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aitt (非主流,有何不可(M))
標題 [討論] 半年過後.行人碰瓷案件必然大增
時間 Sun Jul  2 16:23:36 2023





現在的政策是行人闖紅燈也必須禮讓,而且未禮讓行人罰款高達6000,
比闖紅燈還貴不少,這種政策到最後就是變相鼓勵碰瓷,
進而製造專業碰瓷幫的出現

舉個例子,行人故意違規飛蛾撲火給車撞,然後裝傷要求3000元賠償,
駕駛人如果報警的話,只要被認定未禮讓,損失比3000元更大,
甚至在駕駛人被認定有'違規'下說不定會有後續刑事責任的問題,
還不如衰小乾脆3000元消災,情況如果繼續下去,
你看會不會一堆遊民,扒手,無所事事的人,乾脆大家都來玩碰瓷?
我敢打包票啦,半年後碰瓷的案子會比現在增加很多.很多,非常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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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7.53.147.217 (臺灣)
※ 作者: aitt 2023-07-02 16:23:36
※ 文章代碼(AID): #1aeJGBfj (car)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car/M.1688286219.A.A6D.html
everfit: 與其擔心這個,不如擔心前車隨時都有可能急煞
反正就是開慢點騎慢點就對了1F 07/02 16:25
killerbbt: 你是不是有被害幻想症啊3F 07/02 16:26
aitt: 會搞碰瓷的人通常也都是無所事事.有的是時間陪你玩4F 07/02 16:27
fanlongs: ==反正車上都行車紀錄器 行人也要重罰6000才合理=====反正車上都行車紀錄器 行人也要重罰6000才合理===5F 07/02 16:27
killerbbt: 發生事故一定要報警的啊,是沒出過社會喔? 等到沒報警被坑一次你就知道7F 07/02 16:27
aitt: 不然就是保險乾脆買多點.
就算你報警.你也要0肇事責任才能安全下莊9F 07/02 16:27
fanlongs: 這個政策重頭到尾就是偉大政府幫歪國人量身訂做
從未考慮比例原則11F 07/02 16:28
finals: 6000是最高吧? 一般還是罰1200?13F 07/02 16:29
aitt: 否則就算他搞碰瓷.警方認定你有未禮讓
你非但告不成他詐欺.他還能反過來告你民刑事責任
結論-你被罰未禮讓行人+民刑事責任14F 07/02 16:29
john668: 我完全不怕 我的開車方法不可能會有人碰磁 差太遠了17F 07/02 16:31
aitt: 還不如乾脆3000私下和解摸摸鼻子自認倒楣..18F 07/02 16:31
john668: 要跑好幾公尺過來撞停好的車嗎19F 07/02 16:31
KusoPvt: 離行人遠一點你會死?
現在誰沒裝行車紀錄器?好好開車你怕會輸?20F 07/02 16:32
aitt: 新制你只要撞到違規行人就不會100%無肇責22F 07/02 16:35
lovemaygen: 我都離行人10公尺讓他們過,是要怎麼碰瓷??23F 07/02 16:35
aitt: 那怕對方是在斑馬線闖紅燈飛蛾撲火來碰瓷?24F 07/02 16:36
peter080808: 本來就要讓行人 覺得不用讓駕照麻煩自己銷毀好嗎
以前不執法現在開始執法而已25F 07/02 16:37
asgardgogo: 你先去啊27F 07/02 16:37
peter080808: 哪有啥新制不新制 以前撞到人不用賠償?28F 07/02 16:38
aitt: 以前撞到違規行人可能是0肇責.現在這條通過後
就算是碰瓷也可能不是0肇責.你要告碰瓷詐欺的話
前提是你0肇責才告得成29F 07/02 16:39
Xsara: 這ID32F 07/02 16:40
a894392000: 廢文別浪費時間 窮到連記錄器都沒有喔33F 07/02 16:41
KarlMarx: 你是不是沒考過駕照?幾十年前就規定行人帝王條款了34F 07/02 16:44
aaron123: 不會不開車?35F 07/02 16:44
peter080808: fanlongs 笑死人了 台灣一年被撞死3000人 交通死亡人數是東南亞印度的等級 再不阻止惡化是要到非洲等級才甘願嗎?36F 07/02 16:48
sfking: 民國64年第一次有道交44條時 就有這條了 誰跟你新法這次從頭到尾只有提高罰則 連取締方式都沒變
就看到一堆內燃機大爺自己在那邊幻想 到底是多想證明自己是不適任駕駛?39F 07/02 16:49
Bimmer3698: 半年也太樂觀43F 07/02 16:51
ludoren: 修法增加罰鍰跟民事賠償哪有什麼關係44F 07/02 16:53
aitt: 你被認定有違規就一定有肇責.45F 07/02 16:56
TCdogmeat: 誰跟你違規就一定有肇責46F 07/02 16:57
aitt: 乾脆像國外一些城市(EX紐約.洛杉磯.吉隆坡)
大量興建高架快速道路算了.人車衝突要減少的話
只是這麼做沒配套會變相鼓勵更多人買車47F 07/02 16:58
george31708: 你先去碰瓷啊50F 07/02 17:01
aitt: 而且快速道路管理也會是另一個問題(ex深夜飆車)51F 07/02 17:01
kmes071118: 法律根本沒改好嗎,你以前撞到違規行人也是有肇責52F 07/02 17:24
zong780405: 拿碰瓷比喻 邏輯死去54F 07/02 17:32
phoenixzro: 好了啦,為了防止違停大家都不准用載具好不好55F 07/02 17:42
RealWill: 幻想文,現在只是加重罰則並加強取締,規定其實沒有改啊。56F 07/02 17:57
hanabidsca: 法律根本沒改,只是以前沒執法而已58F 07/02 18:11
thehospital: 等你去碰瓷給大家看59F 07/02 18:14
afune12369: 行車記錄器沒有嗎?碰瓷??????
還有誰跟你說有違規就一定有肇責?義務違反關聯性的案例送給你 去找法拉利超速撞死逆向機車騎士60F 07/02 18:19
royalblue08: 不爽撞過去 人家用生命捍衛路權錯了嗎63F 07/02 18:25
afune12369: 你這根本邏輯不通 要不能主張民法對於他人侵權行為提出損害賠償(對方沒有不法) 不能對他人主張刑法傷害(該行為由被害人自我負責)不能用行政罰處罰駕駛(駕駛沒有故意或過失) 你去碰瓷看看好不好?64F 07/02 18:31
Adam6613: 邏輯死去68F 07/02 18:42
Anutmiao: 行車記錄器:Am I a joke to you?69F 07/02 19:02
aitt: 是不一定有肇責.但是你撞上斑馬線闖紅燈行人
很難沒有肇責.即便他碰瓷也一樣
還有他只要玩個假摔.身上出現小黑青.
就能順便告你過失傷害..
在台灣刑法要成立過失傷害不難.打個比方
你在捷運站被一個人撞倒.手腳黑青.就可以告這條
只是大部分人覺得對方不小心所以不會計較那麼多70F 07/02 19:04
tigotigo: 誰會那麼無聊77F 07/02 19:08
aitt: 專業碰瓷幫可不那麼講理.只會跟你玩到底78F 07/02 19:10
knik119: 想像力真豐富79F 07/02 19:37
furio: 過失傷害不難,但是碰瓷就算碰到骨折台灣判賠也不多要被抓去關更難,除非碰瓷碰到癱一輩子80F 07/02 19:47
caca80207: 四輪猴子不知道安全車距,可憐82F 07/02 20:39
orange90897: 瓷你ㄇ 支語滾83F 07/02 20: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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