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yokann (宅臭肥禿網軍)
標題 [新聞] 交通檢舉蟑螂涉侵隱私? 行政院:警察機
時間 Wed Dec  6 07:53:34 2023



原文連結:https://news.ltn.com.tw/news/politics/breakingnews/4511978
交通檢舉蟑螂涉侵隱私? 行政院:警察機關須審酌 - 政治 - 自由時報電子報
[圖]
民進黨立委張廖萬堅質疑,交通部6月實施違規記點新制,違規記點暴增,檢舉蟑螂對他人臉部、車輛、車牌影像及位置等個資蒐集與記錄,已涉隱私權、資訊自主權及行為自由等基本權利侵擾,恐有違憲。對此,行政院表示,舉發權責仍在警察機關,檢舉案件須由警察機關查證、審酌。張廖萬堅近日對行政院提出書面質詢指出,以台中為 ...

 

原文內容:

〔記者鍾麗華/台北報導〕民進黨立委張廖萬堅質疑,交通部6月實施違規記點新制,違
規記點暴增,檢舉蟑螂對他人臉部、車輛、車牌影像及位置等個資蒐集與記錄,已涉隱私
權、資訊自主權及行為自由等基本權利侵擾,恐有違憲。對此,行政院表示,舉發權責仍
在警察機關,檢舉案件須由警察機關查證、審酌。


張廖萬堅近日對行政院提出書面質詢指出,以台中為例,「檢舉蟑螂」亂竄,單靠行車紀
錄器就可上傳舉報,根據台中市交通局統計,自6月30日起至10月中旬,就已收到32萬多
件違規記點事件,其中以一般道路超速(9萬9千多件)、違規臨停(4萬9千多件)及紅線
違停(3萬9千多件)。


張廖萬堅強調,「檢舉蟑螂」有違法治國原則疑慮,國家權力行使必須受到憲法及法律的
拘束,且執法與手段間須符合比例原則。「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簡稱道交條例)第
7條第1項明定:「道路交通管理之稽查,違規紀錄,由交通勤務警察,或依法令執行交通
稽查任務人員執行之。」交通違規事件稽查取締,原則應由交通警察為之,此乃屬國家行
使公權力範疇。


張廖萬堅解釋,考量警力有限,且交通秩序應及時回復,道交條例第7條之2允許交通警察
以科學儀器取得證據資料證明交通行為違規得逕行舉發,且要求該科學儀器應公布設置地
點並為明顯標示。


另,道交條例第7條之1允許民眾檢舉舉發交通違規事件,是基於警力有限和及時恢復交通
秩序需求而設,民眾檢舉舉發多以行車影像紀錄器、手機或相機拍攝取得他人交通違規事
證,除其「準確性」堪慮外,對於他人個資任意蒐集與記錄,已涉隱私權,相關法令如未
予適當規範,恐與比例原則、目的拘束原則及正當法律程序等憲法規範有違。


對此,行政院解釋,法規設計即希望民眾可輔助警察機關維護道路交通秩序,舉發權責仍
在警察機關。民眾所提供違規事實證據,須由警察機關進行查證,檢舉人提供資料如不夠
明確,警察機關經審酌後應不予舉發。臨停案件會先了解有無妨礙人車通行,如無妨礙其
他人、車通行,則施以勸導免予舉發;如有妨礙則依規定舉發。


心得/說明:(30字以上)

其實民眾檢舉是真的爭議不斷 這個在板上也吵過很多次了
但到底怎麼樣才是好的實在是很難說 但是檢舉方跟被檢舉方互相對立實在不是好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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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 yokann 2023-12-06 07:53: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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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cnecsinimer: 又是你 民進黨43F 12/06 08: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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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igotigo: 我覺得很合理 違停檢舉應該是報案讓警察來用合法的設備開單 而不是民眾的私人設備拍的東西就能拿來當證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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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ank12332: 再來也越來越限縮能檢舉的項目,通知警察來也沒用XD56F 12/06 08:46
darkangel119: 又是你 就是你57F 12/06 08:47
JasonX5566: 厲害了我的黨58F 12/06 08:48
carl815: 依照某樓邏輯,民眾的監視器拍到殺人不能當成證據囉59F 12/06 08:52
s10117945: 垃圾民進黨怎麼不去設法解決交通亂象啊只會動歪腦筋抵制檢舉人60F 12/06 08:53
mmmmmmmmmmm: 智障綠委耶 拍車子會跑出人臉?62F 12/06 08:54
Keney99: 犯罪者還要隱私權喔63F 12/06 08:54
keepwild: 雖然不喜歡檢舉蟑螂,但這似乎無違個資法64F 12/06 09:01
Semaj543: 共三小65F 12/06 09:02
knightkid: 屁啦,超速一般民眾能檢舉?66F 12/06 09:04
jim8q9a63: 敢取消檢舉,那大違規時代就來囉
看是警察來得快,還是民眾跑得快67F 12/06 09:04
deann 
deann: 笑死乾脆說檢舉犯罪報案也是影響個資69F 12/06 09:05
jim8q9a63: 停車費狂省70F 12/06 09:05
saru20279: 職業駕駛抗議後就開始醜化檢舉人了 從魔人變蟑螂
果然在台灣違規人最大71F 12/06 09:06
greenx: 怎麼不去追究為何違規的人這麼多
又來一個護航違規仔的立委 oppo後繼有人?73F 12/06 09:06
metroid0104: 台灣就是有垃圾党在放縱四輪大爺撒野才會變違停酒駕天堂75F 12/06 09:11
ga3322165: 妓者是違規蟑螂嗎? 這麼氣77F 12/06 09:14
tnssh211448: 這種立委78F 12/06 09:22
beneton33: 笑死人了 政府自己裝一堆監視器 就沒問題...法律講求公益與私利的平衡79F 12/06 09:23
jei01: 違規垃圾說檢舉的人是蟑螂,票太多就囂張81F 12/06 09:24
ahg: 不要違規就好啦…..現在是違規除罪化?82F 12/06 09:26
ElrosHsun: 隱你媽私83F 12/06 09:29
pm2001: 而且會出現蟑螂表示有圖利空間 檢舉交通違規又沒錢84F 12/06 09:29
chimouse: 支持!台灣全面撤除監視器!拒絕侵犯隱私!
大家武器自己備好啊85F 12/06 09:30
MKIU: 低能87F 12/06 09:35
cva2000: 民眾無法檢舉超速,都是警方設備舉發的,委員助理功課沒做好喔;再來兩個靜態違規(違停)佔比加總也都沒過半,所以其他違規類別該不會都是闖紅燈、紅燈右轉、未禮讓行人這種違規吧??88F 12/06 09:35
friberg: 可憐的立委92F 12/06 09:36
Richie1105: 綠黨不意外93F 12/06 09:36
pilijeff123: 立法委員不懂法律 偉哉94F 12/06 09:37
Tahuiyuan: 想問這位老兄對「政治蟑螂」有何高見95F 12/06 09:37
vokey: 什麼破事都跟你大民進黨有關96F 12/06 09:38
JuanWang: 台中不意外啦 刁民太多打不贏就加入97F 12/06 09:39
Tahuiyuan: 別的民進黨立委我沒意見,張廖萬堅跟陳歐珀一樣該被下架,這種腦袋究竟能立什麼法?檢舉人依法檢舉,承辦依法判斷是否舉發,哪裡違反法治國?是因為現在交通違規舉發,影片常被上傳YT,很難關說撤案,所以惱羞要霸凌檢舉人?98F 12/06 09:41
kevin963: 那個選區選出來的弱智阿?206F 12/06 13:00
kenfu0402: 公開場所有隱私問題?207F 12/06 13:05
begwell0214: 好,政黨票不投垃圾綠了208F 12/06 13:11
lang0720: 民進黨立委正常發揮209F 12/06 1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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