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nightwing (夏日浮雲)
標題 [新聞] 台南貪官陳凱凌被控226萬來源不明 二審法
時間 Wed Jan 31 13:18:58 2024


台南貪官陳凱凌被控226萬來源不明 二審法官判無罪:多筆收入漏算
2024-01-31 12:31 聯合報/
記者邵心杰/台南即時報導

台南市經發局前局長陳凱凌被控向廠商收賄,接受酒店飲宴
及性招待,且以購置豪宅名義超貸,一審被判8年,陳凱凌
及檢方均不服上訴二審,今改判6年5月,台南高分院說,檢
察官漏算他多筆收入總額882萬多元,遠遠超過檢察官所認
為無法說明來源226萬多元,被訴財產來源不明罪部分改判
無罪。


台南高分院指出,陳凱凌自2020年5月至2021年2月間,假借
職務上機會故意犯詐欺得罪部分,讓廠商為他買單酒店飲宴
、性招待,而獲得不正利益共18萬多元,原審量處2年6月,
並無過輕,他在檢察官同意下,在審理終結前繳交犯罪所得
,此部分犯後態度較一審佳,因此調降2月,改判2年4月,
褫奪公權3年。


台南高分院表示,陳凱凌被訴2020年1月就任經發局局長至
2022年12月遭羈押為止,財產來源不明226萬多元部分,
察官漏算他多筆收入包括他這3年的薪資收入高達587萬多元
,扣除將提款卡交給妻兒自行提領使用的生活費合計412萬
後,至少還有175萬多元。


此外,還有他早年投保的新光人壽儲蓄險到期303萬多元、
投資的黃金存摺陸續處分共得款93萬多元、父親匯款200萬
元資助他購買房產、前妻匯款100萬元資助他購買房產與投
保防疫險確診10萬多元。


台南高分院認為,陳凱凌多筆收入總額高達882萬多元,遠
遠超過檢察官所認為無法說明來源的226萬多元,被訴公務
員財產來源不明罪原審處2年,褫奪公權2年部分,撤銷改判
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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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uc.udn.com.tw/photo/2024/01/31/realtime/28864978.jpg
[圖]
台南市經發局前局長陳凱凌涉貪並接受性招待案,一審被判
8年,他與檢方均不均上訴二審,今天改判6年5月,褫奪公
權5年。圖/本報資料照




聯合新聞網
https://udn.com/news/story/7321/77452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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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8.232.71.174 (臺灣)
※ 作者: nightwing 2024-01-31 13:18:58
※ 文章代碼(AID): #1bkTX5Df (Tainan)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Tainan/M.1706678341.A.369.html
nightwing: 市長的薪資  應該會比局長的薪資還更高  @@1F 01/31 13:22
aikoDisk: 果然上了就無罪 呵呵2F 01/31 13:36
rcat2010: 檢察官還真幫忙...3F 01/31 13:37
bulden: 為什麼高於原來的226萬會被改判無罪,這是什麼邏輯?4F 01/31 13:47
tonyhome: 再投dpp老綠男貪官狗官啊5F 01/31 13:50
bulden: 早叫你去辦黨證丫,民進黨的黨證好用丫。6F 01/31 14:00
Swivet: 買大麻無罪,錢多出來也無罪,好棒7F 01/31 14:11
YOLULIN1985: 正直跟善良又....?8F 01/31 14:12
newererw: 黨證好用 哪裡辦有折扣?9F 01/31 14:20
iam0718: 不是不景氣 是你不爭氣
還在借會議室開會的死忠不要學 乖乖上班10F 01/31 14:22
kogsww: 多那麼多 怎麼查啊? 無罪好惹12F 01/31 14:32
ftvs: 法官要高升了13F 01/31 14:43
oue: 算錢連薪水都漏算?這檢查官太扯吧
以為莫名多出兩百多萬 可能是犯罪所得
結果是正常收入...這翻車得可笑14F 01/31 14:49
rotusea: 到底是在公三小?不明來源的錢有消失嗎?沒有啊!扯其他確定來源的收入根本案有關嗎?17F 01/31 14:55
fruit1231: 無罪的是財產不明檢方自己腦殘 其他的還是有罪阿19F 01/31 15:03
qoo60606: 其他還是有判吧20F 01/31 15:23
oue: 還是很討厭退錢輕判部分 幾十年沒改善
公務員利用職務上機會詐取財物
詐欺取財及洗錢 均上訴駁回公務人員財產來源不明罪撤銷
所以少三條罪名 不過多一條:
公務員假借職務上機會故意犯詐欺得利罪
撤銷改判2年4月21F 01/31 15:30
bulden: 法官是把陳凱凌的收入>檢察官查到財產來源不明226萬
所以直接認定這條財產來源不明罪不存在!
所以以後的政務官只要證明自己的收入>財產來源不明
那財產來源不明的罪就不成立!這種判法,等於為以後有意為之的公務員開創了一個範本!
台灣的法官還真利害。
看來議長賄選案輕輕放下也是可期!27F 01/31 15:56
cyp001: 議長案好像連金流都沒有查到 Lily姐說自己在唬爛就可以了34F 01/31 16:03
zerox6315: 笑了,選完不用演了,很累35F 01/31 16:05
DudeFromMars: 法官:哈哈 哪有收那麼少啦 所以無罪36F 01/31 16:32
hat13201: 選完了37F 01/31 16:35
dss: 毫不意外  嘻嘻38F 01/31 16:56
kingingl: 所以全部無罪?39F 01/31 17:06
rsdy: http://i.imgur.com/SexWUZq.jpg
哈哈…我白嫖沒事啦40F 01/31 17:27
[圖]
clone29: 一年190萬?有這麼多42F 01/31 17:50
ericar: 這恐龍..43F 01/31 18:36
gugu1117: 黨證無敵44F 01/31 18:48
moonking3599: 賴皮哭德親自下指示無罪啦 爽45F 01/31 18: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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