的決定。不批准的,
應說明理由。

第十七條【禁止強制對戰】

網路遊戲出版經營單位不得在網路遊戲中設置強制對戰。

第二十五條【遊戲幣發放及交易企業規範】

同一企業不得同時經營網路遊戲幣發放及網路遊戲幣交易服務。

第二十七條【隨機抽取】

網路遊戲出版經營單位在提供隨機抽取服務時,應對抽取次數、機率作出合理設置
不得誘導網路遊戲使用者過度消費。同時應提供用戶虛擬道具兌換、
使用網路遊戲幣直接購買等其他獲得相同效能虛擬道具和增值服務的方式。

第三十九條【時段時長及消費要求】

網路遊戲出版經營單位應依相關法律法規,遵守以下規定:
(一)嚴格控制未成年人使用網路遊戲時段、時長;
(二)對容易導致沉迷的、存在不適合未成年人使用內容的遊戲,應禁止未成年人登入;
(三)嚴格執行向未成年人提供付費服務的限制性要求,合理限制不同年齡階段未成年人
在使用其服務中的消費數額,不得向未成年人提供與其民事行為能力不符的付費服務;

(四)不得提供未成年人帳號租售、遊戲幣及虛擬道具交易服務,以及陪練、代玩等第三
方服務;
(五)不得提供未成年人隨機抽取服務
(六)網路遊戲直播不得出現未成年人打賞狀況;
(七)處理未成年人個人資料應遵守有關法律法規規定;
(八)不得有其他不利於未成年人健康的網路遊戲經營行為。

第五十一條【鼓勵國際合作】

鼓勵網路遊戲出版經營單位開拓海外市場,加強網路遊戲國際合作,
促進國際文化交流,提升中華文化國際影響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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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注意的是第七條寫明了60天內就要有結果
這對遊戲公司來說應該算利多,可以改善送件之後遙遙無期的狀況

第十八條的禁首抽首充是新聞提到的,但第十八條裡其實還有禁止拍賣
所以以後拍賣場應該會消失or換一種方式出現

第十七條的禁止對戰..我在想那象棋手游算違規嗎..

第二十七的規定機率我想大家應該從黑橘&丁特身上有學到一點,這應該算正向

第三十九的禁止未成年抽卡這也算正向

第五十一我覺得比較靠北,意思是這些垃圾遊戲你們給我去國外推
不要留在國內害人的意思嗎= =

另外我看很多人在討論字節跳動484有天眼通
上個月就烙幹不玩遊戲產業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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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36.228.151.251 (臺灣)
※ 作者: capssan 2023-12-22 15:21:04
※ 文章代碼(AID): #1bXJZZVQ (Stock)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Stock/M.1703229667.A.7DA.html
foolwind: 沒有什麼正向 就是要把遊戲消費轉到其他消費而已1F 12/22 15:23
harry458031: 德政 遊戲業 凜冬將至2F 12/22 15:23
foolwind: 有多的錢就存起來 拿去買爛尾樓不好嗎3F 12/22 15:24
ikachann: 有錢還玩什麼遊戲 你看一堆空房不買嗎4F 12/22 15:30
vvnews: 不得在網路中設置強制對戰 不就不能強p 這樣還有誰要玩XD5F 12/22 15:34
zxcv91039: 中國人超愛強p遊戲耶7F 12/22 15:37
v7q4: 禁止強制對戰 這是大課長唯一的樂趣耶XDD8F 12/22 15:44
leftwalk: 所以會翻牆的中國人都翻牆玩遊戲9F 12/22 15:44
v7q4: 像文老爹玩一拳超人 就是狂課 只求競技場第1名10F 12/22 15:45
cityhunter04: 棋子類遊戲倒光….無法強制對戰!11F 12/22 15:45
losage: 無課、白嫖者的悲鳴12F 12/22 15:46
vvnews: 強P才會花錢啊 不給強P誰要把錢花去打怪 又不是傻13F 12/22 15:48
fatb: 英雄聯盟算強制對戰嗎XXD15F 12/22 15:49
icecubes: 不過中國製的遊戲在轉蛋機率上都比較正常 不會有上百抽全部是雜魚垃圾的鳥事 這點滿有感的16F 12/22 15:54
Ensidia: 主要是現在政府方向很明確了
就是要扼殺禁止虛擬消費 把人都趕向實體
在家玩遊戲太省錢了 給我滾出去花錢
然後外國人玩是賺外匯 這個就不一樣了18F 12/22 15:55
rammstein: 對戰獎勵比例拉高,就可以規避了。22F 12/22 15:57
Ensidia: 你看他現在不只打遊戲 直播也打阿
就是要你去實體消費23F 12/22 15:57
rammstein: 沒強迫,但你缺資源就願意了25F 12/22 15:57
linzero: 第7條先不說會不會真的落實60天。但也可以給個模稜兩可的理由
版號這個本來就是想給就會過,不想就卡的半年幾年的26F 12/22 15:58
rammstein: 大巨蛋,死刑釋憲也一樣。當權者想怎麼玩就怎麼玩29F 12/22 16:03
aloness: 把消費模式改回過往的包月包季制就沒這些煩惱30F 12/22 16:03
rammstein: 給個期限算好的,起碼回絕的理由太鳥會掀起輿論31F 12/22 16:03
adearlover: 看來課長要大舉移民到境外勢力的網游了32F 12/22 16:07
swanc: 德政 免費仔終於能玩遊戲了33F 12/22 16:08
deolinwind: 世紀帝國只能蓋世界奇觀34F 12/22 16:11
kducky: 英雄聯盟應該不算強制吧? 你情我願35F 12/22 16:13
capssan: 輸了就說越想越不對勁 我沒有同意對戰36F 12/22 16:18
abccbaandy: 不能強迫,點開始遊戲就跳同意書阿,簡單37F 12/22 16:39
fake: 在遊戲不能強制對戰這點滿新奇的…38F 12/22 16:40
jayppt: 強制對戰是那種pvp mmo吧 老玩家蹲在新手村一直殺那種吧 吸引你消費 不然怕家門都走不出去39F 12/22 16:45
yinaser: 敢對黨玩這種小把戲是不怕負責人被整改41F 12/22 16:48
linzero: 不能任意PK只能競技場吧42F 12/22 16:54
goury: 不是禁止對戰,應該是「禁止你強制任意PK」
然後禁止強p也不是新手村的問題,能隨意強制pk,就會很容易造成糾紛,就會造成衝動消費,新手不是重點43F 12/22 17:13
twin2: 方向就是不希望遊戲業賺中國的錢,但請努力去賺外國人的錢46F 12/22 17:57
william85: ㄊㄨㄟ48F 12/23 11:05
Julibea: 第七條是「受理申請之日起60日內」如果機關受理進度慢那一樣卡件49F 12/23 14: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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