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aitt (非主流,有何不可(M))
標題 [閒聊] 檢舉達人檢舉過程中會被認定刑法公務員?
時間 Sun May 19 23:07:10 2024






之前有個檢舉達人因為檢舉違規停車過程中被打,結果該檢舉達人請了律師,
律師便以'檢舉達人檢舉交通違規中,應視為刑法上公務員'
因而要求以刑法135條脅迫施暴公務員來提告那些打他的人,

假如成立的話,這條是公訴罪,動手的人除非被判緩刑否則一定有期徒刑起跳,

且會留前科,檢舉達人檢舉過程中有可能被認定廣義公務員嗎?
若是如此對那些魔人來說可是一個很大的保護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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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7.51.3.49 (臺灣)
※ 作者: aitt 2024-05-19 23:07: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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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nlest: 前面說達人 後面說魔人 露餡了喔1F 05/19 23:09
bluetory99: 有起訴嗎?任何人都可以隨意解釋法條啊就看檢察官法官買不買單2F 05/19 23:10
ultratimes: 去當名嘴比當律師更適合
但感謝,讓我又學到一個理論了4F 05/19 23:10
nightmoon007: 連薪水都沒有,比停車格收費員更不能稱為公務員吧6F 05/19 23:15
aitt: 問題在於義交義消值勤過程中就算沒報酬也算公務員
現在的法條似乎全民都可能成為刑法公務員7F 05/19 23:15
riripon: 義交義消身上有明顯可供辨識標誌反光背帶9F 05/19 23:17
shomap: 身分?授權?10F 05/19 23:19
aitt: 還有就是公訴罪無法撤告.頂多是被告深具悔意看能不能凹緩刑11F 05/19 23:19
grimma04743: 判決出爐再說12F 05/19 23:21
b0d: 你這個違憲ㄛ,刑法已死!(誤13F 05/19 23:26
KarlMarx: 成立再來討論14F 05/19 23:33
koreapig5566: 要告其實不用什麼理由,因為不是自己說的算
你要告外星人用腦波控制之類的 一樣會受理
提告訴又不用門檻 現行制度就是無條件受理
愛用什麼說法或自我解釋 根本沒人在乎15F 05/19 23:35
fatuo: 這樣不是很棒嗎?避免違規達人(魔人)腦羞成怒,保護政府不想保護的吹哨者19F 05/19 23:43
koreapig5566: 只要肯花錢 看你要告佛利沙或九頭蛇律師一樣幫你弄21F 05/19 23:51
g80123: 真的啦 你要花錢 律師還可以幫你把衛星打下來22F 05/20 00:36
AsukaMiku: 樓上笑死23F 05/20 00:37
qwe172839: 好了啦 要發幾篇? 車牌報出來讓我們好好檢視你多守法啊連發好幾篇很怕喔?24F 05/20 00:49
pilot1982: 你訴狀要寫你是美國阿爸人也可以啊,頂多被檢察官笑,或是開庭被法官罵而已。律師講什麼都對?哪個律師勝率有90%以上?26F 05/20 00:55
ejrq5785: 法治教育很重要29F 05/20 00:58
googleeeeeee: 他的律師應該國小剛畢業,還沒修到行政法、刑法啦30F 05/20 00:59
sammy98: 如果成立很好啊 真的認定為準公務員的話 會法律的人 只要抓到檢舉魔人收了1元 準公務員貪污罪適用 7年以上徒刑
(檢舉達人 真以為公務員身份是個保障?31F 05/20 06:20
Gsm30768: 違規達人打完罰單記得繳34F 05/20 06:37
miki50407: 不是啊 違規魔人現在都覺得自己沒錯?35F 05/20 07:20
iuexeyz: 想太多36F 05/20 07:31
vovoson: 打人本來就可以告傷害 告這條是想提高對方被關的機率?37F 05/20 08:10
lancelot123: 公務員和國家之間有特別權力關係,要負更多公法上義務和責任,你檢舉達人檢舉中有這個關係嗎?38F 05/20 09:14
maniaque: 檢察官看了會在辦公室拿來當笑料傳在群組吧
另外,特別權力義務關係學說已經被drop,現在是公法上的權力義務關係
要主張執行公權力,要先拿出證明啊40F 05/20 09:37
Killercat: 不可能,檢舉並非廣義的執行公務
你不能因為要檢舉而違停在馬路中間
但是我覺得這種傷害犯應該提高刑度或不得易科
這些可能要修法 但是看現在的立委 能加嚴機率是044F 05/20 10:20
zero501595: 這律師不是爛就是壞,真能蝦掰48F 05/20 10:40
maniaque: 就像高中男生睡了國中女生,律師也可以說其實是女生強了男生,高中男生其實才是受害者.....49F 05/20 10:44
wasabia: 刑法公務員是什麼鬼????51F 05/20 11:38
maniaque: 刑法公務員通常是指貪汙治罪條例適用的人52F 05/20 11:52
ultratimes: 其實關鍵字在 依法職行公務,檢舉不是公務53F 05/20 13: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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