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smallpig02 (小豬二號)
標題 Re: [新聞] 27秒禮讓行人2次竟被罰!駕駛收2.4萬罰
時間 Sun Aug  4 06:04:52 2024


台灣最智障的就是一堆不知道在急什麼

有一次我在台鐵豐富站(在苗栗的超級鄉下)
豐富站附近的聯外道路是閃黃燈、閃紅燈
我開到閃紅燈路口
路口甚至有斑馬線,如圖:
https://maps.app.goo.gl/Sv4XWCffoKVGE5P26

這種已經上了閃紅燈的路口
就表示橫向的車速一定很快
我在這路口停等了2秒鐘
後面的車就不爽了
叭叭叭叭叭,不知道叭三小
對啦左右看斑馬線上確實沒有行人
可是橫向車速很快啊
誰知道貿然出去會不會被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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講一下新聞苦主被警察開罰2萬4
苦主都一狀告到行政法院,找法官去了
"公務人員懲戒法院"也一併送件
寫一份厚厚的理由狀幹死他
像這種明顯的瀆職行為
老百姓就是很少人知道"公務人員懲戒法"
所以警察才在那邊無所謂
隨便亂罰

我身邊就有人曾經申訴過一個校長
搞到那個校長差點沒有退休金
公務員之懲戒處分如下:
一、免除職務。 二、撤職。 三、剝奪、減少退休(職、伍)金。
四、休職。 五、降級。 六、減俸。 七、罰款。 八、記過。 九、申誡。


這種浮濫開單的警察有什麼好客氣的
就像檢舉達人的邏輯一樣
現在高等行政法院撤單了,剛好證明警察瀆職
那就送狀去公務人員懲戒法院啊
有送有機會啦
像檢舉達人一樣的邏輯啊
不送白不送
把自己身心如何受創、家庭如何受影響寫嚴重一點
聲淚俱下
看看這個警察會被怎樣啊


笑死這樣也要開單
難怪無止盡的行人地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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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61.223.195.28 (臺灣)
※ 作者: smallpig02 2024-08-04 06:04: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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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同主題文章:
Re: [新聞] 27秒禮讓行人2次竟被罰!駕駛收2.4萬罰
08-04 06:04 smallpig02
Gsm30768: 一堆吃嘴仔在原文說檢舉達人欠打
受過訓練的主管機關(承辦員警)亂成案才他媽欠打1F 08/04 06:19
hondasho: https://i.imgur.com/ddq5F6v.jpeg 真的不愧為是行人地3F 08/04 06:20
[圖]
ericekin: 事實到那,就辦到那4F 08/04 06:20
hondasho: 獄,未停讓行人,罰的程度和狗屎未清差不多
https://i.imgur.com/BKC7Wwu.jpeg5F 08/04 06:20
[圖]
issac: 我猜啦 等車子 會往前壓到斑馬線 等人就要停在斑馬線前
後車可能覺得你要在往前一點?
如果斑馬線更退縮 離路口更遠 是否也要停在斑馬線後?
這樣可能的問題是 你看到沒車 因為距離遠 左右車速快
可能一起步 又遇到車子 要停下 那跟直接停路口 有甚麼不同?7F 08/04 07:06
TCdogmeat: 因為一點路權仔在推廣超速非肇事主因 導致大家能快
則快12F 08/04 09:47
brella: 推14F 08/04 1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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