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 basketballTW作者 usnavyseal (usmarine2008)標題 [討論] 陳培瑜: 松山高中黃萬隆體罰的書面報告時間 Thu Dec 12 22:57:38 2024
https://reurl.cc/V08o16 立委陳培瑜的FB
https://i.imgur.com/TRlRzQl.png
上個月,我在立法院的質詢中,跟教育部鄭英耀部長提示了當時在籃球社群中被廣為討論
的松山高中籃球隊疑似有長期不當對待的事件,並建議教育部應該要主動啟動調查,對社
會揭示教育部「霸凌零容忍」的立場不會因為遇到體育班事務或是冠軍球隊而去避談。
一個月過去,我終於在本周等到了教育部的報告。而依據這份報告,學校調查小組應依解
聘辦法第 21 條規定,於召開第 1 次會議之日起 2 個月內完成調查報告,也提到教育部
會請清查本案調查對象在擔任教練期間,倘涉及其他管教疑義事件應依通報要點規定之期
限完成通報,再按解聘辦法啟動相關程序。
我會繼續關注這份調查的後續,但延續周三南英商工女籃隊教練霸凌事件中,我與人本教
育基金會共同觀察到,在類似教練疑似長期對學生不當管教事件中教育局與學校往往不願
擴大調查範圍的狀況,我也呼籲台北市的議員們可以一同關注本案,以及教育局是否真的
會擴大調查,釐清真相。
在政府即將成立運動部之際,我還是要再次呼籲教育部與體育署,無論組改進度為何,「
體育班」與「奪牌」都不應該是合理化教育現場不當對待的理由。沒有任何的競技成績,
是應該被建立在兒少的傷痕之上,請讓我們的台灣之光,可以在笑容與汗水中安心長大,
我們一起加油。
https://reurl.cc/L5NqM4 其中幾段報告的內容
https://i.imgur.com/PiuJzlQ.png
https://i.imgur.com/WqfNhPp.png
https://i.imgur.com/VVqBwkn.png
黃○隆教師個案處置狀況
(一) 案情摘要
本案係於 113 年11月12日經社群媒體轉載前臺北市立松山高中籃球隊球員陳○○指控
,
臺北市立松山高中籃球隊前教師黃○隆在擔任教練期間,對學生疑有不當管教,
某次陳○○被他賞了1 巴掌,結果造成左邊耳膜破裂,聽力出現永久性損傷,因此站出來
透過自身經驗呼籲,請教練們不要再用高壓鐵腕方式帶隊,因為造成的傷害是難以抹滅。
(二) 學校處理概要
學校前於 113年11月13日依「校園安全及災害事件通報作業要點」(以下簡稱通報要點)完
成通報,並於同年11月20日召開校園事件處理會議決議依「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解聘
不續聘停聘或資遣辦法」(以下簡稱解聘辦法)規定組成調查小組進行調查。
(三) 臺北市政府教育局督導作為
臺北市政府教育局於113年11月18日由駐區督學率隊至學校訪視,後續將持續督導學校調
查小組應依解聘辦法第21條規定,於召開第1次會議之日起2個月內完成調查報告,
並提供疑似被行為人心理諮商、輔導資源及必要之保護措施或其他協助。
(四) 本部督導作為
本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以下簡稱國教署)業於113年11月20日及同年12月3日函請臺北市
政府教育局督導學校依解聘辦法第16條規定辦理校園事件之調查,另行為人疑似涉及
「教師法」第14條、第15條或第18條之調查程序,不因行為人喪失原身分而中止。
另請該局清查案師任教練期間,倘涉及其他管教疑義事件應3依通報要點規定之期限完成
通報,再按解聘辦法啟動相關程序適法妥處,並請該局賡續依解聘辦法第60條規定對學校
提供諮詢服務、輔導協助、適法監督或予糾正。
備註
台新戰神還不出來回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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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20.129.206.27 (臺灣)
※ 作者: usnavyseal 2024-12-12 22:57:38
※ 文章代碼(AID): #1dMldaQU (basketballTW)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basketballTW/M.1734015460.A.69E.html
推 beautydots: 推陳培瑜委員 已是這題的專業戶了 可見案例有多少5F 12/12 23:16
噓 vvee86914: 好了啦不要做秀了
人家在戰神爽爽過
就跟國父一樣你拿我怎樣6F 12/12 23:34
推 i124u: 我同學在韓國被拿戰術版打到鼻樑斷掉(宋x慶9F 12/12 23:37
→ vvee86914: 在韓國去找韓國人討啊
這裡台籃版關我們什麼事10F 12/12 23:38
→ i124u: 6樓不是奴性很強就是這個縱容暴力的共犯12F 12/12 23:38
推 i124u: 求立委關注 還球員跟教練一個真相14F 12/12 23:40
噓 vvee86914: 真的有本事
直接調查松山高中很快就能判刑了
人證物證都有
最少也要黃萬隆出來道歉戰神開除他都不難
在這找個小立委炒新聞有夠難看
政府都在炒新聞而已18F 12/12 23:48
推 macoto4444: 陳培瑜已經關注這類案例很久了
不懂為何這樣還能酸24F 12/12 23:58
推 fday: 有就快站出來啊27F 12/13 00:03
推 RemiA: 黃當教練這麼多年都沒事真的扯 職業隊還收他更扯30F 12/13 00:29
→ Jimstronger: 陳委員在教育和體育這塊著墨很多 每個人有自己的政治傾向 但在這板請就事論事31F 12/13 00:59
推 applehpsh: 籃球圈沒人敢討論 也沒人出聲 不會有變化吧34F 12/13 01:15
推 allen0981: 沒差啦 台籃黃賭毒詐都有。霸凌算啥?
反正球迷只認聯盟不認人35F 12/13 01:31
推 johntw: google一下傷害罪、告訴乃論及追訴期好嗎?不要想當然耳以為檢調可以介入處理。39F 12/13 01:54
推 beastlcc12: 酸的不就老人 帳號都跟你說年紀了 不意外阿41F 12/13 02:37
推 aislenway: 可憐阿 黃至少體罰還有成績 軍校 警校都告一告算了自己沒成績 開始告以前的人 當時先驗傷再說
先找到十個願意提告黃的人吧 越有名的越好
體育班 科班 就跟軍校警校一樣 都是自願的
除非體罰夠嚴重 這是法規很難定義的
不同世界拉 重點是有幾個人要出來提告 嚴重到輕生不然職場上被罵一下 也算霸凌的話 告不完的
這就跟廢死一樣 太天真了 以後球員不乖叫警察好了42F 12/13 03:12
推 dkl1027: 情侶吵架要不要也算霸凌50F 12/13 06:44
推 Kunimoto: 護航的論點也太….六十歲以上了
那要不要去聲援一下謝前分署長52F 12/13 07:20
噓 LA24: 好了啦56F 12/13 08:11
推 jesuskobe: 但黃現在也不在松山了,是能對他做什麼
當時體育班家長選校 要是黃直接講他會和藹可親不打搞不好很多家長直接不要了,台灣畸形文化阿
遙想當年也是看過家長直接拿藤條給老師說我兒子你盡量打 不打不成器59F 12/13 09:26
→ RemiA: 看到一堆人護航真的噁 難怪台籃成績這麼爛
其他學校的教練不用這種教學方式 不也可以練出好的64F 12/13 09:54
推 ANCEE: 棒球已經慢慢走過不打不成器的階段 籃球還很遠66F 12/13 09:55
→ RemiA: 球員 那些受害者看到這咖還能在職業隊爽領薪就知道這環境沒救了 只要人沒死沒重傷都沒人在乎
等到哪天把人弄死了再出來裝模作樣道個歉
假裝檢討一下 等風波過幾天就沒事了 繼續縱容ㄏㄏ67F 12/13 09:56
推 cherngru: 陳委員在體育跟教育著墨很多,如果她是來蹭的,那其他委員不知道在幹嘛,而且她會重視到一些比較小眾例如特殊教育族群跟特師的心聲,算我覺得不錯的委員了71F 12/13 12:46
→ CCH100: 請問陳委員的臉書留言都不回應是什麼原因呢?74F 12/13 14:02
推 onemen: 讚啦 一定要追到底76F 12/13 19: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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