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skthree (I will be with you.)
標題 Re: [新聞] 你胡說!目擊自撞山壁 熱心助人反遭控肇
時間 Tue Jan  9 07:26:25 2024


※ 引述《Supergreen (Hi)》之銘言:
: 原文連結:
: https://news.tvbs.com.tw/local/2361021
: 原文內容:
: 你胡說!目擊自撞山壁 熱心助人反遭控肇逃
: 記者 蔡欣妤 / 攝影 簡大程 報導
: 發佈時間:2024/01/08 19:44
: 最後更新時間:2024/01/08 19:44
: 5日深夜10點半,宜蘭一名駕駛,從蘇澳開往南澳上班,途中經過台九線133公里處,目

: 車輛自撞山壁,他第一時間下車幫忙報警、叫救護車,確認駕駛狀況就離開現場,隔天

: 接到員警通知,他遭對方指控肇事逃逸,好納悶,怎麼熱心助人竟然演變成這樣,直呼

: 到類似狀況,以後不敢幫忙。
: 深夜的道路上,後方傳來引擎聲低吼白色轎車呼嘯而過緊接著又衝出一輛黑色小鋼炮,

: 門一踩直接穿越雙黃線衝撞左側護欄,車身劇烈搖晃還差點側翻。
: 但下一秒一頭撞進路邊樹叢,車頭車尾嚴重毀損,保險桿脫落掉進縫隙之中,後方駕駛

: 擊整段過程,第一時間趕快下車幫忙。
: 當事人簡先生:「他的車子在冒煙,人也沒有下車所以我就把車移到前面,我就打雙黃

: ,下去幫忙指揮交通再幫他們打119叫救護車。」
: 就怕後方來車二次追撞,目擊駕駛熱心助人隔天卻接到員警電話說他遭對方指控肇事逃

: 。
: 當事人簡先生:「不就好險我的行車紀錄器是正常的,那一段影片也在那不然我今天我

: 的是,怎麼講都講不清ㄟ。」
: 5日深夜10點半,簡先生準備上班從蘇澳開往南澳,途中經過台9線113公里處,目擊33

: 林姓駕駛自撞山壁好心下車協助又趕著離開現場要去上班,事後對方卻翻臉不認人說與

: 發生擦撞還肇事逃逸。
: 簡先生氣得公布行車紀錄器影片,自證清白事發當下他離對方的車遠遠的,發生自撞還

: 心繞過去。
: 不敢相信一片好心,不僅沒得到對方的謝意還遭反咬指控員警現在要進一步調查,林姓

: 駛肇事原因而他經歷這次事件嚇得直說再遇到類似情況,可不敢隨便幫忙。
: 心得/說明:(30字以上)
: 這自撞的駕駛真的很可惡, 這樣以後誰敢熱心助人??
: 大概沒保險或是只有丙式險, 想拖人下水
2013年4月的時候,
我送我們家小孩去保母那之後準備去上班,
路上遇到一台汽車擦撞機車的車禍,
我將車子停在機車後面並在車子後面擺上警示三角架並打電話報警,
警察通知的救護車到了之後,
我見傷者得到照護後就離開去上班,
沒想到在幾個小時後接到警察的電話,
機車駕駛說我的車子違停導致他沒看到汽車,
當下心情真的不是很好,
還好當時車子上有行車記錄器,
後來我拿了記憶卡到警察局自清之後就沒事,
但也沒有接到機車騎士的道歉電話,
說實話心裡真的蠻難受的。
這裡也奉勸所有鄉民:
1.車子上一定要裝行車記錄器
2.遇到車禍不要停留在現場,報警就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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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 skthree 2024-01-09 07:26: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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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eneton33: 這種可以反告他嗎?1F 01/09 07:32
sted0101: 不管他等他被撞死就好2F 01/09 07:52
poeoe: 其實連報警都不要吧3F 01/09 07:54
rtoday: 真的這個時代,沒行車記錄器不要亂幫忙…4F 01/09 08:10
godmanntut: 搞不懂這種人,拖人下水很爽嗎,對方拿出與他無關的證據,誣賴人的一方都沒想過要怎麼辦嗎5F 01/09 08:13
ckgodboy: 誣告很難舉證,但他亂誣陷早晚會有報應的7F 01/09 08:18
indoman: 機車沒錢賠托人下水 垃圾8F 01/09 08:22
roberttony: 垃圾機車騎士9F 01/09 08:24
ABA0525: 這扯是這種污告 告不贏,法律已死
現實也杜絕就是法律可以解決10F 01/09 08:26
aaboutt: 沒有行車記錄器真的不要幫忙。反咬一口的狗真的很多,真的要小心12F 01/09 08:46
alittleghost: 你要證明他故意,根本不可能。只要主觀認為有,提告是權利,至於會不會成案檢察官法官決定,0風險14F 01/09 08:55
psqq1205: 事主都會咬人 這有沒有什麼心理學研究 記憶錯亂16F 01/09 09:00
cospergod: 兩輪仔程度就這樣別想太多17F 01/09 09:30
alfi2016: 多一事不如少一事 莫管他人瓦上霜18F 01/09 09:35
karta1948: 17樓 你知道原文這則新聞是四輪嗎?可悲仔19F 01/09 10:03
canlest: 17樓的推文水準就擺在那 不黑單是你可悲20F 01/09 10:21
KrisNYC: 確實是有心理學防衛機制 因為無法接受自己錯
就自己把認知瞬間改成別人錯 且看了證據還不自覺的21F 01/09 11:58
k7881683: 真的 台灣一堆白癡23F 01/09 12:21
yesyesyesyes: 誣告很難成立  要捏造不實證據24F 01/09 13:47
berryc: 真的報警就好, 人根本不要留在現場
不管被告成不成立,你都要浪費時間跑派出所
而且拿不到半毛補償25F 01/09 16:42
darkangel119: 就是有這種拉雞28F 01/09 19:08
afiend0927: 不留在現場就不要打電話報警,不然打電話的是你有(記錄),落跑的也是你(現場找不到報案人)。肇事逃逸不找你找誰?29F 01/09 19:13
talentsu: 會自撞山壁的人就讓他自生自滅就好了32F 01/09 20:59
airmike: 幹嘛報警 那兩造自己一定有能力報警33F 01/10 18: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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