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 car
作者 RainieORZ (小Q)
標題 Re: [問題] 調解委員在幹嘛?
時間 Fri Jul  7 08:24:15 2023


※ 引述《cherish0514 (粉紅色羽毛)》之銘言:
: 前陣子發生車禍,大概的情況就是我開車綠燈直行,對方機車騎士闖紅燈,因為剛起步車
: 速不快我有煞住,而他為了閃避我自撞分隔島。
: 車禍鑑定出來對方全責,這種狀況應該讓他自己去申請強制險就好了吧?因為老公平常很
: 忙,所以我就自己去參加調解,但調解委員的態度真的讓我覺得很誇張。
: 我已經表明鑑定出來是對方全責,所以我這裡不會出險跟進行賠償,但調解委員一直問我
: 能不能道義上給他們錢當紅包,我滿頭問號?
: 說我開的車子還可以,應該有點經濟基礎,賠一點給對方可不可以,委員腦袋裝大便嗎?
: 郭台銘很有錢啊,怎麼不找她要找我要幹嘛,然後還說上法院我可能要完全沒有責任也很
: 難。
: 難道對方全責的狀況過失傷害還會成立嗎?我目前的態度是不會拿任何錢給對方,如果他
: 要告我就算了,反正我對台灣司法也沒抱多大期望,可悲鬼島
: 所以再說回來,第一次發生車禍,難道調解委員都這個素質嗎?


調解委員會就搓湯圓的阿 反正錢也不是他們出 一直叫你和解

兩年前遇到一個碰瓷案件 沒撞到他 但他堅稱我輾到他腳

當下我趕時間 懶得跟他報警 釋出善意給他兩千塊壓壓驚 他說要五千

我直接一把火起來 說那不然報警 警察到現場問他要不要救護車 他說不用

但是後來又說他要去驗傷 旁邊商家都出來跟警察講我根本沒撞到他

警察也是說他賣肉的 就賠他五千就好 簡單處理 我說我有保險沒關係讓保險跟他玩

然後他就到醫院驗傷 醫生說他沒怎樣 他說可是腳掌很痛 後來就開挫傷給他

隔天我就報了保險 過沒兩天對方直接打來說隔天沒給他錢 他就要提告

我說我已經請了保險 等待幾天保險專員會跟你聯絡

結果過沒多久我就收到傳票 殺人未遂

我打給保險業務 他說這個他們看過紀錄器沒辦法賠  根本沒撞到 就只能給他告

後來開第一庭 他說目前無業 但他他原本找到月薪6萬的工作 因為我導致不能上班

導致他損失20幾萬 加上看國術館花了10幾萬 要跟我求償

法官問他單據呢? 他說沒有單據

法官又問他認識我嗎 不然幹嘛告我殺人未遂 她說不認識

法官又說 他沒殺你的動機 你要不要改告過失傷害才會成案? 他說好 就散庭

之後就進入調解委員會 我當下懶得去 我住桃園 到案在基隆

我到時間後人沒到 調解委員會就打來說我怎沒到 你不知道事情很嚴重嗎?

我說哪裡嚴重 他就是碰瓷的你也看過紀錄器了吧?

調解阿姨直接說 弟弟 你爸媽知道嗎? 我說 我都30歲了 我爸媽幹麻要知道

阿姨就直接掛我電話

所以調解委員會根本就來戳湯圓的 根本不看是非對錯 只想讓你們和解 態度還很差

後續開第二庭 對方沒到 我問法官紀錄器很明顯我沒撞到他

但法官回我一句 他可能是想閃你 然後扭到腳 所以你要告醫生開假證明嗎?

我說挫傷任何人只要說會痛 醫生都會開 法官又說 那你要告醫生嗎?

我摸摸鼻子 最後被判45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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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80.218.84.47 (臺灣)
※ 作者: RainieORZ 2023-07-07 08:2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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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同主題文章:
07-04 19:47 cherish0514
Re: [問題] 調解委員在幹嘛?
07-07 08:24 RainieORZ
07-07 13:20 yoshiki78529
maltum: 那你要告法官嗎?1F 07/07 08:34
alittleghost: 謝謝分享。果然以刑逼民萬試萬靈!2F 07/07 08:40
Aixtron: 我相信,因為我凶委員,竟然對造不起訴,都X犯結構3F 07/07 08:41
join183club: 辛苦了4F 07/07 08:50
tt7642: 45天......法官來亂的..?5F 07/07 08:59
ryu38: 原po這個應該省略很多,我覺得原po 應該連答辯狀都不想寫,被判45天是原po 不想和解連法院判下的金額都不想賠個那個訟棍
這個案件輕微挫傷大概30006F 07/07 09:07
沒錯 你很專業 因為後來新聞報出輾到警察腳拘役10天 我想說頂多一萬
我當下火起來 寧願給政府一萬 都不想給對方 所以才不去調解
※ 編輯: RainieORZ (180.218.84.47 臺灣), 07/07/2023 09:13:46
baritone7563: 再說環景沒用啊10F 07/07 09:25
Tieylea: 法官講的其實就是實務上的重點 法院看的是有沒有客觀上的因果關係 跟有沒有肇責「在個案上」往往是兩回事 再加上法官有獨立審判的特權 可以不鳥車鑑會的事故鑑定 就會出現原ok 你這種狀況 調解委員看多了還會打電話給你算很好心了 所以不要再信什麼某些鄉民喊給他告就告 畢竟皮在痛還要花時間上來發文的是你不是喊燒的鄉民啊11F 07/07 09:26
red1986: 請問刑事被判45天,民事法官判賠多少?? 謝謝解惑。18F 07/07 09:28
他沒告我民事 我也不信他有找到六萬的工作
加上他醫療的單據也拿不出來
對了 他看急診的時候還跟櫃台殺價 笑死
Eks: 一定要保律師險...19F 07/07 09:37
TCdogmeat: 進入訴訟 還是要找專業的20F 07/07 09:37
edkoven: 旁邊商家都看到沒撞到了,法官也不採信嗎?21F 07/07 09:43
lmc66: 這其實是有找律師跟沒找律師的差別 碾到腳跟嚇到前後就矛盾了22F 07/07 09:44
mobyshin: 辦一張民進黨黨政最快啦24F 07/07 09:46
※ 編輯: RainieORZ (180.218.84.47 臺灣), 07/07/2023 09:52:50
※ 編輯: RainieORZ (180.218.84.47 臺灣), 07/07/2023 09:53:33
trashBF: 法官說他想閃你代表事發地在人行道?25F 07/07 09:59
ryu38: 我覺得你本來有贏的局面只是你很多都沒作準備才會被判45天,不過過失傷害基本50天,法官有減5天給你26F 07/07 10:03
longtimens: 法官來亂的= =
不過你把影片拿出來看看啊29F 07/07 10:06
adampolo: 所以調解委員沒錯啊。花5000免45天很划算啊。畢竟有可能遇到恐龍法官。31F 07/07 10:14
rojin: 上面說黨證的自己辦了嗎?還是各政黨都辦一張最穩?33F 07/07 10:19
Aixtron: 法官其實是叫您罪疑為輕,白話就是說有合理的多種可能性,檢察官要負客觀舉證責任,舉的出別種可能性,公訴檢察官只會如卷證所載就會贏了,根本不用請律師,您應該很氣,但和法官過不去,就是和自己過不去!34F 07/07 10:19
ryu38: 但也不排除原Po 避重就輕,就算要碰瓷也要過檢察官這關,檢察官都肯起訴了表示有一定的疑慮38F 07/07 10:22
gx9900824: QQ40F 07/07 10:38
tngeracso: 過失傷害是啥 我國刑法根本沒過失傷害
抱歉 是不罰未遂 搞錯了41F 07/07 11:27
k7881683: 台灣法官ㄏㄏ43F 07/07 11:33
Killercat: 過失傷害不就刑284?未遂代表你不小心但是沒傷到人這當然不用罰吧 XD44F 07/07 11:42
aal: 有緩刑吧?還是真的去蹲45天?46F 07/07 11:44
xdbx: 怎麼覺得怪怪的  你怎麼知道醫生說他沒怎樣47F 07/07 11:51
tngeracso: 太久沒念刑法QQ 我只記得普通傷害過失或未遂有一個不罰48F 07/07 11:53
leastsquares: 正常啊 以刑逼民就是這樣 不爽去告 傻了 你要關我又不用
所以你說調解很爛 能讓你不用關還嫌爛?爛的是台灣島法律啊
立法委員在賺錢 你被關又不是我被關50F 07/07 11:54
shomap: 我怎麼覺得你說的第一庭是檢察官 不是法官55F 07/07 11:57
vovoson: 做準備也沒屁用 45天45000 請律師也是這個錢 擺爛給他判就好XD56F 07/07 11:58
xdbx: 醫生有開證明  沒壓到腳都是你在講的...怪怪的58F 07/07 12:00
alittleghost: 5千可以解決,變成5萬換繳國庫,說不定一樣要再賠5千59F 07/07 12:16
aimlin: 不和解 進籠子蹲+前科囉
需要良民證的工作都不能做了 移民也沒辦法60F 07/07 12:29
ryu38: 這篇原po 應該省略很多如果真的碰瓷,檢察官那關就過不了了62F 07/07 12:37
Muilie: 可能有其他交通違規沒講到吧64F 07/07 12:46
我的案件是檢察官直接起訴 員警看了監視器也開了我未禮讓行人

但我確實沒有撞到他 但是還是被起訴了 法官也說我這是最輕了 叫我不要再上訴

因為在斑馬線會加重2分之1的刑責 給各位引以為戒 現在更嚴 更要小心
※ 編輯: RainieORZ (180.218.84.47 臺灣), 07/07/2023 13:17:47
frank111: 你在斑馬線肇事還那麼大聲,難怪被判45天65F 07/07 13:22
ptt20210726: 請問檢察官起訴你的罪名是什麼?
好怪,沒證據,檢察官如何起訴你?66F 07/07 13:23
henryc: 能否貼個判決字號大家研究一下好嗎?68F 07/07 13:34
frank111: 斑馬線差點撞到人,對方閃車扭傷,你一定有肇責
有肇責、有受傷,過失傷害就成立啦,你還跟法官大聲百分之百穩輸的,法官想判你贏都不行
警察、調解員、檢察官、法官都認為你有錯,你哪來的自信認為會沒事?69F 07/07 13:39
cospergod: 這就以刑逼民阿 寧願繳給政府也不給垃圾74F 07/07 13:44
frank111: 對方告你殺人未遂應該就是很氣你開車不看路
碰瓷的才懶得陪玩,再去找下一個對象就好
下次轉彎A柱太大記得擺擺頭75F 07/07 13:46
TCdogmeat: 沒告民事 代表對方也很氣78F 07/07 13:49
Qsam: 臉被打的好腫歐嘻嘻79F 07/07 13:59
meicon5566: 碰瓷沒證據被檢察官起訴?? 你要確定耶80F 07/07 14:04
turtleman: 重點是 "在斑馬線" 差點撞到人,只說對自己有利的你放到第一段還不被噓到XX81F 07/07 14:18
potter1529: 在斑馬線撞行人 (X)
行人在斑馬線碰瓷我QQ (O)83F 07/07 14:41
SUZUKI5566: 有影片再補推85F 07/07 14:47
history736: 啪啪86F 07/07 14:52
lee28119: 感覺請律師應該可以無罪 但花的錢一樣 就算了吧87F 07/07 14:57
medama: 幫QQ88F 07/07 15:24
acesslai: 大哥被打臉了,要不要來個影片,大家評評理,是不是恐龍法官89F 07/07 15:33
yha: 蠻好笑的 小事判45天 表示你惹到法官不爽了
你是不是左轉切西瓜?91F 07/07 15:39
abnbvcxd: 影片呢?93F 07/07 15:50
littlebonnie: 怎麼法院說的跟你不一樣94F 07/07 16:29
PsMonkey: 莫忘督割 2023 新版本? XD95F 07/07 16:30
a1234shin: 法官業績看終審裁判或和解,當然要被告不要上訴
這案就算請律師還是會輸,斑馬線路人最大,就算沒撞到,在斑馬線上的路人就算被車嚇到扭到的因果關係成立的機率很高96F 07/07 16:48
usnavyseal: 求影片100F 07/07 16:54
mingdao: 行人穿越道未禮讓  你講什麼都多的了101F 07/07 17:19
qoo400: 四輪大爺晚點煞車怎麼了嗎102F 07/07 17:33
leocs: 在斑馬線上差點撞到行人還好意思說人家碰磁103F 07/07 17:40
powderzhon: 斑馬線撞人 基本上99%有肇責104F 07/07 17:43
adampolo: 在班馬線還敢說碰瓷?105F 07/07 17:58
austin0353: 判到45天又是單一說法,先不信106F 07/07 18:46
kkkyyy: 被打臉107F 07/07 19:06
我沒說我完全沒錯 當下也跟他道歉 嚇到他了影片 兩年前早就沒留了

如果今天法官都說你沒撞到他 但是他可能閃你腳扭到 且連乙事+超額保險都拒賠

對方還跟你求償5萬跟20幾萬 你們還願意賠 那我可能想轉行了
※ 編輯: RainieORZ (180.218.84.47 臺灣), 07/07/2023 20:09:10
fuki: 還好有看到推文 看到斑馬線你就輸了108F 07/07 20:05
gogojazz: 問題在於看到行人有沒有停讓動作,看來還是沒學到109F 07/07 20:28
mmmmmmmmmmm: 唬爛仔110F 07/07 21:53
allen210: 我覺得你跟保險公司的溝通也有問題 你被告刑事保險是不管這塊的 所以你如果以為保險站你這邊才不賠
可能搞錯重點 他們只是想民事沒事就好 你沒催就不管111F 07/07 22:10
mc2834: 扭傷跟挫傷不一樣吧,而且要怎麼證明對方是為了無故閃你而扭傷,總該有個因果關係吧…114F 07/07 22:34
history736: 臉被打成這樣,你要不要自刪?116F 07/08 00:57
ryu38: 求償是一回事,你撞人又比重就輕又是一回事
嘴硬到被法官判45天也是剛好117F 07/08 10:02
就沒撞到他阿 講幾次 法官都說我沒撞到他了 警察也說我沒撞到他 他就是賣肉的

不然我撞到人他要求五千我會不同意嗎? 又不是第一天出社會

難道路上被開未禮讓行人的都有撞到對方嗎? 就是離對方太近 所以才被開

他指著他鞋底一個小黑點說我輾到他 還不是鞋舌 是鞋子的最底部的一個黑點

全程觀看的路人店家都圍上來為我講話 行車紀錄器也佐證 連保險看到也拒賠

叫我直接給他告 這個公司不會賠

我的確嘴硬阿 因為我看不慣這種50多歲的無業遊民 獅子大開口 一審就要五萬

我寧願給政府錢 也不想助長這種歪風

法官就這樣判阿 我同一年被一群人發酒瘋拿三把刀抵住脖子 還被尻了很多拳

三個拿刀的都前科累累 還緩刑中 最重的也才被判45天 我一毛錢沒拿到

試問是你們 會願意為這種碰瓷的買單5萬 甚至二審的20萬嗎?
※ 編輯: RainieORZ (180.218.84.47 臺灣), 07/08/2023 11:24:21
demon1412: 證明司法再爛也比網上的片面之詞強119F 07/08 11:19
weldom0830: 我只是好奇原po這樣據理力爭,最後拘役45天罰款+前科,這樣有比較爽快嗎?時間重來一次,調解委員會去不去,後不後悔?120F 07/08 12:49
nrsair: 不停讓行人123F 07/08 2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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