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yokann (宅臭肥禿網軍)標題 [新聞] 禮讓行人驟停被檢舉吃2萬4千元罰單 警:時間 Mon Dec 11 07:59:04 2023
禮讓行人驟停被檢舉吃2萬4千元罰單 警:從寬認定撤銷罰單
原文連結:
https://news.ltn.com.tw/news/society/breakingnews/4516679
原文內容:
〔記者王冠仁/台北報導〕有網友在臉書「爆怨公社」發文,聲稱行車在路上遇到路人要
過馬路而停車停等,卻被後方駕駛人檢舉驟停,收到一張2萬4千元的罰單,比不禮讓行人
的罰單還貴,「意思是寧願衝過去也不要停的意思嗎?」對此,開出罰單的北市警中山分
局今天表示,經檢視相關影像確認當時車主是為了禮讓行人,因此從寬認定、撤銷罰單。
一名網友前天在臉書「爆怨公社」發文聲稱,「這樣讓我好為難啊,到底要不要讓行人?
」現在提倡路口要讓行人,沒斑馬線要讓,有斑馬線路口也要讓,突然停下來被後面檢舉
驟然停車,罰的比不讓行人還多,意思是寧願衝過去也不要停的意思嗎?文中還抱怨事發
後1個多月才收到罰單,「可以推薦一下可以保存一個月的行車記錄器跟記憶卡嗎?」
對此,開出罰單的中山分局今天指出,車主是在今年11月3日晚上駕車行經台北市合江街
附近,當時員警根據檢舉人附上的影像,發現該車被其他車輛鳴按喇叭示警後,仍驟停於
車道下客,並於再起駛前行時仍數度煞停,同仁從嚴審核,因此開出「非遇突發狀況,在
車道中任意暫停」的2萬4千元罰單。
不過,被罰車主事後提出申覆,經警方重新檢視相關影像,發現該車當時車行速度不快,
且前方路口確實有行人通行,因此認定車主並非惡意停煞,因此從寬認定,決定撤銷罰單
。
警方呼籲,在車道中驟停上下客仍有可能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等規定,呼籲駕駛人
非遇突發狀況,切勿於車道中暫停或驟停,避免後方車輛追撞,以維交通安全。
心得/說明:(30字以上)
這案例超扯,其實某些人就是靠檢舉成案時間跟案發當日有時間差,
你行車紀錄器又未必保留這麼久來偷偷搞你,這種案例是一個都不該有,
如果申訴再多幾個案例,我贊成為了這個而直接限縮檢舉,除非檢舉者錯殺也被罰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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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 yokann 2023-12-11 07:59: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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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 禮讓行人驟停被檢舉吃2萬4千元罰單 警:從寬認定撤銷罰單
12-11 07:59 yokann
噓 atgo1207: 這件明明就是停在路上給人上下車才會不爽被檢舉 媒體風向洗一洗變讓行人 警察也縮了撤單 民粹治國有夠可悲1F 12/11 08:05
噓 viange: 這什麼垃圾標題4F 12/11 08:09
推 pm2001: 影片重看一遍 明明就是任意停車讓人下車5F 12/11 08:11
→ rtoday: 阿不就好加在行車紀錄有留著,誰他媽的會留?8F 12/11 08:15
噓 xu3: 到底有沒有上下車,兩個看的是同一個影片,還能各自解讀9F 12/11 08:17
噓 LiebeLion: 有開車門叫做禮讓? 真的是垃圾落後國家
垃圾媒體再下標題帶風向12F 12/11 08:21
推 mema: 還讓勒,根本步步逼近14F 12/11 08:24
推 vovoson: 我還以為急煞很難成立15F 12/11 08:33
推 DBSS: 鴿子睜眼說瞎話+記者亂帶風向誤導=都是垃圾18F 12/11 08:44
推 kazami: 可以是禮讓行人順便下車啊 有些人也會等紅燈的時候下車 還是要看影片才知道是怎麼回事19F 12/11 08:45
推 lain2002: 背景一定很硬,警察也得指鹿為馬21F 12/11 08:46
推 jimmy885: 我看本意是要下客,剛好前面又有行人通行22F 12/11 08:48
推 Reki1351: 不錯喔,禮讓到親自下車去迎接啊?23F 12/11 08:51
噓 ymy7171: 規定就是7天內檢舉,能拖時間的是警察
說什麼某些人故意搞對立,這新聞影片都出了還在說24F 12/11 08:52
噓 Semaj543: 路口臨停下客當大家瞎了嗎?反對檢舉的都這種人28F 12/11 09:02
噓 poi96300: 這申訴竟然會過 幹你娘垃圾警察29F 12/11 09:05
推 natukage: 影片看起來是驟停沒錯 打雙黃燈讓乘客下車後,剛起步遇到行人又停30F 12/11 09:05
推 YJM1106: 路中上下客是事實,但讓行人通過也是事實32F 12/11 09:06
→ JUSTNONE: 被檢舉是因為路上上下乘客以及多次無故煞停 只是剛33F 12/11 09:06
→ natukage: 看起來一開始不像是要禮讓行人34F 12/11 09:06
→ JUSTNONE: 好警方擷取上下車的照片裡面有行人要過馬路而已
開的是43條 只有上下乘客根本過不了35F 12/11 09:06
→ poi96300: 不過這裡是被大爺版 突然停車讓乘客下車錯了嗎?37F 12/11 09:06
→ ctx1000: 因為不能開這張 要開其他張cc38F 12/11 09:12
推 tndh: 條子真爽 隨便開 po網在來裝可憐39F 12/11 09:15
噓 wasabia: 啥小叫從寬認定,沒違規就是沒違規。41F 12/11 09:19
→ eulbos: 大驟停時代!42F 12/11 09:36
噓 pepe5566: 驟停上下客不用罰喔 偉哉垃圾鴿子43F 12/11 09:37
→ henrk: 交通部告訴你隨時要急煞讓旁邊的行人過,但另一手卻也開放民眾隨時檢舉路中停車,交通地獄處處陷阱!!!44F 12/11 09:40
→ PCC2003: 乘客是下車跟行人說你們可以過去啦46F 12/11 09:53
噓 maltum: 靠北,中山分局智障47F 12/11 10:19
噓 jupei: 禮讓個屁49F 12/11 10:36
噓 mio1987: 一堆智障只看標題
華國低端隨便仔取暖取起來!51F 12/11 10:37
推 acesslai: 一馬歸一碼,上下客是事實。停等禮讓行人也是事實。後車不知道檢舉什麼鳥53F 12/11 11:05
→ acesslai: 警察也是,直接就開單路中驟停。56F 12/11 11:07
噓 xhung: 承辦警察看檢舉資料不看清楚...58F 12/11 11:22
推 Dia149: 不申訴就吃兩萬460F 12/11 12:14
噓 MKIU: 睜眼說瞎話61F 12/11 12:27
→ Bozhi: 不就多元計程車載客人嗎
申訴成功就惦惦就好了 還爆出來
現在大家都知道是因為載客了吧62F 12/11 13:03
噓 ahlolha: 這指鹿為馬了吧 助長垃圾違規仔66F 12/11 13:35
推 berryc: 禮讓行人???? 鴿子是沒看到有人開門下車嗎...67F 12/11 14:50
推 acesslai: 違規上下客600跟行車驟停(左邊有人穿越馬路),白癡都知道要申訴68F 12/11 14:55
噓 joiedevivre: 垃圾警察 指鹿為馬
還是台北市的警察 真的該拿去燒掉71F 12/11 15: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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