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 car作者 Bimmer3698 (Bimmer)標題 [分享] 單純覺得好笑的行車糾紛時間 Mon Mar 6 23:39:27 2023
先聲明,無意爭論對錯
事情是這樣的
昨天公司的PT夥伴開著新買的四代馬三到宜蘭玩,回程路上,據他自己所說,平面道路上,他看導航所以開慢了點,結果後面一台CLA長音按他喇叭,對方超車後,他也算是白目的長音回按,後來紅燈路口,對方三台賓士其中一台下車嗆聲,他回話:沒怎樣啊,你們先按的。
此時剛好有巡邏車經過,問他們是不是行車糾紛,然後斥喝他們沒事趕快離開,結果上國道後,畫面這台衝上來對他開槍,但只是漆彈就是了。
於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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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就遲到了
因為去報案
然後今天說車上的漆連打蠟都推不掉,不知道什麼漆,只好去原廠問烤漆了。
這台看起來是C,多少就不知道了
https://youtube.com/shorts/SmrBR1t9eE4?feature=sha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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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 Bimmer3698 2023-03-06 23:39: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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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享] 單純覺得好笑的行車糾紛
03-06 23:39 Bimmer3698
就符合時事
→ hy654: 應該附個行車紀錄器跟車損照片的2F 03/06 23:42
早上看到他的車,但又覺得其實不是什麼大事就沒拍了
推 DiMammaMia: 現在都有行車記錄器了 怎麼還是一堆智障做這種事3F 03/06 23:43
機會成本低,加上族群的衝腦習性
各司其職
哈哈哈,確實是個紙老虎弟弟,其實做事還是挺客氣的
推 momo5426mo: 長按喇叭就是要有和對方後續的問題,提告恐嚇毀損6F 03/07 00:25
很多人會說:告死他,怕他哦!89而已! 但實際上除非真的夠力、敢瘋或覺得敢賭他們很廢,不然提告後擔心受怕的往往是自己,對方完全知道你的資料,正常人的牽掛一定比他們多,所以沒把握還是少回嗆
→ momo5426mo: ,如對方堅持不賠償,也拿他沒辦法,現在瘋子很多吸毒犯一堆。7F 03/07 00:25
※ 編輯: Bimmer3698 (180.217.241.184 臺灣), 03/07/2023 00:28: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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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Bimmer3698 (180.217.241.184 臺灣), 03/07/2023 00:32:47
推 NEWG5: 開車趕跟人在那邊逼車還是長按喇叭的 自己都要有種會被攔車或是開槍之類的啦 像我頂多按一下喇叭 然後回家剪輯影片檢舉10F 03/07 01:25
推 Vram: 現在不景氣到只有漆彈槍...(X14F 03/07 01:45
推 gn025: 法院判決書會記載雙方資料包含住址哦15F 03/07 04:46
推 SaiWan: 台灣就低端很多的國家,還是少按喇叭好17F 03/07 05:55
推 labiron: 連空氣槍都沒了 通膨真的嚴重18F 03/07 07:14
推 hh800315: 之前我開車按喇叭 按到後面發現台灣低端太多 發現自己錢還很多沒花完 生命太尊貴 就佛性開車了22F 03/07 08:17
→ fire124: 擋路被叭還按回去 在台中故事結局會不一樣24F 03/07 08:19
推 gghh: 連大車學長遇到龜車都不敢按喇叭了....25F 03/07 08:24
推 indoman: 看導航慢慢開也不注意後方讓路 兩邊都呵呵26F 03/07 08:28
推 gostt: 通常是有錢有閒的人才能一直告下去28F 03/07 08:32
→ PtT0615s: 品牌正確,拿刀拿槍就雙逼盾牌29F 03/07 08:34
推 kodo5566: 要長按喇叭就要有跟人輸贏的準備36F 03/07 10:43
推 vovoson: 有拍到畫面? 感覺行車記錄器拍不到對方用漆彈打車的瞬間吧 除非你車側也有鏡頭37F 03/07 10:45
推 ccc101419: 民事判決確實會載明原被告聯絡方式地址那些(民訴39F 03/07 10:49
偵查庭事務官核對雙方姓名地址就先暴露了,我是不知道有沒有違反什麼程序,再者,除非你委託律師,不然出庭後要堵你也不難,也還有不少細節是可以追到你身上的,都是風險。
→ ccc101419: 法226),但刑事案件的判決只會有公訴人是哪個地檢署檢察官跟被告而已,告訴人地址不會出現在判決上(刑訴法51條,除非是自訴案件),因為一旦進入審理,三角關係就變成檢察官去說服法院被告有罪,告訴人基本上就脫離訴訟,這就是對抗制度取代糾問制度,某些推文不要一知半解亂傳好嗎?40F 03/07 10:49
推 ritaj: 文章和推文都蠻好笑的 XD46F 03/07 10:51
推 hh800315: 刑事被告的判決書真的會有原告姓名身分證資料,不想被寫上去要叫法官隱匿,選我才正姐47F 03/07 11:45
推 Ricky0421: 對方戰鬥邀請都發出去 你也接受了 結局也不是太意外49F 03/07 12:21
推 KuanB23: 遲到/持槍的品牌都正確 給過51F 03/07 12:29
推 ccc101419: 請樓上放一個刑事判決正本寫出告訴人年籍地址的給我看看,不要只會瞎講53F 03/07 12:39
推 sm981512: 所以如果告發偽造特種文書這種也會嗎55F 03/07 12:59
※ 編輯: Bimmer3698 (180.217.241.184 臺灣), 03/07/2023 13:12:05
→ bndan: 又一個趕時間還反擊長按喇叭的..我就問 這樣是有比較快嗎? 到底是想讓情緒舒服還是趕時間?57F 03/07 15:22
→ TankTik: 別賭這口氣,如果是真槍早就任務土樂59F 03/07 18:12
→ luckystrike5: 找個黑道律師去閱卷 或是開庭在對個資的時候偷偷記就好了 上法院就是脫褲子給89看
真的覺得台灣司法有用的 腦子應該都被門夾過60F 03/07 20:26
推 cychine: 真正有級數客氣笑笑的 會刺牙牙都是小弟63F 03/07 2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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