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relaxcloud (蟬)
標題 Re: [討論] 檢舉達人一堆慣性違規仔突然開始聯署?
時間 Sun Jul 23 13:12:33 2023

※ 引述《cycling (一直暴雷一直爽)》之銘言
: 現在行車紀錄器/密錄器一堆
: 檢舉交通違規/違規改裝超簡單
: 身邊一堆違規仔罰單收不完 或是投機取巧想躲罰單在車上動手腳被逮到檢舉去驗車
: 結果這幾天行政院那個連署網站突然冒出一堆放寬標準的
: 像是連署貨車不用標示車號
: (當大家不知道貨車常在車牌搞怪或是裝鐵條技術性遮車牌喔)

以上同意

: 還有連署行人行經行人穿越道要負一定義務

沒問題啊,不然行人可以任意無視號誌穿越人行道
乾脆把行人號誌拆掉就好

: 以及警察被申訴成功要懲處

明明從以前到現在一堆明顯亂開單案例
警察素質參差不齊
一堆亂開單叫你去申訴的
他們根本連法都沒搞清楚

: 民眾檢舉要付錢才能檢舉啦

夠低能…

: 現在是違規仔通通開始串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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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49.216.131.95 (臺灣)
※ 作者: relaxcloud 2023-07-23 13:12:33
※ 文章代碼(AID): #1alBR3LM (car)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car/M.1690089155.A.556.html
※ 同主題文章:
Re: [討論] 檢舉達人一堆慣性違規仔突然開始聯署?
07-23 13:12 relaxcloud
bdbpzcatqpq1: 我覺得假釋再犯,法官也要一起咎責1F 07/23 13:23

贊成

hcshin: 那如果檢舉人亂檢舉的要不要究責?2F 07/23 13:27

檢舉人檢舉失敗有部分原因在警察
板上一堆承辦用很瞎的理由讓檢舉不過
我相信大家都有看過

我突然覺得檢舉付錢很像可行
一筆50塊,成功就退費
同時也要增加申訴制度
讓沒素質的承辦員承擔後果

pei158: 什麼都怪警察那怎麼不說更多的是違規還不認錯亂申訴的呢?申訴失敗的要不要罰單金額加倍才公平3F 07/23 13:31

應該說申訴要付錢
一筆行政流程費

william826: 飆仔跟警察 正常人討厭誰應該很清楚5F 07/23 13:34
cuteneo: 我討厭龜仔 飆仔都自己往前飆去 根本影響不到我6F 07/23 13:39
lewisk: 行人無視燈號本來就違法 違規仔駕照還是重考吧7F 07/23 13:50

又來跳針
我要你守法=我愛違法,真棒XD
本來就違法,但實務上合法
所以需要修法
提高罰責+強力執法
才能有效赫阻

lewisk: 牽拖行人會違法 就是自己不能守法z8F 07/23 13:51

同上

venon0916: 後面標車號其實不是重點,一堆皮卡愛改裝,偏偏開車習慣又差容易被檢舉,然後就幹幹叫了,搞死你們這些愛亂搞的大猴子剛好而已
只要亂改裝一律讓你回去驗車,看到爆改皮卡回去驗車就是爽
現實版抓寶,比起遊戲好玩太多了
不僅改裝要檢舉,喜歡亂闖保護區,看到一律檢舉,王八蛋死猴子9F 07/23 14:02
ultratimes: 支持行人違規一樣吊汽照,無汽照則數年內禁考
還有不論二輪四輪違規,吊銷駕照都是兩張一起吊
沒有機車違規只吊機車這種事
支持快修法通過 違規不分違規時的身分
吊銷吊扣駕照一律全吊銷17F 07/23 14:47
※ 編輯: relaxcloud (49.216.131.95 臺灣), 07/23/2023 14:52:42
ultratimes: 最好再多一條 行人免駕照 但若違規即視同無照駕22F 07/23 14:53
llHAY: 行人快速違規闖紅燈,駕駛還要離三個枕木紋,不然最高罰六千這合理嗎?
同意警察開單被申訴成功要受罰,但需有一些前提23F 07/23 15:02
lewisk: 牽拖行人會違法 就是自己不能守法z26F 07/23 13:51

同上

venon0916: 後面標車號其實不是重點,一堆皮卡愛改裝,偏偏開車習慣又差容易被檢舉,然後就幹幹叫了,搞死你們這些愛亂搞的大猴子剛好而已
只要亂改裝一律讓你回去驗車,看到爆改皮卡回去驗車就是爽
現實版抓寶,比起遊戲好玩太多了
不僅改裝要檢舉,喜歡亂闖保護區,看到一律檢舉,王八蛋死猴子27F 07/23 14:02
ultratimes: 支持行人違規一樣吊汽照,無汽照則數年內禁考
還有不論二輪四輪違規,吊銷駕照都是兩張一起吊
沒有機車違規只吊機車這種事
支持快修法通過 違規不分違規時的身分
吊銷吊扣駕照一律全吊銷
最好再多一條 行人免駕照 但若違規即視同無照駕35F 07/23 14:47

有笑有推

llHAY: 行人快速違規闖紅燈,駕駛還要離三個枕木紋,不然最高罰六千這合理嗎?
同意警察開單被申訴成功要受罰,但需有一些前提
交通部長的職責不是在創造一個完美的交通規範讓民眾遵守,而是在一個交通不可能完美真實世界,創造一個最合適的交通法規讓人民遵守41F 07/23 15:02
li04: 汽車肇事至行人致死,改為蓄意謀殺,就贊同行人須有執照47F 07/23 15:18
※ 編輯: relaxcloud (49.216.131.95 臺灣), 07/23/2023 15:28:20
knik119: 魔人集結。無限之戰49F 07/23 16:20
ozaki1986: 警察本來就該多開單,支持警察罰死垃圾違規仔
禮讓行人本來就必然,法規只要說不用讓一定有人故意撞上去,撞到行人的假裝說A駐,基本都是故意撞的,政府立法針對惡意撞人剛好而已50F 07/23 16:27
relaxcloud: 支持多開單沒問題,禮讓行人本來就應該的,沒說要限制警察開單,也沒說要不禮讓行人,根本就沒說要改變現在汽車禮讓行人的規定…到底怎麼看的54F 07/23 16:48
cytochrome: 承辦用很瞎的理由讓檢舉不過,寫信到EE信箱就會改善耶,已經試過成功2次,都是原先不過然後找上級靠北就立刻改口,該說那些承辦很賤嗎?57F 07/23 18: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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