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johnny30489 (強尼老爹)標題 [新聞] 臨停沒在60公分內老公下車被撞死 德國妻時間 Sun Oct 15 07:17:39 2023
原文連結:
https://news.ltn.com.tw/news/society/breakingnews/4458620
原文內容:臨停沒在60公分內老公下車被撞死 德國妻違停逆轉判無罪
〔記者王捷/台南報導〕汪姓丈夫搭安姓德國籍妻子的車,但安婦在路上違停、未緊靠路
邊60公分內,請汪男下車察看後車廂關好沒,遭林姓婦人開車撞死,一審時嘉義地院認安
婦未選擇安全的停車位置,認她有過失責任,判4個月徒刑、緩刑2年。二審時台南高分院
認為,是林婦未注意車前狀況、超速,才會撞死汪男,認安婦沒責任改判無罪。
這件車禍發生在去年3月的晚上10點多,安婦聽到後車廂傳來異音,她覺得可能是後車廂
沒有關緊,由於這個路段在右側有水溝,為了讓汪男能從右側下車,她不敢把車子緊停在
水溝邊,所以在道路上違停,閃了警示燈,由汪男下車查看,卻遭林婦開車撞上,最後搶
救無效死亡。
在當保母的林婦供稱,當時車上載著姪女,她因分心與乘客講話,沒有注意到前方安婦的
車,加上時間太晚了,一整天工作下來,又要擔心家裡的事情,精神上不太集中。一審時
,林婦與安婦的和解因金額上沒共識破局,林婦依過失致死判8個月徒刑。
一審時法官認為,安婦違停也有過失責任判4個月徒刑,但考量她是外國人跟丈夫沒有孩
子,失去唯一的親人,諭知緩刑2年。
最後林婦與家屬以400萬達成和解後,獲得家屬原諒,上訴後法院判處緩刑5年;安婦則辯
稱,她有開警示燈光、停車位置在彎道中是最寬敞且不會遮擋視線的地方。
但是,依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111條第2項規定,汽車臨停的時候,需要緊靠路邊,不可超
過60公分,因此二審辯論的核心就在安婦臨停時是否有在60公分內,不過二審認為,即使
是違停,事故的主因是林婦未注意車前狀況,且交通部的鑑定意見不應是判斷的唯一依據
,綜合所有證據,法院認為被告安婦沒有違法,改判無罪。
心得/說明:四輪大爺下車後很抱歉喔,你就不是大爺了被撞死剛好而已,你不要違停不
就沒事了,四輪仔每天撞死人都是行人的問題為什麼政府都不作為呢?應該把酒駕與撞行
人除罪化才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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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 johnny30489 2023-10-15 07:17: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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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 KITAN: 還好法官腦袋清醒1F 10/15 07:35
推 BlackCoal: 違停跟後車撞上去是兩回事,如果他是車輛故障停那邊,你也要直直撞上去嗎?3F 10/15 07:46
推 liko7676: 他算是車輛故障下去查看啊 同三樓5F 10/15 07:55
→ johnny30489: 一審時法官認為,安婦違停也有過失責任
大爺愛違停就說 在那邊腦補 跟紐西蘭那兩個寶有什麼不一樣 安全的區域停車不懂?車輛並無急迫性需停下或是生命危險6F 10/15 07:56
推 libramog: 那以後就把馬路違停到剛剛好一台車能過就好了10F 10/15 08:38
推 leutk: 故障跟違停也是兩回事 三樓這個邏輯自助餐很優秀11F 10/15 08:38
→ libramog: 刮到就是技術差 全責賠錢吧12F 10/15 08:39
推 domago: 公車靠站 vs 貨車違停13F 10/15 08:41
推 Zodiac10: 妻駕車臨停,夫下車檢查被撞死,和解後妻判無罪。原本判五個月緩刑變成無罪,這還好吧...14F 10/15 08:54
噓 yurian: 有些人感覺就是一定要分族群對立才開心的樣子16F 10/15 09:06
→ dslite: 撞人的真老實17F 10/15 09:07
噓 G773: 酒駕除罪化? 最好撞死那些反串狗。18F 10/15 09:25
推 k1400: 推 liko7676: 他算是車輛故障下去查看啊
車輛異音=車輛故障喔19F 10/15 09:34
噓 yytseng: 這個判例很有問題,如果這個違停者沒罪,以後在高速公路上路肩停超線然後叫乘客下車,就可以謀害人而無罪了….21F 10/15 09:36
噓 fck01: 此路段有排水溝,啊你不會等沒有排水溝再靠邊停?標準台灣四輪大爺思維,想停哪就停哪。24F 10/15 09:37
→ yytseng: 這種案例就不能當純車禍來看,有人死亡重傷,因果關係都要釐清很清楚的,死者家屬應該再上訴才對26F 10/15 09:38
推 hcshin: 從這個案例可以知道,不同法官就會有不同見解,反正凡事都法官說了算,法官覺得有罪就有罪,沒罪就沒罪28F 10/15 09:40
推 Kayusumi: 違停應該有比例,不然大家都違停後面撞到算倒楣30F 10/15 09:40
推 hcshin: 法官說事故主因是林婦未注意車前狀況,那怎沒提次因?31F 10/15 09:43
→ furio: 林婦自承"她因分心與乘客講話...."這真的自己挖坑34F 10/15 10:53
→ chiz2: 不是啊,不是都說德國人很會開車?怎麼到台灣就歪掉了?37F 10/15 11:05
噓 skthree: 你的心態看起來有點生病,有沒有考慮去看個醫生?39F 10/15 11:36
推 ozyamazaki: 這事件要吐的點實在太多了 在彎道停車? 二審法官?41F 10/15 12:09
推 Semaj543: "停車位置在彎道中"???這什麼極品三寶?43F 10/15 12:18
噓 Coma: 發這種心得的是什麼族群大家都懂44F 10/15 12:20
→ ROTFL: 橘入淮為枳。在這邊酸德國人其實是打自家臉。45F 10/15 12:23
推 Js1233: 笑死,不會開到安全的地方再查看嗎?那個林姓婦人有夠衰的47F 10/15 12:26
噓 snth0705: 笑死?衰在哪 開車分心撞到人活該死好49F 10/15 12:28
→ PCC2003: 跟乘客講話就分心撞上去,這種人別再碰車子了50F 10/15 12:34
→ ludoren: 看判決書是在彎道前,林婦的行車記錄器畫面,拍到對方故障燈有8秒的時間,有8秒反應時間結果還是撞上去51F 10/15 12:37
噓 Tahuiyuan: 有8秒還能撞上去,就算硬要判安婦有部分責任,頂多一成吧。至於違停到自己當寡婦,其實蠻有哏的。53F 10/15 12:47
→ wetor: 有山溝的地方就會有車神,自己小心55F 10/15 12:48
→ Tahuiyuan: 德國人在台灣開車歪掉,表示日耳曼人種沒有比百越和馬來人種擅長開車,道路設計才是主因。56F 10/15 12:49
推 SSSONIC: 看到人就撞死 這很台灣59F 10/15 13:35
噓 pinkuuu: 只看文字無法判斷。最好能到現場看當時情況
但我自己在開車覺得不管什麼情況都不該撞到人
開車本就該全身關注。台灣本來路上就一堆寶62F 10/15 14:42
推 gogoegg: 當然是後車的問題更嚴重 但臨停要挑地方65F 10/15 15:14
推 Splitter: 我猜撞死人的車子前擋貼3067F 10/15 16:00
推 hanchueh: 臨停跟行人被撞是兩回事吧
臨停車不依規定停 被撞 自己應該有部分肇責
但行人就是最大69F 10/15 17: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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