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vividblue (迷幻人生)
標題 [討論] 理事長事件
時間 Sun Jun 18 12:46:08 2023




   先說  個人猜測事件應該有一定可信度(但目前只是單方面說法)
   過往Dcard講這種事不太會具體說出球員名稱

   這次直接把名字說出來
   就是不怕被告了.......

   如果只是單純要攻擊  或是造謠
   作到這程度已經太過

   然後有了前面Q的例子  我們先來看聯盟規章

   在聯盟規章 第四章 球員行為準則裡面提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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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道德條款及其他行為規範

球員應維持職業運動員之公眾形象,不得有下列行為。
一、 違反刑法之故意犯罪行為。
二、 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之行為。
三、 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之行為。
四、 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之酒駕行為。
五、 違反組織犯罪條例之行為。
六、 違反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之行為。
七、 違反家庭暴力防治法之行為。
八、 接觸犯罪組織或可能影響比賽公正進行之簽賭集團。
九、 與他人有不正當的往來或關係。
十、 其他有損及聯盟形象之言行情節重大者。

27. 本章罰則

27.1 違反本章之球員,本聯盟將處以警告、禁賽、停權、永久除名等處分,聯盟
     受有損失者,得對其求償。
27.2 前項之處分皆得併罰最高新臺幣伍拾萬之罰款,停權處分得跨季執行。
27.3 若違反本章之球員係受有脅迫之情事者,聯盟須報請檢警機關介入調查
=========================================================================

這件事可能違反第九條跟第十條

除了聯盟規章外
另外是國王自己的隊內有沒有相關規範及罰則....


然後  如果從法律面來說  就更有趣了

如果這篇文章屬實
理事長是沒有辦法提告什麼的

但因為當事人沒有跟女友結婚  針對這件事除了爆料也無法告理事長什麼

但...........

理事長的老婆是可以告理事長跟女方侵害配偶權求償的喔.....

現在就等理事長出來說明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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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20.137.234.166 (臺灣)
※ 作者: vividblue 2023-06-18 12:46:08
※ 文章代碼(AID): #1aZemIP3 (basketballTW)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basketballTW/M.1687063570.A.643.html
※ 編輯: vividblue (220.137.234.166 臺灣), 06/18/2023 12:47:55
zkow: Q都沒事了1F 06/18 12:47

Q的事情 講難聽一點
大多數的台灣人都會覺得那是夫妻"家務事"
雖然有法律問題  但是他們兩個人的事

理事長這個牽涉到第三人
狀況不太一樣喔

zkow: 只是理事長要換人當,辭職吧2F 06/18 12:48
WetBro: 現在就看劉家秀會不會出來說話了3F 06/18 12:48
※ 編輯: vividblue (220.137.234.166 臺灣), 06/18/2023 12:50:08
joejoe14758: 球員應該立個渣男人設4F 06/18 12:48
Cena520: 小事還討論阿?幫推一個5F 06/18 12:49
ianenix: 就辭職 退休 道歉 然後高歌離席6F 06/18 12:49
kevin955032: 不用說明吧,下季死忠照樣進場打卡,只有酸酸在乎7F 06/18 12:50
k45446123: 款啦 條個屁8F 06/18 12:50
ZIDENS: 奇妙的是 Q的事才是真正涉及法律 理事長這件事有可能完全不訴諸法律9F 06/18 12:50
zkow: Q的事情比較嚴重
婚外情現在是民法不是公訴
婚外情跟家暴哪個比較嚴重,大家都很清楚吧11F 06/18 12:51

但觀感上  普遍認知都是
夫妻間吵鬧打架  人家家務事

但外遇吃球迷就不一樣了
wish8042: 真的被尻哥笑死,都是鳥事還有誰比較鳥的喔?這種心態不就考爛的人在說那個考的比我更爛一樣,所以我還不差...真是鴕鳥心態14F 06/18 12:53
smallweek: 家暴絕對比外遇偷吃還嚴重17F 06/18 12:53
※ 編輯: vividblue (220.137.234.166 臺灣), 06/18/2023 12:55:33
zkow: 家暴絕對比較嚴重啊,婚外情是太太要不要提出
真的有人覺得婚外情比家暴嚴重?18F 06/18 12:56
star60281: 外遇現在只有民事 最多就賠錢離婚而已 家暴是刑事有可能要被關的20F 06/18 12:57
Reciprocity: 這啥觀感論 Q又洗白?22F 06/18 12:58
ZIDENS: 道德上婚外情比較嚴重倒是真的23F 06/18 12:58
zkow: 我說Q沒事的意思是24F 06/18 12:58
ZIDENS: 這就很奇妙25F 06/18 12:58
dusted: 覺得那叫家務事的就是觀念落後的可悲仔囉26F 06/18 12:58
zkow: 就連Q都沒事了,楊敬敏是會被懲罰到哪27F 06/18 12:58
ZIDENS: 婚外情→婚姻關係是在進行中
Q的事件→婚姻關係已經結束
所以道德觀感會有落差28F 06/18 12:58
zkow: 額,因為是太太然後不要偷吃就可以動手嗎
道德觀感好像不是這樣用的31F 06/18 12:59
ZIDENS: Q的事件後續討論的是已經離婚後的疑似家暴啊
又不是在討論他當初是不是因為家暴離婚33F 06/18 13:00
zkow: 我覺得家暴比較嚴重,道德觀來說也是35F 06/18 13:00
wish8042: 重點在於形象好嗎?當多數人開始發現拆開美麗的包裝之後,發現怎麼還是原來的581,這種事情多了也開始密集出現之後,就跟卸妝的女人開始被嫌棄一樣36F 06/18 13:00
zkow: 女生沒義務承受這種肢體對待,無論是不是太太
版上應該都見怪不怪,這對新球迷才有差39F 06/18 13:01
kshank06: 婚外情可非難的前提是太太不接受啊,如果太太接受又是另一回事了,這跟家暴是完全不能比較的吧41F 06/18 13:03
b0865cba: 黑人在跩阿43F 06/18 13:12
smalla830: 主要是那些訊息截圖到底是不是真的?我覺得那個比較猛 到處約44F 06/18 13:20
heyhimoly: Q比較嚴重動到保護令都沒事了你覺得這件事會怎麼樣嗎?46F 06/18 13:27
webber123: 運動員 三秒有點慘48F 06/18 13:34
joecho: 你的認知中感情糾紛大於傷害罪????49F 06/18 13:46
bsjimmy: 前面的案例就是潘冠翰跟張容軒 不過都沒阿敏大咖
 看後續怎麼延燒50F 06/18 13:49
turnpoint: 如果事件是真的,只要理事長老婆願意原諒,好像就只剩下觀感的問題?52F 06/18 13:50
f8002255: 身為棒子打籃球的肯尼編,我實在不樂見54F 06/18 14: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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