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aass5566 (挑戰國考第5年)
標題 Re: [問題] 電車起火造成鄰損之賠償問題
時間 Mon Oct 21 10:48:35 2024

 
管委會最主要是只要有相對應的滅火設備
 
而且確保滅火設備有正常運作
 
就沒有責任
 
 
所以說油車是不存在這個問題的
 
油車 — 泡沫滅火設備
 
只要有相對應的設備 就沒問題…
 
 
但現在電車的問題是
 
沒有任何有效的滅火設備
 
 
消防隊現在對電車的演練
 
就只能圍欄灌水灌滿…
 
真的燒起來 實際上能不能架擋板還不知道…
 
 
所以如果管委會明知道沒有有效滅火設備
 
但還是放任電車停地下室
 
到時候應該是脫不了賠償的責任…
 
 
管委會如果賠到沒錢賠
 
可以宣告破產嗎?
 
還是主委會出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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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61.64.12.170 (臺灣)
※ 作者: aass5566 2024-10-21 10:48: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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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同主題文章:
Re: [問題] 電車起火造成鄰損之賠償問題
10-21 10:48 aass5566
babyMclaren: 我也是這樣認為,不能停才合管委會邏輯1F 10/21 10:51
gameboy666: 管委會有什麼責任?政府消防法規又沒規範電車應對,符合現行法規管委會就沒有違規啊2F 10/21 10:59
i386: 管委會讓你停就要付對應的責任吧,所以才會要車主簽那張切結書,因為管委會不想擔出事後的責任,但最後還是上法院看法官4F 10/21 11:04
 
 
但簽那張單子
 
管委會也不會完全沒責任吧?
 
 
畢竟電車車主要賠全棟…應該是完全賠不起啊
 
到時候大樓其他住戶硬要告
 
主委跟管委會有可能把責任全推給電車車主?
 
 
畢竟明明知道沒有電車滅火設備
 
卻放任進入
 
 
 
 
 
 
 
※ 編輯: aass5566 (61.64.12.170 臺灣), 10/21/2024 11:11:03
alittleghost: 沒經過區權會同意,管委私下放行本來就是管委的責任6F 10/21 11:13
i386: 所以最後還是上法院看法官怎麼認定,管委會要車主簽那張也只是事前蒐集對"覺得"自己有利的證據
簡單來說,車主就算簽了,以後真的出事燒了整棟就會乖乖的認帳嗎?一定會告到法院讓法官去判7F 10/21 11:14
 
 
不過管委會通常也是不夠賠啊…
 
結餘大都只有幾百萬
 
要賠幾千萬 上億…. 根本也是完全不夠賠
 
 
管委會可以宣告破產嗎?
 
整個債務會不會牽連到主委個人資產??
 
 
 
 
 
i386: 也許到了法院,法官認為那張切結書完全沒有效力都有可能11F 10/21 11:17
※ 編輯: aass5566 (61.64.12.170 臺灣), 10/21/2024 11:19:43
mtc5566: 笑了 電份開始催眠自己切結書完全沒有效力了
就算法院不採 這對心證的形成一樣超傷好嗎12F 10/21 11:29
ilovedirk41: 上次新竹燒起來 有人去告管委會嗎?
晴空匯14F 10/21 11:33
orz0928: 先有案例再來討論吧 天馬行空的亂說猜 跟台灣媒體一個樣16F 10/21 12:05
frank111: 管委會裝不知道就好啦,主委:我不知道有人停電車17F 10/21 12:05
orz0928: 新竹不就火調不是充電樁了嗎? 火調不信事件猜
火調不信 自己在那邊猜
D棟1樓電梯西側管道間電氣因素(管道間電力配線因故短路)引發火災可能性較大18F 10/21 12:06
i386: 火調鄉民信不信不重要,保險公司和法院相信就夠了22F 10/21 12:11
ilovedirk41: 管道間是公共區域阿 不能告管委會?23F 10/21 12:13
zzahoward: 你們住社區只要發生事情就想告管委會嗎? 管委會無給職不過話說回來 你們有人當過管委會成員嗎....24F 10/21 12:15
ilovedirk41: 不然管道間是起火原因 出問題誰要負責?26F 10/21 12:17
zzahoward: 社區機電保養要有簽證阿  不然委員有這專業?
無給職整天給你告就沒人要當了 你以為委員很好玩喔27F 10/21 12:23
ilovedirk41: 那管道間起火要叫誰賠?29F 10/21 12:24
Funnnnnnnnny: 管委會就是住戶代表,社區失火告管委會什麼邏輯?30F 10/21 12:25
zzahoward: 還真的是沒住過社區在那邊想像...
管道間起火看歸責阿 正常來說管道起火不會燒到爛掉
晴空匯是建商設計的消防系統迴路失效 當然是建商問題假如是社區機電保養維護不確實造成起火 那就是維護廠商31F 10/21 12:27
ilovedirk41: 那就好了阿 那地下室的電車燒起來 干管委會什麼事情?35F 10/21 12:29
zzahoward: 整天在那邊告管委會 學校跌倒怪學生會主席?36F 10/21 12:29
Funnnnnnnnny: 公共區域是全社區住戶共同持有, 告管委等於告自己37F 10/21 12:29
zzahoward: 所以aass就沒住過社區 你信他是誰的問題38F 10/21 12:30
ilovedirk41: 反正整層樓燒掉的話 沒有保險公司願意保這個險39F 10/21 12:31
zzahoward: 蝦 現在你有聽過哪家保險公司因為停車場有電車拒保嗎?40F 10/21 12:31
ilovedirk41: 自燃險都只賠自己那台
我說電動車的車主 哪個保險公司會給電動車車主保41F 10/21 12:31
womanloveme: 管委會不給薪,他付啥責任?沒住過社區吼?43F 10/21 12:35
zzahoward: 保什麼?44F 10/21 12:36
ilovedirk41: 那個保險會給電車車主保 車子自燃造成的附帶損失險45F 10/21 12:36
ckai1983: 韓國那事件是賓士廠賠46F 10/21 12:37
zzahoward: 就沒這個險阿 油車有這個保險嗎?47F 10/21 12:37
alittleghost: 簽名蓋章的一個都別跑啊,管委有沒有責是法官決定48F 10/21 12:37
ilovedirk41: 那是韓國吧  台灣自燃的車那麼多 廠商有賠過嗎?49F 10/21 12:38
zzahoward: 不過充電期間有就是了
第三人責任保險充電期間附加條款 這東西是有的50F 10/21 12:39
ilovedirk41: 那個額度恐怕賠隔壁兩台都不夠52F 10/21 12:41
zzahoward: 管道間起火管委會有責任 希望你的社區委員有人想當53F 10/21 12:42


管道間起火當然跟管委會沒關係呀~

這個就建築設計的問題


但如果是主委明知道沒有電車滅火設備

也沒有經區權會投票通過

卻獨自1人擅自決定讓電車設立充電樁

你覺得這樣主委有沒有責任??





 
※ 編輯: aass5566 (223.138.102.128 臺灣), 10/21/2024 12:48: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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