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 car作者 facebookig (魯蛇臉書)標題 [討論] 市民高架道路可以右側超車時間 Sat Sep 9 07:36:12 2023
一般大家認知的是,前方路口號誌紅燈在車輛停等狀態下,
大型重機車可以車道分割方式鑽車縫到前方,
原來也適用快速道路(非省道快速公路)。
臺北市政府警察局萬華分局三次回覆,
大型重機車在「市民高架道路」是允許汽車行駛過程中,
可以同車道右側超車的,萬華警分局將此超車行為視為「併行」,
以下並非惡意檢舉的案件:
【1】
https://streamable.com/5mtvsp
https://i.imgur.com/bcnvW0Y.png
【2】、【3】
https://streamable.com/dv4nx6
https://i.imgur.com/RSC4SaN.png
https://i.imgur.com/bRViSbu.png
萬華警分局回覆:經查,現行交通法規及相關函釋均未禁止大型重型機車於一般道路
與其他車輛併行(僅禁止於高速公路及快速公路),又臺北市內高架快速道路均屬一般
市區道路非快速公路,故該車無違規情事,本案不予舉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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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市民高架、建國高架、環快、水快等快速道路,
遇到大重機同車道右側超車,是合法的?
大家怎麼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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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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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 facebookig 2023-09-09 07:36: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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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討論] 市民高架道路可以右側超車
09-09 07:36 facebookig
推 dylantu: 我猜沒拍到他切回車道吧 所以舉發超車不成立1F 09/09 07:50
推 DukeGD666: 本來除了紅盾牌跟國道都可以只是適用於車流緩慢跟塞車3F 09/09 08:05
廢文還看
推 ozaki1986: 會騎重機就基本就低端垃圾,低端垃圾鑽漏洞違規意外嗎6F 09/09 08:25
都什麼時代了,還有這種歧視言論,笑死。
→ samuelyen: 市民大道不算是快速公路,快速公路指的是紅盾牌8F 09/09 08:32
推 kevin0125: 這段塞就算了,但從環河跨越白實線進這段都檢好檢滿9F 09/09 08:33
→ samuelyen: 市民大道水源快建國高架信義快這些路段都是可以鑽在道路規劃上並沒有額外把市民高架這種道路編予特定路權。另一個例子是行使快速公路跟高速公路的公車不能提供站位,所以行駛信義快的公車是可以站的但大型重機在這種道路仍然不能使用路肩超車,進行車道分割需使用車道空間10F 09/09 08:33
樓上兩位,我自己就是騎大重機的,沒看到影片嗎?
推 a0510111: 之前有說塞車時候允許重機并行減緩車潮。18F 09/09 08:54
噓 arnbition: 拜託塞車時二輪趕快鑽過去 不要跟著塞20F 09/09 09:01
所以我才來詢問,大重機不是汽車路權嗎?怎可以同車道超車,結果萬華分局說合法。
→ chiz2: 我以為騎大重就拿出大重的樣子,不要跟那些雞毛塑膠車一樣在那邊鑽來鑽去,
就像是大重停紅燈一台接一台佔四輪車的距離寬度也合理
看到兩台黃牌並行在那聊天反而覺得賭爛22F 09/09 09:11
所以標準很奇怪,我問大安跟松山分隊都說這樣是違規的,萬華卻說合法,標準不一。
推 jdkcupid: 放心啦,這種總是會不自覺的上槽化線30F 09/09 09:22
推 aikensh: 重機仔危險刷卡還沒違規喔?31F 09/09 09:29
萬華分局說這樣合法耶!我自己也很訝異。
→ fenderrb: 呃...左側超車是指跨越對向虛線
同向多線道哪有什麼超車的問題
所謂右側違規超車是指使用路肩、路緣
不然你國道三線道,中線比內線快不就
整路都違規右側超車?32F 09/09 09:41
推 wolokingdom9: 這種狀況大概就比擬有些道路外側車道特寬足以容納兩台汽車併行時,大家也都是同一車道開成兩列37F 09/09 09:46
噓 ericekin: 北市警察滿○○的,明顯違規都不開39F 09/09 09:47
→ ialeou: 超車的定義是他變換車線超過你之後又剪線回你前面,可以併行的時候,他從頭到尾都走在自己車線上,沒有變線也沒有超你車,是合法行駛,不要亂檢舉40F 09/09 09:47
你說得很好,我也認同超車的標準與規定,
所以我以後大可以同車道和汽車併行鑽車縫往前,你樂見此事發生?
本來大家都接受汽車【停止狀態】下鑽車縫,現在變成【行駛過程】可以鑽車縫。
推 elynn889: 樓上,可是這是1車道,所以嚴格來說的確是超車行為43F 09/09 09:52
推 liko7676: 六樓講錯了 加個幾乎和把低端垃圾刪除就好45F 09/09 09:58
噓 blackstyles: 路不夠大給你們四輪酸葡萄鑽就在那邊叫 笑死 夠寬還不是變兩排四輪46F 09/09 10:05
→ ialeou: 應該這樣解釋:可以並駛的時候,他可以騎到你旁邊,這時候你已經不是前車,所以他繼續往前騎,就不能算超越前車。換句話說不能並駛的情況會變成連續超越多台前車,違反超車一次只能超越一台的規定48F 09/09 10:14
噓 a901922001: 我開車也支持重機低速車道分割
環河接市民每次匯流完都一堆低能龜仔52F 09/09 10:15
噓 yellowjuice: ㄜ本來就是可以的好嗎 認知錯誤沒差 但要會承認吧 還在掰54F 09/09 10:19
可是同樣的影片拿給大安跟松山分局就違規,萬華就合法,怪乎!
推 relaxcloud: 大爺真的猛欸,法律都自己解釋為準,警察同意這樣的超車行為=重機垃圾…56F 09/09 10:22
推 jdkcupid: 我汽車也都這樣超車啊,本來就法規允許的58F 09/09 10:29
推 Kronecker: 車道分割指旁車為靜止狀態,講車道分割的是在當機什麼59F 09/09 10:39
→ PaladinEnola: 回樓上,車道分割不是指旁車停止狀態,車道分割只是一個行為,只是各國認定「可以車道分割」的時機不同,台灣目前是允許停止停止狀態車道分割,樓上的意思是應該慢速也要可以車道分割,這對汽機車都好,大部分國家也都是如此61F 09/09 10:51
推 Ferrari360: 鑽沒關係,一堆再下閘道也要硬鑽,後照鏡不知道被尻到過幾次了67F 09/09 11:08
推 Boasoul: 把這條修得明確一點不難 不過政院裡那群交通立委應該沒空 你們繼續打模糊仗吧70F 09/09 11:21
噓 rvd8164: 還多發一篇在01 哈72F 09/09 11:47
→ umin928: 爭取時我是汽車 上路時我是機車73F 09/09 12:23
推 ultratimes: 支持即刻修法,市民高架等道路 罰款比照國道辦理
且要用最快的方式即刻修法即刻通過,免公告立即實施74F 09/09 12:29
推 KrisNYC: 同車道不能右側超車這條真的不管汽車超機車/重機
或反過來都超容易違規的 真的要抓每天行車紀錄器都裡面至少都十幾件吧76F 09/09 12:40
→ kevin20541: 兩件事 1這幾台車沒有「超車」 只是同車道超越
2 就是警察說的那樣 同車道併行是高快速公路限定79F 09/09 12:44
推 godchildtw: 你認為從右側超車就是「右側超車」,和實際上定義的「右側超車」不一樣,檢舉項目錯誤。82F 09/09 13:04
推 xxxcc: 這種送45條 在單車道駕車與他車並行
你這不是快速道路 在台74看到我都送33條
以及高速公路及快速道路交通管制規則裡面細則 確保可以成案84F 09/09 13:18
→ facebookig: 樓上單車道駕車與他車併行的單車道是只【單行道】,不是單一車道,確定。88F 09/09 13:25
→ xxxcc: 單車道 就是同一車道 不是單行道90F 09/09 13:26
單車道係指該「路段僅具有單1車道」,通常「單行道」就是單一車道,
市民高架包含路肩有兩個車道,一般道路通常會超過2個車道,所以不是單車道。
推 GymRat: 二輪不意外91F 09/09 13:29
※ 編輯: facebookig (203.204.16.25 臺灣), 09/09/2023 13:34:28
推 chiz2: 43樓+1,影片這不就一車道嗎?地上沒有分隔線吧?大重在一般路面不是都被當四輪的規格看待?
為什麼到匝道就突然自己降格了?99F 09/09 17:28
推 jj20: 因為這些市區高架就不是「快速公路」103F 09/09 19:52
噓 ozaki1986: 騎重機就低賤階層,山道猴子完全描述低端一生104F 09/09 21:44
推 jdkcupid: 這跟四不四輪有啥關係,匯入高架整天一堆汽車併排105F 09/09 21:45
推 Yelich: 你有後行車紀錄影片嗎?還有這可以寫署長信箱申訴看看!106F 09/10 00: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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