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dilson (中肯的話通常不好聽懂嗎)
標題 Re: [討論] 打人就是不對是奴性徹底的表現嗎?
時間 Wed Jan 24 17:44:53 2024


有人先激怒你 你先動手 然後對方拿刀刺你

他就說我是自衛 然後法官輕判

這樣你有佔便宜嗎?

其實合法報復對方的方法很多

例如四處說他有做錯的地方 讓大家討厭他

若是陳訴事實 這就沒有法律責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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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 dilson 2024-01-24 17:44: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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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討論] 打人就是不對是奴性徹底的表現嗎?
01-24 17:44 dilson
schonbrunn: 會有被告妨害名譽的危險
假設某人真的就是私德差忘恩負義跟原生家庭關係差愛開地圖炮又會心情不好就亂發脾氣擺臉色,只有在工作場所才會演戲裝綿羊,但即使沒有明確指示是誰,當事人自己要對號入座接著開吉,被告還要浪費生命做筆錄跑法庭,一不小心還會多個前科,說真的不值得,我現在碰到這種人都當做看笑話,至於以前送她的禮物還有幫她的忙就當做功德1F 219.91.49.92 台灣 01/24 18:00
sdamel: 本來就不應該激怒他人12F 220.135.41.12 台灣 01/24 19:14
forwhatZ: 丟香港人的臉13F 39.14.72.106 台灣 01/24 19:56
Freeven: 激怒別人不犯法   但是你動手就犯法了14F 61.222.88.209 台灣 01/24 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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