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jackloutter (Clarkson)
標題 [新聞] 出國留學躲兵役22年 台南男除役後才返國判6月
時間 Tue Aug 13 19:08:58 2024



出國留學躲兵役22年 台南男除役後才返國判6月
https://udn.com/news/story/7321/8158462

 
2024-08-13 12:42 聯合報/ 記者 邵心杰 /台南即時報導

台南42歲莊姓男子22年前仍是役男,以就學名義申請出境後,屆期滯留國外不歸,直至除
役年齡後才返國,形同免服兵役,經民政局函送偵辦,他坦承不諱,台南地院認他妨害徵
集罪處6月,可易科金。


據調查,莊為民國70年次役齡男子,2002年7月出境赴加拿大,竟意圖避免徵兵處理,逾
期未歸。經市府玉井區公所於2016年4月發函,催告他6個月內返國履行兵役義務外,另送
達函文至住處。2016年9月、隔年6月送達空軍常備兵徵集令,分別由母親及兄嫂簽收,但
他仍未返國。直至逾除役年齡他才返國。


莊坦承不諱,玉井區公所妨害兵役案件資料報告表、役男出國申請書、2016、2017年空軍
常備兵徵集令、移民署入出境資料等佐證,法官認莊自白與事實相符,事證明確。

台南地院審酌,莊明知役齡男子皆有依法服兵役義務,前以就學之名申請核准出境後,屆
期竟滯留國外不歸,未如期返國接受常備兵現役徵集,經兵役行政單位催告,被告仍置之
不理,逃避作為國民義務,妨害國家對於兵役事務有效管理,且破壞國家對於徵兵制度執
行公平性,所為很不應該。


且考量他雖犯後坦承犯行,態度尚可,但依他當年年齡、體位所應服常備兵役年限非短,
直至除役年齡後才返國,形同免服兵役,所造成對兵役制度傷害,及徵兵制度執行公平性
甚鉅,實不宜量處過輕刑度。


台南地院指出,莊利用滯留國外機會直至除役年齡而免除服兵役義務後才返國,衡以他顯
無不能返國服役正當情事,動機可議,法治觀念偏差,難認他因一時失慮觸犯刑章,綜合
考量充實國家兵力動員能量、維持徵兵制度運行順暢及兵役有效管理公共利益,杜絕役男
「即使出境,祇要完成支付一定金額等緩刑條件,即可免除憲法上期間非短服兵役義務、
脫免妨害兵役刑事責任」錯誤認知。


法官認他雖係初犯,但已逾除役年齡才返國,已無再補行服兵役而彌補過錯機會,仍應因
其行為接受相當懲罰,仍不宜給予緩刑宣告。

https://tinyurl.com/2py9mdap
[圖]
台南地院認莊男雖係初犯,但已逾除役年齡才返國,已無再補行服兵役而彌補過錯機會,
仍應因其行為接受相當懲罰,認他妨害徵集罪處6月,可易科罰金,不予緩刑。圖/本報
資料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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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1.255.38.244 (臺灣)
※ 作者: jackloutter 2024-08-13 19:08: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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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Tainan/M.1723547343.A.DB3.html
hinajian: 易科罰金以新台幣1000元折算1日1F 08/13 19:10
nightwing: 可易科金   <=   根本就不痛不癢2F 08/13 19:15
mecca: 真划算3F 08/13 19:16
rotusea: 都能在國外躲22年了,小錢4F 08/13 19:17
hcl00: 能在國外躲22年 資本應該是有的
這六個月的罰金對他可能是小錢而已5F 08/13 19:21
lovecard: 87,有需要為了不當兵躲國外嗎7F 08/13 19:49
ludoren: https://bit.ly/3yET59P
判決書連結8F 08/13 19:50
baychi999: 賺爛了10F 08/13 20:03
qq204: 就算選擇進去6個月也是比當兵爽11F 08/13 20:10
j6ru04jo3: 爽死了,家裡有條件的都該這麼做12F 08/13 20:35
searchroy: 聰明的役男13F 08/13 20:53
stu872124553: 都能在國外讀書生存22年了 不回來台灣對他真的不會有什麼影響14F 08/13 20:57
zxc9411: 這是有錢聰明好選擇
花點小錢 享用健保16F 08/13 22:11
hinajian: 別傻了進去六個月怎麼可能比當兵爽
出來工作人家看你有前科18F 08/13 22:28
BDrip: 回去也沒前科呀20F 08/13 23:19
dds7788369: 不宜輕放,然後可易科,笑死,但堅持不當兵閃了22年也是很有毅力21F 08/14 00:13
cassetoi: 搞不好都不知道入籍加拿大多久了23F 08/14 00:27
qq204: 22年在海外肯定有工作了,我表哥飛回來當兵只為了在台結婚如果不是父母要求結婚要在台灣宴客,他當年可能也直接不當24F 08/14 02:28
OnlyJun17: 半年易科罰金才18萬26F 08/14 06:15
yoysky: 緩刑根本就是跟大家說,有錢人盡量出國別回來可以免兵役27F 08/14 06:41
stu872124553: 這種前科雇主了解原因缺工的也是會請 況且他根本不可能在台灣找工作28F 08/14 07:36
ISNAKEI: 罰6萬 笑死30F 08/14 07:42
nicemood: 22年不能回來就算一種處罰了,出過國的都知道那種思鄉情切,除非真的對台灣完全沒感情了,那他又何必等這時候才回來呢?31F 08/14 07:52
ship1228: 很多都是為了健保
對台灣有感情就乖乖當兵了34F 08/14 07:59
IECHUAN: 22年不能回台灣值得嗎?36F 08/14 08:07
mecca: 也許值得啊  你要問本人比較精確37F 08/14 08:21
cyp001: 22年沒拿到外國藉嗎?38F 08/14 08:27
clone29: 双重国籍,回台要继承了39F 08/14 08:33
alchemic: 別用健保才是比較大的懲罰40F 08/14 09:21
RINPE: 值得 當每個人都會思鄉喔41F 08/14 13:46
VictorLeon: 36歲就達除役年齡了 真的很想回台灣還會多拖六年?
應該是有什麼事要在台灣親自辦理才回來的…42F 08/14 14:06
STARKUO: 法律如果不改這種人還是會有的44F 08/14 14:34
jeross: 覺得應該要剝奪他健保的權利才會有感45F 08/14 17:04
ciwewa: 在國外22年 在台灣20年 國外才是故鄉吧46F 08/14 17: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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