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aass5566 (挑戰國考第5年)
標題 Re: [討論] 檢舉仔該比照警察做前科及精神鑑定?
時間 Mon Nov 13 16:24:42 2023


※ 引述《ck960785 (Metal 0-4)》之銘言:
: 我覺得交通檢舉人應該要通過筆試
: 熟悉交通法規之外也要加考法學緒論/行政法/行政程序法
: 檢舉機車要有機車駕照,檢舉其他車種要比照辦理
: 檢舉時要身穿特別制服,任何人對檢舉人施暴就比照妨礙公務處理
: 然後不能給他們任何報酬
: 大家覺得如何
:



  我覺得檢舉達人最大的問題 是有違憲的問題

  開罰的目的 應該是要避免意外的發生

  而不是以罰錢為目的


  就像你今天要弄個測速照相

  你在測速照相之前 必須要先立個牌子

  "前有測速照相" "前有科技執法" ...

  如果沒有立這麼牌子的話

  就是不能開罰

  開立的罰單 經申訴之後 就是應該要被撤銷


  今天檢舉達人 有做到提前警告這一點嗎??

  如果沒有提前警告要檢舉

  這樣臨時偷偷摸摸的檢舉開罰單

  跟法律精神可以說是相違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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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8.233.32.68 (臺灣)
※ 作者: aass5566 2023-11-13 16:24:42
※ 文章代碼(AID): #1bKTrCaC (car)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car/M.1699863884.A.90C.html
relaxcloud: 好奇,先進國家也都要這樣嗎?提前警告1F 11/13 16:25
ikkk5000: 你不要違規不就好了2F 11/13 16:26
freshego: 先立牌子這件事也是很詭異好嗎 難道看到有人要犯罪3F 11/13 16:27
Nm025: 喇叭拉 開罰是要防止你違規 有人檢舉不是更好4F 11/13 16:27
freshego: 要先跟他說這樣是犯罪 不然不能判刑嗎XD5F 11/13 16:27
castorfi: 一樓,先進國家原則上沒有交通檢舉,因為那是政府的責任,就只有台灣政府跟屎一樣,什麼事都不做,
然後再讓民眾互鬥,明明工程教育取締都是政府該做的6F 11/13 16:28
bmwg8: 有你這種思維才像先進國家的思想,PTT一堆低能最支持放狗咬老二的私刑正義9F 11/13 16:29
Nyx591: 罰過下次不敢了那是不是符合可能避免意外發生的狀況11F 11/13 16:33
tyantmf: 開罰也是警察認定13F 11/13 16:38
relaxcloud: 我意思是像警察擺攤或是固定相機,也要預告?14F 11/13 16:39
j198811: 說到很好啊,開罰的目的是要避免意外發生,但你會違規表示有機會發生意外,如果沒有那你該靠北的是為什麼沒危險的點會有紅線15F 11/13 16:48
sm981512: 原來現在還要提醒不能停路口 不能闖紅燈喔 小朋友18F 11/13 16:50
freshego: 先進國家喔 先進國家沒甚麼勸導不勸導 違規直接開單沒在跟你勸離或判定不妨礙交通甚麼的 做到再說吧
而且開單超快 不用3分鐘就可以開張parking ticket19F 11/13 16:54
maltum: 前三局我以為是在檢討目前政府執法手段
*句22F 11/13 17:03
SSSONIC: 這邏輯 警察也都別開了24F 11/13 17:08
bmwg8: 警察擺攤跟固定式照相本來就要預告25F 11/13 17:13
ahyang: 誰跟你先進國家沒有交通檢舉。26F 11/13 17:29
f9161498: 違規達人毛很多捏27F 11/13 17:35
L78G: 顛倒是非,殺人犯強姦犯是不是也要先勸導阿28F 11/13 17:53
lang0720: 誰跟妳防止意外發生 秩序罰執行罰唸一下29F 11/13 18:43
Semaj543: 看完這篇我只想知道違規仔的駕照到底怎麽來的?30F 11/13 18:47
juniorpenny: 違規仔敢違規,就不要主張被害人與有過失啦31F 11/13 18:58
archin: 那我倒要問了,道路交通管理條例明明你筆試就要考的,結果你用雞腿去換,上了路就違背法令,請問你沒有違背契約精神?這樣沒有違憲?32F 11/13 19:16
pippen2002: 1\\請問 草漯王  是啥?
先進國家 哪有檢舉魔人? 哪一國?35F 11/13 19:17
sepheroth: 瞎掰什麼東西啊 檢舉人有做成行政處分嗎 這樣也考國考?37F 11/13 19:32
finasoul: 草漯就觀音這邊的一個鄉下地方...39F 11/13 19:52
shomap: 檢舉人沒有開罰權限40F 11/13 20:06
TSUBO: 徵收土地強制拓寬道路市區很多問題都解了41F 11/13 20:14
facebookig: 違你老母42F 11/13 21:30
ahyang: 英國超級落後,那像台灣是個重視憲法人權的法治國。英國各區警力均有供人填表填證詞上傳證據報案的網站,填完就有報案號碼,警察檢視報案後會回覆報案人證據是否充分,並在14日內寄出通知給車輛保管人指認駕駛,視情節輕重累犯與否決定裁罰方式或著移送法院起訴,法院會再通知詢問行為人認罪與否,不認罪再通知開庭時間。這種是危險駕駛行為的處理流程,例如(我檢舉過成案的),違規超車,手持手機駕車,違規跨越雙白線槽化線,車牌查詢顯示無保險紀錄等。違規停車則主要由地方政府裁罰,多有檢舉專線電話或網站檢舉表格。
台灣超先進還會保護黑紙仔,如果我在台灣大概是沒法告發開車用手機的。
檢舉的目的應該是避免意外的發生,但他媽的我的目的就是要滿足我變態的爽感。43F 11/13 21:32
Ccsteeker: 樓上辛苦了58F 11/13 22:10
ahyang: 一點也不辛苦,反正久久才看到一台,欲求不滿,哪像台灣59F 11/13 23:16
VicTure: 違憲個鬼啊!不要不懂裝懂61F 11/13 23:44
TheDivision: 先進國家哪來一堆違規仔?62F 11/14 00:41
deann: 罰錢又不是檢舉人決定 是警察機關決定的好嗎 笑死你真的懂憲法嗎?63F 11/14 08:47
medoom: 考駕照的時候不就知道不能違規了65F 11/14 1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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