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Supergreen (Hi)
標題 [新聞] 北市河堤外車禍「無法可管」?議員曝數字
時間 Fri Apr 19 20:51:18 2024


原文連結:
https://udn.com/news/story/7320/7910818?from=udn-ch1_breaknews-1-0-news

 

原文內容:
北市河堤外車禍「無法可管」?議員曝數字:5年破千件
2024-04-19 20:42 聯合報/ 記者楊正海/台北即時報導

台北市河堤外步道是民眾跑步、騎單車的首選,還被跑友列出10條水岸練跑的路線。市議
員李明賢發現,台北市河堤外步道從108年至今,5年內發生995件車禍、受傷385人,但河
堤外步道非屬法定道路,不適用道路交通管理條例,民眾發生車禍「無法可管」,在河濱
上跑步、騎車面臨高風險。北市交通局表示,將與警察局、水利處研商解決辦法。


有民眾向李明賢陳情,在河堤外步道騎車,結果被公園處施工車輛撞傷,報案後警方只是
到場登記,依照現行規定警方無法開立三聯單或車禍聯單,也無法進一步提供車禍肇事責
任鑑定,最後民眾只能透過民事訴訟,公園處被判定要賠償民眾。


台北市河堤外車禍事故統計,從108年140件、109年189件、110年200件、111年202件、
112年219件;最近三年車禍甚至都突破200件以上,等於兩天不到就有一起河堤外的車禍
事故,有逐年增加之勢。


另據消防局通報數據,從108年至今,河堤外車禍送醫院件數,也高達541件,另還有95件
通報救護車到場但最後未送醫,總計呼救救護車達636次,這個數據遠高於交大統計的385
受傷人數,代表實際上車禍數遠高於統計數據,


李明賢表示,河堤外發生車禍,因為河堤步道是法規「非道路範圍」,不適用道交條例,
只能比照私人停車場或私人用地,民眾透過119報案後,警方到場只能開「登記聯單」,
該聯單僅保留雙方資料,但無法進一步判定肇事責任;等於包括肇責、賠償都要民眾自行
協調。


李明賢說,難不成,民眾要去河堤外跑步或騎單車,要自行先保公共意外險嗎?河堤外的
「車禍」就不是「車禍」,河濱跑道淪為化外之地,這合理嗎?市府必須積極重視此一問
題嚴重性,提出改善措施,保障民眾安全的跑步或騎車的基本權利。


他舉例,公園處等公務單位車輛行駛在河堤外馬路,即使橫衝直撞甚至超速到70公里,也
是無法可管,也不會被開單,這也難怪這幾年會發生這麼多河堤外車禍,這些車禍數據代
表政府怠惰不作為。


台北市交通局長謝銘鴻指出,靠近河濱附近的路,並無明確的標線,應屬「非道路範圍」
,目前在道路認定上較為困難,不過因確實有事故發生,將與警察局、台北市工務局水利
工程處等相關單位,討論界定以及解決辦法。至於河堤外有許多道路,例如水門到停車場
的道路,有明確的標誌標線或號誌,經認定屬道路範圍。


心得/說明:(30字以上)
所以在堤外道路發生事故, 保險理賠是兩造保險公司自己認定嗎?
或是要自己花錢鑑定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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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 Supergreen 2024-04-19 20:5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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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car/M.1713531081.A.F4C.html
bjqs0827: 既然不是道路為何可以騎車開車不是很矛盾嗎
劃上標線有什麼困難的?1F 04/19 21:10
baddaddy: 公務車可以開然後有些猴子會違規騎進去3F 04/19 21:13
ChungLi5566: 不矛盾啊就跟停車場一樣4F 04/19 21:15
HLPT: 非道路,就是民事自己去協調
甚至也不關警察的事,就像住宅大樓地下停車場車禍,找警察去幹嘛,私人土地,也非道路5F 04/19 21:42
EPIRB406: 河堤封起來就好啦8F 04/19 21:45
furio: 有人受傷說無法可管!這是哪裡警察9F 04/19 21:53
sherlockscu: 不屬於道路 不適用道交條例沒錯 但還是有民刑事責任怎麼說得好像撞到沒事10F 04/19 2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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